唐朝的「 ”斜封官”是个什么官,在官场为何会低人一等

游戏攻略012

唐朝的「 ”斜封官”是个什么官,在官场为何会低人一等,第1张

唐朝的「 ”斜封官”是个什么官,在官场为何会低人一等
导读:唐中宗时 中官员分为两种,一种是中书、门下两省封的,一种是皇帝自己封的。皇帝封的官又叫做斜封官,同堂论坐,斜封官总是低人一等,处处被人看不起。 《诗经·北山》中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许多现代人的世界观中,封建时代整

唐中宗时 中官员分为两种,一种是中书、门下两省封的,一种是皇帝自己封的。皇帝封的官又叫做斜封官,同堂论坐,斜封官总是低人一等,处处被人看不起。 《诗经·北山》中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许多现代人的世界观中,封建时代整个天下都是皇帝私产,百姓都是皇帝臣子, 是皇帝权力的延伸,哪个官不是皇帝封的?哪个官员不是为皇帝服务?所以皇帝亲自封的官应该高人一头才对,哪有被人看不起的道理?这里的问题出在哪? 上图_ 唐朝宰相刘祎之墓志铭 唐朝武后执政时有位名臣,叫做刘祎之。这个刘祎之因为同武后政见不和,被罗列罪名赐死家中。在接受审讯之前,刘祎之对着手持武后诏书的审讯官说了一句让他扬名唐史的一句话:「 ”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 凤阁鸾台是武后执政时期对中书和门下两省的特称。审讯刘祎之的官员手持的诏书由武后直接颁发,刘祎之这句话的意思是:不经中书、门下发出的诏敕不合法,我不承认这个审判庭的合法性。 一道不合法的诏敕和中宗时期的斜封官有什么关系?原来这一切都同当时的大环境有关,这个大环境是什么呢?大环境就是皇帝说的话也不一定好使,没有中书门下两省的大印,任何人都可以不买皇帝的面子。 上图_ 唐代官制简表 唐承隋制,中央权力集中于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 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复核诏令,尚书省执行。三省中只有尚书省有下辖部门,就是「 ”吏、户、礼、兵、刑、工「 ”六部。虽然尚书省衙门多,人员多,但是尚书省只有执行权,没有议事权。中书省和门下省人员虽少,但各项政令都由此出,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按唐制三省排名不分先后,三省长官都可以被称作宰相,但是唐朝人认为只有中书省长官中书令和门下省长官门下侍郎才是真宰相。 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复核诏令,那皇帝干什么?作为国家元首,皇帝当然要对军国大事发表自己意见,协调各部门利益。但在出具诏敕的过程中,皇帝只需要在中书省起草好的诏书后面用红笔画一个大大的、方方正正的「 ”敕”字,再把这份诏书用黄纸做的档案袋包好,送给门下省复核。 上图_ 唐朝,铜高鼻钮「 ”中书省之印” 这个「 ”敕”字什么意思呢? 广义上来说,长官对属下说的话、长辈对晚辈说的话都可以称作敕。皇帝是九五之尊,口含天宪,所以对谁说的话都是「 ”敕”。为了区别官方文书和皇帝私言,官方文书上敕字用红笔书写,个人信件中用黑笔书写。但是在政治环境中,诏敕特指经过中书门下颁布的 命令。 收到诏书的门下省会组织职员「 ”给事中”审核诏书。给事中首先看诏书文辞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看完文辞后再研究诏书是否同现行法律冲突。总之是诏书的方方面面都要通过给事中的审核。给事中虽然只是个五品小官,依然有封驳诏书的权力。只要诏书有不对的地方,给事中就圈圈点点写上批注返还圣上,皇帝再着急也没用。 如此说来唐代一个名正言顺的诏书需要经过中书省起草,皇帝画敕,门下复核三道手续,缺一不可。少了哪一项都不能称为诏敕。手续不全的诏书如果被下放,尚书省是有权拒绝执行的。 上图_ 敕诰 既然政令由中书、门下而出,那唐朝的人事任免权在哪呢? 六品以下在吏部,五品以上及六品以下的清要官职在皇帝和宰相。 吏部和皇帝、宰相在决定官员任用的问题上有一套十分严格的规章制度。有人认为古代读书人通过科举考试之后就可以等着做官了,这其实不对。在唐代通过科举只是获得了一个做官的资格,能不能当官,能当什么官,还要经过吏部组织的铨选考试。 同进士们一起参加铨选考试的还有经过纳捐、荫补等渠道获得做官资格的人。通过铨选考试后,这才算排上了做官的长队。这些人排队等着做官也不容易,左等右等排到自己之后还可以和吏部讨价还价,感觉吏部封的官不满意就让吏部另拟。当然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三次之后还不满意就会被吏部搁置,等着下次铨选再商量。 上图_ 唐朝官员 如果吏部和候选人一拍即合,就把候选人姓名和职位列入考第表。这个考第表经过尚书省长官尚书仆射签字盖章之后送到门下省审核。门下省把候选人资料和所授官职一通审核,没有问题的话就上奏皇帝拟旨授官。这个授官的圣旨也需要经过中书拟写、皇帝画敕、门下复核这样一套流程。 五品以上及清要官员除了提名权和任命权需皇帝和宰相共同商议外,任命流程同铨选官一样。 上图_ 武则天和侍女 壁画 武则天执政初期被朝中老臣掣肘。为了培植属于自己的政治势力,武则天打破常规,越过中书门下擅自封官。尚书省的胳膊终究拗不过武则天的大腿,只能马马虎虎承认这些非正式官员。 武则天终究是出色的政治家,知道制度的重要性。在坐稳了帝位之后就不再私封官吏。但是中宗继位后却继承了这个制度漏洞,经常出于私心越过中书门下自行封官。可是中宗又没有天后的魄力,对私自封官这件事他不敢张扬。在这些封官诏敕上中宗都用墨笔画「 ”敕”,黄纸封袋也故意打斜封合。一见到这种斜封墨敕的诏敕,尚书省就知道这是皇帝私旨,多半会创造条件承认。所以这些皇帝私封的官也被称作斜封官。久而久之,所有未经正式程序任命的官员都被称作斜封官。难怪斜封官会在官场中低人一等。 上图_ 唐代张旭楷书《尚书省郎官石柱记》 斜封官这件事能给我们什么启发呢? 首先我们能知道唐朝政治制度十分完善。 中书拟诏敕,门下掌批驳,尚书颁发执行。三个部门权责明晰,互相制约,同时三个部门还同皇权抗衡,防止国家走向专制。我们常说旧社会是封建专制社会,这句话放到唐朝肯定是不对的,真正的专制是明清时候的事。 但是同所有制度一样,唐代施行的三省六部制也有漏洞。一旦遇到强势的皇帝,比如武则天,很容易在制度上撕开口子。而古人又缺少动态管理的理念和与时俱进的思想,被强势皇帝撕开的口子很难补上。唐中宗封的这些斜封官到睿宗时期都还是一团乱麻,直到玄宗时才算得到解决。 上图_ 唐玄宗李隆基(685年—762年) 其次,唐朝人的法治观念很强。 现在我们总强调要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实际上我们的法治精神很早就有了。法治的核心精神是对制度的敬畏。唐中宗虽然有墨敕斜封这个口子可以利用,但是他也不敢把未经中书门下批驳的诏敕大大方方的送到尚书省。只能偷偷摸摸的做记号,盼着尚书省马虎执行。刘祎之那句「 ”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也被唐人大书特书。这不能不说是唐人对制度的尊重和畏惧。 最后,就算制度再完善,也要靠制度执行人的坚决意志。 如果人的意识不及格,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漏洞和撕开的口子不能被及时堵上,再好的制度最后也难免沦为一纸空文。 文:刘不成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道理虽然如此,但事实上在清朝以前,皇帝照样有独立于国家财政的小金库

说是小金库,其实并不小,里面的钱财可能比外朝国库的还要多。所以,皇帝的小金库并不是钱财少,只是私密而已。

中国历史上有一个传统,就是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很多时候还是分开的,皇家的归皇家,国家的归国家。不过,因为天下是私家的天下,皇帝免不了常常要把手伸到国库中,把国库的钱财窃取到皇家的小金库中。

西汉的人头税

先拿西汉来说,当时国家规定的田赋、14岁以上成年人的人头税、卖官鬻爵的收入、盐铁专卖的收入都归国家所有;而土贡、山泽园池的出产、关税酒税的收入,都归皇家所有。

有意思的是,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人头税,叫做口钱,每年23文,其中的20文归皇家,3文归国家。

就是说,皇帝及其后宫潇洒挥霍的费用中,有不少就来自3岁到14岁孩子的人头税。那么,小孩人头税对老百姓有多大的影响呢?

历史记载,大臣贡禹上奏皇帝说,有些人家因为交不起孩子的口钱,孩子一生下来就被掐死了。按理说,一个孩子一年23文钱好像并不多,至于把自己亲生的孩子活活掐死吗?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么简单。

原来每个孩子每年23文只不过是上面的规定,而下面实行起来却成了一年中多次重复征收,再加上地方还有种种附加,数额早已经是规定的数倍。

汉武帝把孩子的人头税从7岁提前到3岁,下面征收的时候,常常是孩子落地就要交税。因此,孩子人头税造成了民间大量的杀婴现象。

汉武帝

即便到了如此地步,汉灵帝还不满足,总是打创收的主意,于是,开了个大商铺,专门批发官帽,并毫不客气地把卖官鬻爵的收入划拉到自己的小金库里。

为了让自己的官帽批发部生意红火,他专门在西园成立了一个官爵交易所之类的机构,和一些热衷于买官买爵的人讨价还价。

一个叫崔烈的名门望族花500万钱买了个司徒,问儿子人们怎么看他买官的事,儿子实话实说:“论者嫌其铜臭。”卖官铜臭难闻,但是比起征收口钱而逼得穷人杀婴,好像还不算是最邪恶的。

宋明皇帝的小金库

此后的朝代,基本也是如此。宋朝从开国皇帝赵匡胤开始,就专门设立了内库,名字叫做“封桩库”,即把每年节余的国家财政藏到这个库里面,初衷是作为财政准备金,用来应付国家突发事件,但后来也变了性质,成为皇帝的小金库。

当然,国家一旦遇到战争、灾荒之类大事的时候,大臣们总是念念叨叨想让皇帝破点财,拿出点小金库的私房钱度过难关,有时候就连主管财政的三司官员也会厚着脸皮跑去向皇帝借钱,皇帝虽然极不情愿,有时还是会拿出小金库中的钱财资助政府。

到了明朝,皇帝则反其道而行之,不再从自己的口袋里往外掏钱了,而是想方设法勒索政府,把国库的钱财弄到自己的口袋里去,内府动辄将国库数10万两银子挪到内库也成了最稀松不过的平常事,而最多的一次居然拿走了2400万两银子。

在内忧外患面前,政府没有银钱支付军饷,而皇帝却“谕廷臣足国长策,不得请发内帑”。意思是说,大臣们要想出长久的解决办法,不要总打皇帝小金库的主意,皇帝也得过日子啊!

大臣们除了增加税收没有别的法子可想,就只好向老百姓加派征三饷:辽饷、剿饷、练饷。所谓“三饷”就是练兵、征讨东北后金以及征剿李自成的军费。“三饷”之外,还向大臣们摊派“助饷”。

“三饷”和“助饷”惹得天怒人怨,更加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明王朝就在这种鸡飞狗跳的财政困境中垮台了。

李自成进京

李自成入京后,发现崇祯皇帝小金库中财宝山积,多达到3700万两,于是组织数千骡马、上万的骑兵,浩浩荡荡地押运这些金银财宝回陕西老家。崇祯皇帝辛辛苦苦一场,不过替他人蓄积私藏而已。

清代皇帝伸手要钱

到了清代,皇帝的“小金库”充公了,皇帝要花钱,随时可以向户部支取——只要户部还拿得出钱。

这样户部在管理国家财政之外,又成了皇帝的私人财库。当一个皇帝花钱如流水,或者皇室人员太多而又奢靡浪费的时候,国家财政就要承受极大的压力。

 

因为皇帝不便总是向户部伸手,他的个人花销受到了约束,只能想别的办法来弥补。

清代皇帝想了很多招数,其中一个办法,就是让地方督抚大员交“议罚银”,所得除少数特例外,均“解交内务府充公”,汇入内务府财政。

“议罚银”少则万两,通常3万两上下,最多的一例,是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两淮盐政全德被议罚交银达到了384万两。

另一个办法是特派内务府人员主管盐政和税关,从商人那里榨取钱财。从清代皇帝的思维来看,农业是“本”,商业是“末”,为了保持社会稳定,不能随便加重农民的负担,但向商人伸手,关系不大。

所以,清代征收盐税和关税比较多的地方,大多是皇帝自己特派内务府包衣(满清入关以前投靠的汉人)去管理。比如盐税,是两淮最多,那么两淮盐政肯定是内务府人员—比如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担任这一职位,而曹家就是包衣。

关税方面,以粤海关最多,那么粤海关监督在乾隆时代对外贸易额增长较快之后,就一直是内务府人员来充当。

清代皇帝特派内务府人员出任征收商业税收较多的重要职位,目的之一就是通过非正式财政的渠道为内务府补血。

内务府的奴才们在为内务府财政捞钱的同时,当然也不忘自己发财,这导致了商人负担的加重、商业秩序的混乱,以及商人与官方的冲突。特别是粤海关的捞钱做法,屡屡引发中英矛盾,对鸦片战争的爆发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慈禧在颐和园

尽管清代皇帝不能随便向户部要钱,但这毕竟不是刚性约束,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是,慈禧曾向户部要钱修建供她晚年享乐的颐和园,因此挪用和侵占北洋海军军费,成为甲午战败的原因之一。

(作者:亦明)

本文原载于《决策探索》,腾讯历史频道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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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道理虽然如此,但事实上在清朝以前,皇帝照样有独立于国家财政的小金库。

说是小金库,其实并不小,里面的钱财可能比外朝国库的还要多。所以,皇帝的小金库并不是钱财少,只是私密而已。

中国历史上有一个传统,就是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很多时候还是分开的,皇家的归皇家,国家的归国家。不过,因为天下是私家的天下,皇帝免不了常常要把手伸到国库中,把国库的钱财窃取到皇家的小金库中。

西汉的人头税

先拿西汉来说,当时国家规定的田赋、14岁以上成年人的人头税、卖官鬻爵的收入、盐铁专卖的收入都归国家所有;而土贡、山泽园池的出产、关税酒税的收入,都归皇家所有。

有意思的是,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人头税,叫做口钱,每年23文,其中的20文归皇家,3文归国家。

就是说,皇帝及其后宫潇洒挥霍的费用中,有不少就来自3岁到14岁孩子的人头税。那么,小孩人头税对老百姓有多大的影响呢?

历史记载,大臣贡禹上奏皇帝说,有些人家因为交不起孩子的口钱,孩子一生下来就被掐死了。按理说,一个孩子一年23文钱好像并不多,至于把自己亲生的孩子活活掐死吗?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么简单。

原来每个孩子每年23文只不过是上面的规定,而下面实行起来却成了一年中多次重复征收,再加上地方还有种种附加,数额早已经是规定的数倍。

汉武帝把孩子的人头税从7岁提前到3岁,下面征收的时候,常常是孩子落地就要交税。因此,孩子人头税造成了民间大量的杀婴现象。

汉武帝

即便到了如此地步,汉灵帝还不满足,总是打创收的主意,于是,开了个大商铺,专门批发官帽,并毫不客气地把卖官鬻爵的收入划拉到自己的小金库里。

为了让自己的官帽批发部生意红火,他专门在西园成立了一个官爵交易所之类的机构,和一些热衷于买官买爵的人讨价还价。

一个叫崔烈的名门望族花500万钱买了个司徒,问儿子人们怎么看他买官的事,儿子实话实说:“论者嫌其铜臭。”卖官铜臭难闻,但是比起征收口钱而逼得穷人杀婴,好像还不算是最邪恶的。

宋明皇帝的小金库

此后的朝代,基本也是如此。宋朝从开国皇帝赵匡胤开始,就专门设立了内库,名字叫做“封桩库”,即把每年节余的国家财政藏到这个库里面,初衷是作为财政准备金,用来应付国家突发事件,但后来也变了性质,成为皇帝的小金库。

当然,国家一旦遇到战争、灾荒之类大事的时候,大臣们总是念念叨叨想让皇帝破点财,拿出点小金库的私房钱度过难关,有时候就连主管财政的三司官员也会厚着脸皮跑去向皇帝借钱,皇帝虽然极不情愿,有时还是会拿出小金库中的钱财资助政府。

到了明朝,皇帝则反其道而行之,不再从自己的口袋里往外掏钱了,而是想方设法勒索政府,把国库的钱财弄到自己的口袋里去,内府动辄将国库数10万两银子挪到内库也成了最稀松不过的平常事,而最多的一次居然拿走了2400万两银子。

在内忧外患面前,政府没有银钱支付军饷,而皇帝却“谕廷臣足国长策,不得请发内帑”。意思是说,大臣们要想出长久的解决办法,不要总打皇帝小金库的主意,皇帝也得过日子啊!

大臣们除了增加税收没有别的法子可想,就只好向老百姓加派征三饷:辽饷、剿饷、练饷。所谓“三饷”就是练兵、征讨东北后金以及征剿李自成的军费。“三饷”之外,还向大臣们摊派“助饷”。

“三饷”和“助饷”惹得天怒人怨,更加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明王朝就在这种鸡飞狗跳的财政困境中垮台了。

李自成进京

李自成入京后,发现崇祯皇帝小金库中财宝山积,多达到3700万两,于是组织数千骡马、上万的骑兵,浩浩荡荡地押运这些金银财宝回陕西老家。崇祯皇帝辛辛苦苦一场,不过替他人蓄积私藏而已。

清代皇帝伸手要钱

到了清代,皇帝的“小金库”充公了,皇帝要花钱,随时可以向户部支取——只要户部还拿得出钱。

这样户部在管理国家财政之外,又成了皇帝的私人财库。当一个皇帝花钱如流水,或者皇室人员太多而又奢靡浪费的时候,国家财政就要承受极大的压力。

 

因为皇帝不便总是向户部伸手,他的个人花销受到了约束,只能想别的办法来弥补。

清代皇帝想了很多招数,其中一个办法,就是让地方督抚大员交“议罚银”,所得除少数特例外,均“解交内务府充公”,汇入内务府财政。

“议罚银”少则万两,通常3万两上下,最多的一例,是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两淮盐政全德被议罚交银达到了384万两。

另一个办法是特派内务府人员主管盐政和税关,从商人那里榨取钱财。从清代皇帝的思维来看,农业是“本”,商业是“末”,为了保持社会稳定,不能随便加重农民的负担,但向商人伸手,关系不大。

所以,清代征收盐税和关税比较多的地方,大多是皇帝自己特派内务府包衣(满清入关以前投靠的汉人)去管理。比如盐税,是两淮最多,那么两淮盐政肯定是内务府人员—比如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担任这一职位,而曹家就是包衣。

关税方面,以粤海关最多,那么粤海关监督在乾隆时代对外贸易额增长较快之后,就一直是内务府人员来充当。

清代皇帝特派内务府人员出任征收商业税收较多的重要职位,目的之一就是通过非正式财政的渠道为内务府补血。

内务府的奴才们在为内务府财政捞钱的同时,当然也不忘自己发财,这导致了商人负担的加重、商业秩序的混乱,以及商人与官方的冲突。特别是粤海关的捞钱做法,屡屡引发中英矛盾,对鸦片战争的爆发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慈禧在颐和园

尽管清代皇帝不能随便向户部要钱,但这毕竟不是刚性约束,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是,慈禧曾向户部要钱修建供她晚年享乐的颐和园,因此挪用和侵占北洋海军军费,成为甲午战败的原因之一。

(作者:亦明)

本文原载于《决策探索》,腾讯历史频道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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