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时大量割地赔款,为何能维持1100万平方公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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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时大量割地赔款,为何能维持1100万平方公里土地?,第1张

清末时大量割地赔款,为何能维持1100万平方公里土地?
导读:清朝末年,从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就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一个曾经强大无比的国家,转眼之间便成为了他人的“俘虏”,实在不敢相信。然而清朝面对危机不仅没有采取有效的方法,反而还变本加厉地贪污腐败,最终爆发了辛亥革命,清政府彻底灭亡了。可

清朝末年,从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就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一个曾经强大无比的国家,转眼之间便成为了他人的“俘虏”,实在不敢相信。然而清朝面对危机不仅没有采取有效的方法,反而还变本加厉地贪污腐败,最终爆发了辛亥革命,清政府彻底灭亡了。可能大家会有一个疑惑,为何清朝如此腐败无能,却能够保住中国960万地领土呢?

自古以来流行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古人的眼中,天下都是皇帝的领土,可到了清朝,天下便与皇帝没有多大关系了。明清时期的领土绝对不止1100万平方公里这么大,实际上应该是远远超过1100万平方公里才对。康熙年间,清朝与沙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这是中俄第一次勘界条约,对清朝来说,这看似是平等条约,但实际上这是康熙变相出卖领土谋求暂时的稳定,以方便自己集中实力对付噶尔丹。《尼布楚条约》算得上是中国第一次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没想到康熙为后人开了一个坏头。

清朝末年,因为鸦片战争中国战败,被迫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随后大清的国门被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随后又签订了《马关条约》等。其中《马关条约》第一次割让领土,对于中国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沙俄,法国等列强纷纷趁火打劫,其中沙俄独占150多万领土。虽然领土损失不少,但好在大体上领土没发生变化。

其实清朝的领土能够保住,与地方官员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那些汉人官员,十分重视领土。清朝的管理制度与其他朝代不同,他们将权力下放到各地官员的手上,官员对所辖地的管理十分重视,当然清朝也会定期监视,以保证这些人没有谋逆之心。

清朝时期,各个行省之间是相对独立的,虽然会设立将军府,负责管理地方,但实际上各地的封疆大臣才是真正的“土皇帝”。所以晚清末年,虽然清朝没有什么作为,但这些人却在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领土,所以这也是为何中国历经磨难,却始终能够保住1100万领土。

清末时期,在孙中山宣布成立临时政府时,竟然有二十多个省宣布脱离清政府独立,可见对地方实际的管控者还是那些封疆大吏,而清政府不过只是一个摆设而已。

其实能够保住这么多的领土,功劳最大的当属那些为了国家而默默牺牲的民族英雄们,我们应当永远缅怀那些为保卫国家而牺牲的英雄们。

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扩展资料:

分封制的社会形态

两极世界理论认为,战国秦汉时期,中国的总体社会形态是卿大夫政治形态。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中国的总体社会形态是士族地主政治形态。五代十国宋元明清时期,中国的总体社会形态是庶族地主政治形态。

阿拉伯帝国时期及其之后王朝的政治形态是相对统一的封建政治形态,经济形态是农奴制。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形态是分散的士族制,经济形态是农奴制。

  在中国历代官制中,我国古代职官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官服

  第一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为夏、商两代,前后大约一千年。(商)国君称“后”称“王”,手下主要官员称“史”、“巫”。商后期王族长老称“父师”、“少师”,对王负有辅佐之责,如箕子、比干。管理家务的臣仆称“臣”、“宰”、“尹”等。(殷纣王在位,昏庸无道,倒行逆施,他的哥哥微子辞职隐去;他的叔叔箕子多次力谏,被罚作奴隶;纣王的另一叔叔比干,则因进谏被剖心致死。孔子说,“殷有三仁焉”。)

  第二个时期

  第二个时期从西周到春秋,大约六、七百年。国君称“天子”、“天王”。王位继承人称“太子”、“东宫”。王妻称“后”。(《诗小雅北山》曰:溥(p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王室是中央政府,而国和邑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中除王以外,三公(太师、太傅、太保)职务最高,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王行事。以卿士为首的政务部门管理军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职,以太史为首的教育文化部门管理神事、教育、秘书、历法等职,金文并称之为“卿士寮”、“太史寮”。卿士之下有司徒、司马、司空三大夫,司徒掌管土地和役徒,司马掌管军赋和车马,司空掌管筑城修路等重大工程。太史之下有内史、御史、太卜、宗伯、乐师等职,内史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御史掌管档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祭祀礼仪,乐师掌管音乐与教育。临时设置的辅导君主礼仪的称“相”,总管王家事务的称“宰”或“太宰”、“冢宰”,负责王宫警卫并教习武艺的称“师氏”或“师”,王宫的卫士称“虎贲(bēn)”,王的近臣称“小臣”。地方政府设置大约与中央政府相同,不过,执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并世代相袭,只能称“卿”或“政卿”、“正卿”,不能称“卿士”。

  第三个时期

  第三个时期从战国开始,一直延续地清末,时间长达两千三百多年。此时期的特点是:①君主的地位极大地提高了,权力高度集中;②在国家机构中,巫史和宗室贵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仆和侍从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统治的地区越来越辽阔,机构也越来越庞大,职务上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变化复杂。

  编辑本段

  官职分类

  1、国君

  夏、商、周称“后”、“王”、“天子”、“天王”。

  官印

  战国开始称“皇”、“帝”。(帝本是至上神的称号,皇原本是形容帝的。)

  秦开始称“皇帝”,直至辛亥革命才结束。

  匈奴称“单(chán)于”、单于妻称“阏氏(yānzhī)”,乌孙称“昆莫”,高车称“候娄訇(fú)勒”,鲜卑、柔然、突厥、回纥(hé)、契丹、蒙古等称“可汗(kèhán)”,简称“汗”;土蕃称“赞普”。

  2、宰相

  宰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

  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战国以后是宰相。

  宰相是从国君的家臣发展起来的,宰本是君主的总管家的称呼,相是辅助的意思,用家臣的头目管理国事,这就是宰相的实质。宰相的称呼最早见于《韩非子_显学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宰相的官职起源要更早,楚国设置“令尹”,齐国、秦国设置“相”,宋国设置“大尹”,吴国设置“太宰”即是。辅助齐桓公建立霸业的管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杰出的宰相。秦统一后,宰相之职称作“丞相”,后设“三公”以分宰相之权。

  汉武帝后,宰相的职权转到内朝和尚书台(尚书台本是皇帝私府中掌管收发文书的小机关),尚书台的长官叫尚书令(宦官担任称中书令),或以大臣“录尚书事”管理尚书台事务。

  东汉末年,权臣董卓、曹操等恢复丞相或相国之职,但是他们自任此职,实权在皇帝之上。

  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内廷独立出来,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尚书台的长官、副长官都是宰相之职。尚书台由内廷文书机关变为外廷的行政机构以后,为收发文书、起草和传达诏令的需要,另设中书省为文书处理机关,其长官为中书监和中书令,中书监和中书令也是宰相之职。中书省因掌管机要,接近皇帝,其地位比尚书省更为重要,古时有“凤凰池”和“凤池”之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所以三省的长官并称宰相。

  隋唐两代,宰相名称有所改变。中书令隋代称内史令、内书令,唐代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等。尚书令因李世民为秦王时曾任此职,后来不置,所以唐代尚书省的长官只有左右仆射(yè)。

  北宋另设中书内省于禁中,为宰相的办事机构,称“政事堂”、“中书门下”、“中书”等。宋代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其长官枢密使、副使与福相称执政官,与宰相一起合称“宰执”。

  明代废除中书省及宰相等职,设立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格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后来这些入阁大学士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元辅”、“首辅”,职权最重,主持内阁大政。

  清初仿明制。实际任宰相职务的,是康熙时的“南书房行走”,雍正以后的“军机大臣”。

  在各种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为频繁,无定职、无定称、无定员,这是由君主专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君主既离不开宰相,又最担心宰相权力过重,大权旁落,这是宰相官职不断变化的主要原因。

  3、中央各部门长官

  政府机构的划分,大约是从西周开始的。

  西周分管部门共有六个: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这六个官职代表了六个部门。担任这些官职的人一般都是大夫。

  秦汉时期有“九卿”之说,“九卿”是对中央各部门长官的一种尊敬的称号。君主家事与国事不分,政治事务与宫廷事务混杂在一起,是秦汉九卿的重要特点。

  ①太常(奉常)掌宗庙礼仪,其属下有太史令掌天象历法,太医令掌医疗,博士掌经学传授;

  ②郎中令掌宫殿门户的守卫,其属下有大夫掌议论,有谒者掌引见传达;

  ③卫尉掌宫门警卫;

  ④太仆掌皇帝车马,兼管全国的马政;

  ⑤廷尉为全国最高司法官;

  ⑥典客掌接待少数民族事;

  ⑦宗正掌皇族事务;

  ⑧治粟内史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的财政收支;

  ⑨少府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

  九卿之外,有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将作大匠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大长秋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九卿加上此三卿即为十二卿。

  魏晋以后,尚书机构得到迅速发展。尚书台的总人数由秦时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以后尚书各曹逐渐变为部,到隋唐时确定为六部,唐代定名为吏、户、礼、兵、刑、工,此后一直沿用到清代。六部是隋唐以后主要的政务部门。

  ①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勋封等事;

  ②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事;

  ③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

  ④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

  ⑤刑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

  ⑥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六部取代的秦汉九卿的大部分职权,九卿名称虽还存在,但内容有很大变化,有的甚至完全不同了,如:

  ①太常称太常寺卿;

  ②光禄勋称光禄寺卿;

  ③卫尉称卫尉寺卿;

  ④太仆称太仆寺卿;

  ⑤廷尉称大理寺卿;

  ⑥宗正称宗正寺卿;

  ⑦大鸿胪称鸿胪寺卿;

  ⑧大司农称司农寺卿;

  ⑨太府称太府寺卿。

  九寺到清代只剩下五个:即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北魏、北齐设置的昭玄寺,以大统、统为长官,是我国第一个掌管佛教的专门机构。

  隋唐开始设五监。唐代的五监是: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

  ①国子监是主管学校教育的机构;

  ②少府监是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的机构;

  ③将作监是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的机构;

  ④军器监是掌管军器制造、保管、发放的机构;

  ⑤都水监是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的机构。

  五监到清代只剩下国子监,而另四监都先后归并工部。在明清时新设钦天监,掌天文历法。除此外,隋唐至清代还先后设立太医院,宗人府等。清代的中央行政部门可以归结为六部、五寺、二监、二院、一府,共十六个机构。

  4、武官

  西周军政不分,统治者既管行政,也管军事,作战时军队分左中右三军。春秋时分上中下三军,三军将领称将上军、将中军(又称元帅)、将下军,此是武职设置之始。

  秦汉以后,武官的设置可分为三个方面:

  ①警卫皇宫和京师的将领;

  ②掌管军事行政的武职;

  ③领兵作战的将帅。

  太尉(汉武帝时称大司马)掌全国军事行政。高级武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

  魏晋以后,权位最高的大臣出征时往往加以“假黄钺”的称号,有代表皇帝亲征之意;地方军政长官加以“使持节”的称号,给以诛杀中级以下官吏的权力。武职的幕僚称参军或参军事。

  唐朝时,都督带使持节的,称节度使。中唐以后,朝廷组成新的中央禁军共十个: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策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威军(势力最强,中设护军中尉,由宦官担任,为禁军统帅),各置大将军、将军、龙武、神策、神武等为统军。

  宋代正规军都称为禁兵,仁宗时达八十多万人。禁兵由三衙统领,三衙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教练武艺的军官称都教头、教头,单称教头的地位很低。(如林冲)禁兵的调动权在枢密院,由皇帝直接控制。枢密院是军事行政机关,长官为枢密使。在地方路、府、州,设兵马总管或兵马都监(简称都监),或提辖兵甲(简称提辖)。(如张都监、鲁提辖)

  元朝成吉思汗时的卫队叫“怯薛”,首长称怯薛长。忽必烈时,成立左、右、中、前、后五卫亲军,作为拱卫京师的常备军,每卫设都指挥使统领。

  明代军队实行卫所制。卫是基本的军事编制,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其长官,卫称指挥使,所称千户、百户,旗下还有总旗、小旗。皇帝的亲军从十二卫增至二十六卫,锦衣卫就是其中之一。

  清代的军队分为八旗与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绿营兵也称绿旗兵,是清入关后招募汉人组成的。管辖绿营兵的称九门提督。驻防各地将军的职衔都冠以所驻地名,如盛京将军、伊犁将军等。清代为镇压农民起义而在地方临时招募的兵卒称为“勇”,其军队称为“勇营”。曾国藩和李鸿章建立的湘军和淮军就是清政府镇压起义军的主要武装。

  5、监官与谏官

  监官是代表君主监察各级官吏的官吏(耳目)。谏官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监官和谏官,古代并称台谏,也通称言官。

  监官最早设于战国,当时由君主的秘书——御史兼任。

  秦与西汉设立御史府,首长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辅佐。在内廷保管档案并督促百官的,称侍御史;出外监察郡县的称监御史。遇有特别紧急情况的,皇帝临时派遣有诛杀之权的御史,称为绣衣御史,或称绣衣直指。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御史府改为御史台,御史中丞为长官,转属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别称宪台。从此之后,御史为监察官的专称。

  魏晋以后,御史台从少府独立出来,成为全国性的监察机构。

  唐代御史台分为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

  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各省设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长官,掌司法与监察,有监司之称。

  清代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长官。

  谏官的设置比监官早。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之始。晋国的中大夫、赵国的左右司过、楚国的左徒,都属于谏官性质。

  秦汉时有谏官之设,但是没有专门的谏官机构。汉代置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中散大夫、议郎等官职,都属光禄勋,掌议论,侍从皇帝,顾问应付。东汉侍中、中常侍成为正式官称,属少府。

  隋朝改侍中为纳言,武则天时增置左右拾遗与左右补阙。

  宋改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并置谏院,作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司谏、正言为其所属。

  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

  6、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

  秘书是指在君主左右从事文字图书等工作的官员。君主的秘书是从史官的职务分化、发展出来的。战国时期君主的秘书有御史、主书、掌书、御书、尚书等不同的称呼;为备君主随时咨询的文学之士称为学士、博士、博闻师等。

  秦汉时的御史大夫为秘书之长,属兰台。兰台是宫内收藏图书和档案的地方。

  西汉的麒麟阁、东汉的东观(guàn)都是禁中藏书之所,皇帝命别的官员入掌其事。东汉置秘书监,太史令仅掌天文历法,无修史之职。史书的修撰,由皇帝临时指定文学之士在东观进行,称为著作东观。汉宣帝召集名儒讲经于石渠阁,汉章帝召集名儒讲经于白虎观,此时为侍讲之始,有讲郎之称。记载皇帝的言行,(修起居注)多由宫内女史担任,也有皇后亲自撰写。

  隋唐时以中书省之中书舍人掌制诰(撰拟诏旨)之职。中书舍人的职称,有多次的改变,隋至唐初称内史舍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

  翰林院之设,始于唐代,本为各种文艺技术内廷供奉之处,文学之士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唐玄宗初置翰林待诏,又改为翰林供奉,后改为学士,置学士院,入院的称翰林学士。

  唐代的秘书省曾改称兰台、麟台。北齐始设史馆,唐太宗以史馆为宰相兼领职所,称为监修国史。唐又在门下省设起居郎,掌修起居注之事。唐初置弘文馆,掌四部书及其他图籍。开元年间,又设集贤殿书院,以宰相一人为学士,掌刊辑经籍、撰集文章,缮写御本等。弘文馆、集贤殿书院的学士也受命参与机密,草拟诏旨。中唐以后,皇帝对学士的礼遇,常超过宰相。

  宋代对学士尤为重视,学士院改称翰林学士院,或称翰苑、禁林,因地在宫禁,待遇优异,号称玉署、玉堂。北宋沿唐制,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其官员并称馆职,为文臣清要之选。南宋初罢史馆,置国史院与实录院,二者分合不定,中期后并置。辽、金均置国史院。

  元置翰林兼国史院,翰林学士兼修国史。

  明代将制诰、著作、修史、图籍等职都合并于翰林院,别称词林,从此翰林才成为文学之士的专称,翰林院也正式成为外朝官署。

  清初置文馆,处文学侍从之臣,称为文馆大学士。后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收藏御制文字;内秘书院掌撰拟对外文书及敕谕、祭文等;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为皇帝进讲,为皇子侍讲。

  7、学官

  学官又称教官,是指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

  传说夏代就有学校。最早的学校叫庠(xi_ng)、序、校,以教武艺为主。

  西周的学校有大学、小学之分。天子的大学叫辟(b_)雍,诸侯的大学叫頖(泮p_n)宫,以师氏掌教武艺,以乐正掌教诗书礼乐,以司成为掌学之官。

  秦及汉初有博士官。汉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设五经博士,从此后博士专掌经学传授,成为一种教职。西汉有博士仆射为其首领,东汉改称博士祭酒。博士讲学的地方称太学,博士弟子称太学生,博士就是当时的大学教师之称。郡县也普遍设立学校,郡国曰学,县邑曰校,乡曰庠,聚曰序。

  北齐始立中央专门的教育机构,称为国子寺,主官为祭酒。

  隋炀帝改国子寺为国子监。所属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等,各置博士。

  藏书与讲学相结合的书院,出现在五代,兴盛于宋代,创办者或为私人,或为官府,受业者称创办者为山长。

  明国子监与国子学合一,清代国子监沿袭明制。光绪年间改设学部,各省设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也称督学使者,别称学台。学政为一省教育事业的最高长官。

  8、宫廷事务官

  宫廷事务馆是指为君主及其家室服务的职官。这类职官起源于君主的家臣,夏商已有臣、尹、宰等家臣之称。

  明代无总管宫廷事务的机构,宫廷事务由宦官和女官分掌。宦官有十二监、四司、八局等共二十四衙门,各有提督太监、掌印太监等官。

  清代设内务府为总管宫廷事务的机关。内务府管辖的机构有七司三院。除七司三院外,还有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处、织染局、御茶膳房、御药房、养心殿造办等处。

  9、地方长官

  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长官为诸侯与大夫两级,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战国时期,郡的长官称守(或太守),县的长官称令。秦统一后,万户以上的县称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

  汉代列侯所食县叫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叫邑。侯国的行政长官称相。汉武帝初置十三州,为监察区,每州设刺史(有时称牧)。

  北齐县分九等,长官都称令。郡长官仍称太守。州长官称刺史。

  唐初置十道,玄宗时增至十五道,为监察区,每道设观察使(按察使、采访使)。唐代的军区置都督府,都督加使持节称节度使。节度使初设于边镇,后遍设于内地。节度使一身兼军事、行政、督察三种职务,成为权力很大的地方军政长官。

  宋代的地方行政,又有新的变化。朝廷派朝官知(主持)某县事,简称知县;州的行政长官称权知某州军州事,简称知州。

  辽代州的长官为节度使,或观察使、或团练使、或防御史、或刺史等。县的长官为令。

  明代省的下一级政区为府,府的地位相当于汉代的郡、唐代的州。府的长官称知府,京府则称府尹。州有两种:一种是直隶州,与府同级;一种是散州,与县同级。州的长官称知州,县的长官称知县。

  清代的地方行政大体沿袭明制而略有不同。在省一级,正式以总督或巡抚为最高长官。总督、巡抚并称封疆大吏,或称疆臣、疆吏、岳伯。乾隆时,管辖府、州的高级行政长官通称道员,别称道台、观察。清代在新开发地区又创设厅的建置,其长官为同知或通判。

  10、佐官、属官与胥吏

  协助长官处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为佐吏、属吏或胥吏。

  秦汉从中央到地方的官署大都设置丞,为最重要的佐官。

  魏晋南北朝时,尚书省、门下省、秘书省等部门的佐官或属官多称郎、侍郎、郎中、员外郎等。秘书省有秘书郎、著作郎、校书郎等。

  宋代在州、府衙门里设置通判,即共同处置政务之意。宋宫廷中有一种供奔走使令的吏役,称为快行,也叫快行家。在内外衙署,又有叫做孔目、押司的吏职。(如宋江)

  明清地方官府衙门的吏役有所谓“三班六房”。三班指快、壮、皂,为杂役,快专管缉捕;六房指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理具体事务的书吏。从督、抚到州、县,还要聘请若干有学识的人才,帮助自己处理各种事务,称为幕僚,也称为幕客、幕友、幕宾、师爷等。

  11试官、加官与赠官

  汉代职官制度有规定:职官初任都要试用一年,称守。以职位低的人暂代较高的职务称行。一个人同时担任两种职务叫兼。以较高职务的人兼管较低职务的事叫领或平。在本官之外加特定官号和增加新的职务的叫加官。

  魏晋南北朝时期,奉命征讨的军政长官,加“假黄钺”、“使持节”、“持节”、“假节”等称号的,权任更重。驸马都尉原是侍从官的一种,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称号,简称驸马。

  唐代加官、加职、加衔等制度运用得更加普遍。唐代无固定的加官称号,凡在正式官职之前加“检校”二字的,一般都是加官。唐见习、试用之职称里行使(或称里行)。以官阶低的人任较高职务的称“守某官”,以官阶高的人任较低职务的称“行某官”。

  宋代的职是指殿、阁大学士、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荣衔,通称为侍从官。官员以加学士等衔号为荣。如包拯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龙图阁的学士等衔当时各有俗称:学士称老龙,直学士称大龙,待制称小龙,直龙图阁为假龙。宋代的官场风气与魏晋南北朝时期正相反:重文抑武。

  12爵、勋、品、阶

  爵、勋、品、阶表示职官的等级。

  爵

  一般称爵位,是表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的一种尊号,多根据血缘亲疏或功劳大小来授给,长期不变,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世袭。

  西周的爵位有诸侯、大夫、士三级。

  战国时期各国的爵位有君、侯、卿、大夫等。执圭是楚国特殊的爵称。战国时的爵称大都与官职分开,有的只有爵称而无官职。

  汉代宗室封爵有王、侯二等,功臣封爵有二十等。

  魏晋以后,历代宗室和功臣的封爵大多以王、公、侯、伯、子、男为号。王有亲王、嗣王、郡王之分。亲王只分给皇子和皇帝的兄弟,嗣王指亲王嫡子继承者,郡王次亲王一等。

  汉时,皇帝之女称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唐代诸王之女称郡主。清代皇后生女称固伦公主,妃嫔生女称和硕公主,皇族女儿称格格,亲王之女称和硕格格,即郡主。公主的丈夫,魏晋以后皆加驸马称号,清代则称额驸。

  勋

  通称勋官,是为奖赏有功人员而定的称号。其制始于北周,本以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后渐及朝官。到唐时定制,共有十二转,转多为贵,受勋者即称勋官。

  明代有文勋十级,武勋十二级。

  清代勋官合并于爵位。

  品

  是指官的等级。

  西周时官有九命之别,九命最高,一命最低。

  汉代以禄秩的多少来表示官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千石、八百石等级别。每一种官职都有固定的俸禄级别,所以有时以俸禄级别指官职,如郡守俸禄为二千石,二千石遂为郡守的通称。

  魏晋开始,官分九品,以一品为高。

  隋代自九品至一品官,称为流内,不入九品的称为流外。流外也有品级,用以安排胥吏,明清则总称为不入流。

  阶

  即阶官,又称散官,宋朝称寄禄官,是表示官员实际等级的阶位和称号。

  有些官称并无实际职务,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旧臣或有一定勋劳的人,只作为领取俸禄和享受某种礼遇的依据,而不负实际责任,这样的官叫做散官。

  贵族起源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千多年前,以军事贵族的面目出现。为国王效力,履行军职,财富主要是地产,继承遗产要缴纳捐税。600年间,战乱不断,国王依战功赏赐给将士土地,而国王自己,通常也被视为“牛”一点的贵族。 开始叫“哥塞特”,后来叫“塞恩”,词语含义是为他人服务,地位的高低,由被服务的对象决定。彼时,很多自由农变为农奴。约6世纪起,贵族群体中注入宗教成份。

  撒克逊人,是传说中的亚瑟王的手下败将。在《Wives and Daughters》中,汉姆雷老爷,很为自己是到英格兰最早的撒克逊人而骄傲。其实,之前,英格兰是凯尔特人的天地,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是来自日耳曼的入侵者,经过长达3个世纪的征服与混合,几个民族融为一个民族,才有了今天的英格兰人。 ‘

  刻尔(农民)与哥塞特之间的基本区别,是著名的《伊尼法典》中关于偿命金的规定,后者通常是前者的6倍。勤劳且家运亨通的刻尔,就有可能成为哥塞特。大约10世纪,Ealdorman这个词,开始专指大贵族,渐渐具备了伯爵、方伯、亲王等涵义,意即地方统治者。

  教会执事这一专职,可能出现在800年前后。早在6-7世纪,不列颠就形成了世俗贵族与宗教贵族关存的体制。教会贵族与英格兰君主的联系相当密切,从属关系比较确定。他们,既能布道,又能挥舞宝剑。 贤人会议成员,能参与重大决策,有司法权。 直到11世纪前期,大贵族伯爵与普通中下贵族塞恩的等级差别才终于明朗化。 封建贵族制的确立(诺曼时期) 英法两国的封建制,存在较明显的差异。 英:我的附庸的附庸也是我的附庸——类似于中国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法: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社会语言开始分化——上层阶级说法语,下层民众讲英语。重要的文件,多用拉丁文和法文。直到1259年,亨利三世同时使用两种语言发表文件,英语才逐渐地在上层政治领域占据了一席之地。 1086年,征服者威廉(诺曼底公爵),弄出一本《土地调查清册》,把许多自由或半自由的农民,划成了维兰(农奴),因此,这本清册,被英国人民称为“末日审判书”。

  14世纪的英国骑士

  贵族因婚嫁而获得领地时,需向国王缴纳数量可观的转让费。 立宪的细胞,在诺曼登陆百年后就开始显现,以国王与贵族的对立为表象。 骑士教育,重武轻文。经常进行比武大会,常有伤亡。得胜的骑士,有权亲吻一位可爱的女士。所谓骑士精神,即贵族精神。早晨一本正经地弥撒,中午酗酒闹事,下午洗劫教堂,晚上调戏妇女。 在战场上,骑士很少杀骑士,死的都是平民步兵。十字军东征的路上,骑士和北欧海盗没啥区别。骑士精神化作替私人复仇的战斗。 骑士精神的副产品是“英雄爱美人”。12世纪起,一个妇人,在丈夫之外要有个情人,否则,就会被视为缺少魅力。 1075年,大会议规定,禁止7代之内有血缘关系的人婚配,禁止与配偶的4代之内的血亲成婚。不过,1215年,教廷便将此做了修改,7代改成4代,因为,门当户对,太不容易了。兴盛与衰落  (12世纪末-15世纪) 1399年-1485年间的每次改朝换代,都由大贵族发起,都以一具国王的尸体奠基,而为此受牵连、危及身家性命、失爵丢官的贵族更多。英国的君主,事实上是选出来的,而非世袭。 1215年6月,伦敦25名贵族迫使英王约翰签署了著名的“贵族纲领”《大宪章》。《大宪章》共有61项条款,大部分都列明一些有利于贵族的权利。例如,国王在国家所有重要事务上,包括征税,必须征求贵族的意见并且得到他们的同意;过往不得随意侵犯贵族的人身自由,等等。“法律至上,王在法下”的法则,从此被人铭记。 1265年的“西门议会”,成为未来下院乃至议会制度的重要起来。1325年,英国议会历经百年终于形成。1376年,骑士代表彼得·马克,成为首任议长。15世纪60-70年代,贵族院正式称为上院,平民院正式称为下院。 15世纪后期,英国贵族制逐渐成形,最终定制。即公侯伯子男,另外,还有从男爵和骑士,勋爵是奖励性称呼。1301年开始,威尔士亲王成为不列颠王国的继承者的名号。 黑死病,成为封建农奴制的杀手。 玫瑰战争。1455年,以红玫瑰为标记的兰开斯特家族和以白玫瑰为标记的约克家族,多次刀兵相见。持续30年,直至红玫瑰得胜,都铎王朝建立。衰落和变异

  贵族城堡

  (1485-1688年) 大贵族挥霍得入不敷出,乡绅阶层开始崛起。 灰、黑逐渐被视为“上色”。长期影响着本国民众,至今未变。 长子作为家庭姓氏、家产和爵位的优先继承人,地位格外重要。长子早夭,则由长孙继承。若无,则次子、幼子循序渐递。不动产一般只传一人,其他财产女儿或可继承。重视家庭礼节,重夫权父权,但贵族妇女有较多自由。 因涉及到财产或爵位等问题,婚恋不自由,基本上是国王或父辈定。宗教信仰也会影响到爱情与婚姻。贵族的非长子的儿子,不容易成婚,而且,在特殊的财产继承制下,很可能变成穷光蛋。《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姐妹,就是没有不动产继承权的人。 世俗贵族,文化素质低下。倒是次子、幼子,被送进剑桥、牛津;上流社会,还有一批文化名媛。 伊顿公学建于13世纪。学费很高。游学开始流行,贵族子弟去意法学习语言、文学、艺术、礼仪,经过200多年的潜移默化,前朝的佩剑骑士终于成为通晓文墨的绅士。嘿嘿。几位知名女作家,都生活在绅士后的时代。 “贵族时代”(1688年-19世纪中叶) 英国贵族的特点是具有政治独立性、民主意识和绅士风度。 托利党,Tory,英国政党。产生于17世纪末。19世纪中叶演变为英国保守党。“托利”一词起源于爱尔兰语,意为不法之徒。在1679年议会讨论詹姆斯公爵是否有权继承王位时, 赞成的人则被政敌称为“托利”。托利党人参加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1760年,逐渐成为执政党。到19世纪中叶,发展成为保守党。辉格党,Whig,是它的对立面,名称可能是Whiggamores(意为“好斗的苏格兰长老会派教徒”)一词的缩语。辉格党得益于1688年“光荣革命”带来的政治变化。

  贵族家庭

  光荣革命,是英国一场和宗教有关的非暴力宫廷政变,发生在1688年到1689年。当时,支持议会的辉格党人与部分托利党人为免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传位给刚出生的儿子,而把詹姆士二世废绌。在废绌国王之后,他们把王位传于原本的继承者,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时任荷兰奥兰治执政的女婿威廉。威廉带兵进入英国,未发一枪,使詹姆士二世仓惶出逃。议会重掌大权,而威廉亦即位成为威廉三世。因为这场革命未有流血,故史称光荣革命。至此,英国议会与国王近半个世纪的斗争以议会的胜利而告结束。 贵族含义发生变化。真正意义上的英国贵族,一直最少,但稳定性在欧洲首屈一指,是目前世界上最古老最稳定的贵族体制。 1707年,苏格兰合并于不列颠,1800年,爱尔兰合并于不列颠。 资产阶级革命后,在英国,几乎无贵族不富。看了一下统计表,《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也就是大地产者中的中等。几乎所有的大地产,都是靠旧的继承制保留下来的。 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从农业革命开始的。贵族们发展农业、矿业、交通运输业。托马斯·科克培养优质绵羊而闻名1837年被封为伯爵。

  上院的权利不表现在上院而表现在下院。 拜伦曾任上院议员,雪莱出身于从男爵家庭。 英国贵族不像法国贵族那样喜欢群聚和沙龙,而是喜欢庄园。“每个人的房舍,都是他们的城堡。” 威斯敏斯特公爵的发家史(现英国首富)。1703年,他的先祖才成为男爵,1874年,便爬到了公爵的位置。 1722年,乔治三世提出,议会通过了《王室婚姻法》。18世纪末-19世纪初,贵族离婚率4%,平民离婚率万分之一。所以,贵族们的婚姻生活还是相当不安定的。真正的衰落  (19世纪后期至今) 1872年,产生无记名投票法。 1876年,出版《英格兰的贵族》,不久,再版,更名为《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大地产者》。它,是1000年来第一本说明土地占有的不合理情况的专门著作。 1894年开始征收遗产税,致使大地主们雪上加霜。资产阶级进入贵族,爵位换财富,财富换爵位。 20世纪20年代开始,出现中产阶级新贵。一战、二战中,死伤诸多贵族,甚至有老贵族断了血脉。这,与他们受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帝国主义教育有关。 大贵族的地产锐减。 温斯顿·丘吉尔不愿意自己伟大的名字被陌生的称号取代,只接受了嘉德勋章。 哈罗德·麦克米伦也曾拒绝封爵。当然,最后,他还是要了世袭伯爵的称号。英国贵族存在的时间,超过10个世纪,可是,直到1998年英国议会改革,世袭贵族才算寿终正寝。他们是“世界史上少有的能够在适当的时候作出适当退却的阶级”。“英国之所以在现代化的社会转型方面取得成功,避免了革命的震荡,赢得了社会的平稳发展,英国贵族的远见、勇气和妥协精神是不可抹杀的

高薪养廉,其实这种治腐理念自我国古代便有之,并非国外先例。我国古代历朝历代为促进吏治清明,尝试了许多官吏薪资管理办法,诸如唐宋时期的高薪养廉、明朝的薄俸重典。本文讲述清承明制,而又增益的一套满清特色养廉制度,即“养廉银制度”。这一制度的初衷便是以高薪结合重典约束官吏的行为,但由于制度的先天性缺陷,致使官员反其道而行之,腐败现象更为猖獗,揭露出封建社会人治随意性的缺陷。

古代官吏薪资演变“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俸禄薄,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汉书宣帝纪》廉政问题一直是封建王朝比较重视的问题,“家天下”的背景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民乃皇帝之子民,财富乃皇家之财富,封建帝王不会容忍官吏取民之财中饱私囊。汉朝惠帝有云:“吏之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

也就是说政府选拔出来的官员均是能力较为出众的,代表政府执行行政管理职能,人民也依靠这些官员的治理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故而应当给这些官员提供足够的俸禄,从本质上讲也是维护民众的利益。汉宣帝则是将重点放在底层官员薪资调整,在他看来“小吏皆事勤”,底层官员繁琐事务最多,且与民众接触最为频繁,但他们整体收入偏低,甚至连养家糊口都成负担,故而最需要调整的就是底层官吏的薪资。

汉朝时有《律》记载大司马、大将军月奉6万钱。而时为汉武帝待诏公车的东方朔曾言:“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并以“饥欲死”来形容自己的窘迫生活。这里可以看出汉初的官吏收入差距之大,故而汉宣帝从底层官吏薪资入手,推行“益吏百石以下俸十五”的政策,将百石以下官吏俸禄上调百分之五十,这便是最早的高薪养廉理念。到了东汉开国,刘秀为进一步缩小官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令千石以上的高官俸禄“减于西京旧制”,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增于旧秩”。

“外官卑品,犹未得禄,饥寒切身,难保清白。今仓凛殷实,宜量加优给,然后可责以不贪,严设科禁。”——《旧唐书卷七十八列传第二十八》

如果说汉朝的官吏薪资调整是出于“官本”思想,那么唐朝更立足于防治腐败现象。唐朝在我国古代史中应当是综合实力最强盛的王朝,但其官员俸禄却并未体现出这一点,唐太宗时期名臣高冯曾上书,称地方官员的俸禄太低,甚至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故而也就想方设法的寻求灰色收入,很难做到清正廉洁,欲使吏治清明,需要提高这些官员的收入,再以重典加以约束,方能解决这个问题。唐太宗认为此言确为时弊,便欣然接受了这个策略。

这种由臣下提出的“高薪养廉”之策还见于宋朝的庆历新政。时范仲淹所提“养贤之方,必先厚禄,禄厚然后可以责廉隅”,这条时策正是应对当年赵匡胤开国时的“薄俸养贤论”。范仲淹认为给予官员厚禄不仅仅是满足其物质需求,更是提高了贪污的代价,高薪之后则要“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废可诛”,在职官员会更加珍惜高薪岗位,依律行事,所以宋朝的官员俸禄是历代最高的。

“今日贪取之风,所以固胶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顾炎武

宋朝的高薪养廉并没有取得显著成果,北宋末年的贪腐之风依旧盛行,其实这也与统治者的荒废朝政有一定关系,权臣当道,上下勾结,监督机制成为一纸空谈,为贪腐提供了可趁之机。明朝正是以北宋为前车之鉴,加之朱元璋乃布衣天子,自知贪官横行时的人间疾苦,因此采用了薄俸之策,并以重典惩治贪腐。但朱元璋的薄俸走到了一个极端,如果按照正常俸禄来看,明朝大部分官员的生活质量甚至不如普通百姓,万历年间正一品大臣月俸八十七石,这在慢慢历史长河中是难以见到的。

朱元璋曾设弘文馆学士,品阶不高,但皆是大才之人方可入之,为首者乃刘伯温,罗复仁也是其中一员,身为明朝的高级智囊团成员,以郊区破屋居之,屋顶漏了请不起工匠,只能自己修补,幸得其品质高洁,清廉自守。但这种为官环境带来的是更多官员的贪腐,自古文人十年寒窗为的是报效国家,而不是清贫如洗。正如顾炎武所说,这种低薪带来的贪腐,使得明朝臣下与君主离心离德,家徒四壁何以为家,家不为家,国亦不为心中所念。

清朝特色的“高薪养廉”清朝官员的“生存”环境清承明制基本延袭了明朝官员的薪俸制度,清朝官员俸禄也只是略高于明朝,正一品大元年俸一百八十两白银,到了九品官员只有三十一两五钱二分,这还是带有品阶的官吏,诸如衙役这类“未入流”官员之俸禄可以说是难以养家糊口。若为旗人,尚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若为汉人,则守着一份低薪死工资,实在难以维持。如果再遇上如康熙平“三藩之乱”的大事件,为充军实,停发俸禄两年之久,恐怕清廉之官是要变卖家产才得以度日。

清朝州县官员亦不同于寻常百姓,除了养活一家生计,聘请师爷、青吏的费用均出自俸禄,朝廷不予补助,包括日常办公费用亦是由官俸支取。根据《春明梦录 》的记载 ,清末大臣出行时若坐轿 ,需要配齐人手分班替换,一年下来需要支出 800 两 ;若坐车 ,少需备够三马 ,一年支出 400 两 ,就连一品大员的俸禄也不够出行所需。

“男目下光景渐窘,恰有俸银接续,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资,今年尚可勉强支持。至明年则更难筹画。”——曾国藩

清朝官场亦存陋习,官员之间形成送礼的潜规则,下级进贡上级的名目众多,最著名的是夏天防暑降温的“冰敬”、冬天驱寒取暖的“炭敬”。另外每逢佳节需要向上进贡“节敬”、此外还有上级办喜事的“祝敬”、年关时的“年敬”等等。这样的进贡呈上去的都是不小费用,而在这笔费用中又以京官要职最盛,他们往往掌握外官的晋升考核,故而深受地方官员追捧;京官中下层官员也要孝敬,孝敬的方式就是“印结”,即以京官的资格,为同乡外官出具保证书,保证捐官或捐监贡的同乡身家清白,清朝每一省设一印结局,由同乡里年高德劭的京官主持,两年一届,凡是加入印结局,为同乡出具印结的,每月皆可分得一次印结费,这个印结费皆出自地方官员。同级官吏之间为了扩展人脉,加强交流,亦产生诸多赠与潜规则,如同乡、同年、亲戚、门生、故吏、同窗等,不可胜数。为官花销之大,远远超过了俸禄的范围,这就造成了“廉吏难支”的局面。

陋规陋习的养成既是贪腐形成的原因,又是贪腐成风的催化剂。下级官员为了孝敬上级,不得不取之于更下一级,最终还是要取之于民。取之于民的手段就是加征火耗。这还要归功于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即田赋、摇役以货币形式取代实物,统—缴纳白银。而从民众手里征收的银两皆是碎银,官府需要统一熔铸成大银锭方可入库,熔铸是有折耗的,于是州县之官于正额之外私自加征部分银子,以便缴纳入库,这就叫火耗。

这种加征火耗在康熙时得到官方认可,但未成制,只是默许每两加收一、二钱的上限,但实操中加征多少全凭地方官自主,康熙后期“地丁一两加至四五钱、七八钱者”已然成风,各地加征超额部分就成为地方衙门以及官吏的经费,称为“耗羡”,而这取之于民的“耗羡”就被地方州县官员一层层输送到各级官吏手中。

而作为地方督抚大员,挪用府库银钱就成为他们的“权宜之计”,地方州县官员所敬银钱不供所需时,除了开口追要,便是直接从府库提取。雍正初年曾做过统计,江苏省库银亏空881万余两,约江苏两年半的田赋收入,其他省份多则亏空300余万两,少则亏空100余万两,这些亏欠多由督抚造假为民欠。而时任直隶巡抚的田文镜调查之后言“半亏在官,半亏在役,而实在民欠者无几”。

督抚所挪银钱除了孝敬上级官吏,还多用来缴纳“部费”,目的是讨好朝廷六部,以便施政畅通,除此之外,军队里武将大员吃空饷捞财;大型工程负责官员偷工减料中饱私囊,这种现象与康熙一朝的“宽政”不无关系。康熙虽为雄主,但言“夫官之清廉,只可论其大者,廉吏亦非一文不取”,也许是康熙的驭人之道就是宽容。他对官场盛行送礼之风的态度是“大不可必追究”,火耗问题于顺治年间管控甚严,到了康熙一朝便成了朝廷默许的潜规则,当有谏裁去两淮盐课陋规银时,康熙的回答是“此一款去不得,必深得罪于督抚,银数无多,何苦积害。”康熙的宽政是官员为所欲为的催化剂,吏治失去监督的土壤,贪腐之事便蔚然成风,致使民生不安,国库空虚。

养廉银制度的诞生,“今钱粮火耗,日渐加增,重者每两加至四五钱,民脂民膏,朘削何堪”——雍正

雍正即位以后,面对康熙甩下的烂摊子,力求改变,但他的定位稍失偏颇,以火耗劳民为根源,采纳湖广总督杨宗仁“以耗羡充一切公事之费,此外丝毫不许派捐”的奏请,下达了“耗羡归公”的政令。这个政令还是从政府层面认可加征火耗的行为,只是将火耗收归公有,以补各地亏空,同时雍正认识到官员俸禄难以满足“正常”开支,故而以归公的耗羡来“凭大吏酌量分给,均得养廉入”,这就形成了“养廉银”制度。此制度做出明确指示 “州县可取火耗与民间”,只是规定上级不能再向州县官员提取火耗用作经费。

不得不说,此制度是看到了州县上级官员未掌财政的现实,他们不得不依赖州县官员馈赠,从而到达继续往上馈赠的目的。但这个制度以“耗羡归公”再统一派发为“养廉银”,实属挂羊头卖狗肉,只是将官员贪腐合理化、正规化,并未解决取之于民的问题,如沈近思所言:“今日则正项之外更添正项,他日必至耗羡之外更添耗羡”,因此也引来诸多反对之声。

“总督13万一2万两;巡抚1万一1,5万两;布政使5000~9000两;按察使3000一8444两;道员1500一6000两;知府800一4000两;知州500一2000两;知县400一2000两”——《大清五朝会典》雍正对此制度抱有极大决心,通过山西试点之后推向全国,并最终于雍正五年形成定制。此制度大致内容是:州县按照规定比例征收耗羡,再全额纳入省库,省级官员根据本省官员级别、各地政务需求订立分数,上报朝廷备案,再从司库按备案数目提取银两分发给各官作为“养廉银”。

这样既解决了官员办的公经费,又补充了官员生活所需,据史料记载,清朝官员的“养廉银”基本上是俸禄的十到一百倍。雍正十三年,户部进行了一次养廉银开支明细的全国普查,随后造册核录,成为一项经过试点、推广、验收三步走的成熟体制。时至乾隆时期,又建立了“恩俸制度”,针对京官进行加倍支俸,并从各省每年凑拨京官津贴二十六万两,补贴在京四五品以上官员,以解决在京官员渴望外放获取养廉银的尴尬局面,这也是对“养廉银”制度的补充。

大独裁者——希特勒

阿道夫·希特勒,男(Adolf Hitler)(1889年4月20日下午18时30分—1945年4月30日下午3时30分),生于巴伐利亚和奥地利的边界城市布劳瑙(Braunau am Inn,林茨,莱茵河上的Braunau),卒于柏林。希特勒是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党的总裁和德意志第三帝国的元首,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头号战犯。同时,他也是一个出色的演讲家、残酷的政治家和过于冒险的军事家,以及野心家、阴谋家。

希特勒早年梦想做画家而来到维也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德军,是一名下士,获得了铁十字勋章。战争结束后偶然间接触法西斯主义并开始传播。早年曾因暴动入狱,并在狱中写下《我的奋斗》一书,表达出他多方面的观点,如兼并奥地利,屠犹和独裁。1933年1月30日出任德国总理;通过“国会纵火案”打击异己党派(德国***)。1934年8月1日德国总统兴登堡病逝,希特勒兼任德国总统,并将总统与总理两个职务合二为一,称为元首,拥有无限的权力,并命令所有军队以及法官和政府官员向他宣誓效忠。作为元首,他成为国家政权的单独执掌者即独裁者,把军队和教会之外的所有政治社会机构都一体化。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兼任德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他执政期间的德国正式名称为大德意志帝国和德意志帝国,通常被称为纳粹德国、德意志第三帝国或希特勒德国。

在第三帝国初期阶段,他的某些经济措施一度使得德国经济走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泥潭,轻松摆脱经济危机,也因此以及富有煽动性的群众运动而获得下层民众的支持。

不过在政治体制上,希特勒领导下的德国相对魏玛共和国时期是倾向于极端民族保守主义的。他和墨索里尼领导的意大利、东条英机领导的日本联盟结成轴心国,这直接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军队在他的领导下干涉西班牙内战,扶持佛朗哥政权,并吞并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入侵波兰、法国、英国、苏联等国家。

国内方面,他实行法西斯式的一党恐怖专政,仇视且排斥其它非纳粹政党和思想,包括共产主义运动,他建立的第一个集中营即为关押***之用,他还鼓吹民族优越,仇视其它民族。在国内建立冲锋队、党卫军、盖世太保等独立于国防军外的纳粹军事组织。在希特勒的领导下的第三帝国期间,实行种族灭绝政策,德国以及其占领国领土上大量建造死亡集中营,犹太人以及其他人种的遭到了大屠杀。根据粗略估计,期间总共有约600万犹太人、数千万其它人种因为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政策而被屠杀。 在军事占领期间用残酷的掠夺手段对待其他民族和国家。

撰写《我的奋斗》

[编辑本段]

希特勒的政变失败了,但他却从这次失败中为自己和自己的政党捞到了一笔宣传资本。由于首席法官在“国家主义”思想上与希特勒并无原则分歧,因此最后只对希特勒判处了最轻的刑罚——监禁五年,表现好还可以酌情减刑。其实希特勒只服了8个月的徒刑就被赦免了,而且未被驱逐出境。就是在这仅8个月的服刑期间,他也倍受优待:除了获准享用特别饭食,还让他住在有两扇窗户、阳光充足,很为舒适的单间牢房里。他可以自由通信,自由接待来访亲友,生日时可以接受亲友的花环和祝贺,此外还享有携带秘书、到户外散步和做体操的特权。中午他则在墙上挂着一面万字旗的休息室进餐,这时他就口若悬河地大讲特讲。所以当希特勒在这所看守监狱(这种监狱中的犯人名誉不受影响)中“服刑”结束时,狱中的大多数工作人员都变成了忠实笃信的纳粹主义分子。

希特勒在监狱呆的这8个月,向自愿追随他来监狱的鲁道夫·赫斯口述了他的著作——《我的奋斗》第一卷(第二卷于两年后出笼)。这部著作既不是一本回忆录,也不是一部体现希特勒世界观的作品,实际上它是一个集国家主义、帝国主义、种族主义、反犹主义和反对民主主义思潮于一体的大综合。反犹主义是贯穿该书的一条主线。他认为犹太人和斯拉夫人是劣等民族,雅利安人是优等人种,因此它有权征服和统治其他民族。该书的另一思想是鼓吹复仇主义。希特勒声言必须撕毁凡尔赛和约,必须同德国人民的“不共戴天的死敌,——法国算账。他声言,和约所加给德国的耻辱和仇恨己深深地印入六千万男女的心坎,变成了一片弥漫的火焰。宣传对外扩张是该书的又一主题。夺取生存空间,扩充领土,征服世界。他宣称”将把目光投向东方的那个国家”,“不能用和平方法取得的东西,就用拳头来夺取。”希特勒还在书中攻击议会民主制度,宣传专制独裁统治,反对马克思主义,宣扬法西斯的理论。《我的奋斗》一书被看作是法西斯的理论和行动的纲领,是纳粹党的圣经。它为希特勒涂上了一层迷人的色彩,迎合了当时广泛存在于德国的愤懑情绪,因而在纳粹政权时期它发行量很大,流传极广。

1944年7月20日,希特勒在逃过“狼穴”炸弹暗杀后,又回到柏林,住进总理府下面的地下避弹室中,并在戈培尔等几个亲信和情妇爱娃·布劳恩的陪伴下,在充斥着绝望和幻想的阴森可怖的气氛中指挥战争,躲在地下室中的他经常四肢颤抖、目光呆滞、面色惨白,说起话来有气无力。即便到了这个时候,希特勒还抱着战争很快即将发生一个转折的希望。然而现实是无情的,盟军推进的速度越来越快,希特勒摆脱困境的幻想完全破灭,于是在1945年3月19日下令毁灭一切“德国国内军事、交通、通讯、工业和供应设施以及敌人为继续作战以某种方式立即或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利用的东西”。当被要求执行命令的施佩尔提出异议时,希特勒仍高喊:“如果战争打输了,人民也就完了。……因为人民已被证明是软弱的,而未来只会属于更加强大的东方人。这场战争结束之后,剩下来的反正只是劣等人,因为优秀分子已经阵亡了。” 1945年4月12日,美国总统罗斯福逝世。希特勒得知此消息后,顿然又生出战争会出现转折的希望,而且这种充满希望的气氛一直持续至4月20日希特勒的生日那天。4月22日,柏林已被苏联红军包围了3/4,这时希特勒才大梦初醒,看清了面前的事实。他说道:“战争打败了……我将留在柏林,只要时刻一到,我就用手枪结束我的生命。”但同时他也痛骂国人:“武装部队抛弃了我,我的将军们全是草包,我的命令没有得到执行,一切全都完了……德国没能完成我给整个民族提出的任务。”4月27日,整个柏林完全被苏军包围起来。4月28日,希特勒的战时盟友意大利的墨索里尼被游击队抓获枪决并被头朝下倒挂在米兰的一家汽车库顶上示众。同一天,希特勒又获悉,他的副手希姆莱企图同西方列强进行谈判;至此,希特勒完全泄了气,感到自己的末日已经来临。他开始口授他的政治遗嘱,但他仍然要痛骂犹太人,要求后继者“必须竭尽全力恪守种族法律,无情地抵抗世界各民族的毒害者国际犹太集团。” 1945年4月28日午夜,希特勒和他的情妇爱娃·布劳恩正式结为夫妇。4月29日,苏联坦克向火车站附近的动物园推进。4月30日,苏军经过激战,终于攻占了国会大厦。此时希特勒的总理府已在炮火的射程之内。下午3点30分,希特勒和爱娃回到地下室的避弹房间,把手枪枪口对准自己的前额,开枪自杀。爱娃·布劳恩则与此同时吞下了毒药。两人的尸体被侍从用军毯包上,抬至总理府的花园里,按照希特勒的遗嘱,浇上汽油火化。希特勒幻想的“千秋帝国”和他一道死去,1945年5月8日夜,纳粹德国正式投降,德国战败。希特勒的骨灰并没有找到,一个似乎可信的解释是“被苏联打到花园里炮火把所有的痕迹都扫光了”,战后曾有希特勒仍在人间的传闻,但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据说盟军在总理府的废墟中找到了希特勒尚未完全焚毁的尸体,据信那应该是稍后自杀的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夫妇的尸体,希特勒曾经说过:“衡量一个男人有两种方法,一是看他娶什么样的女人,二是看他是什么死法。”这句话不仅是对于他本人的,也是对于他的预言家戈培尔的。 希特勒生前曾说:“我要让全世界记住我一千年!” 纳粹德国元帅瓦尔特·冯·勃劳希契说:“希特勒是德国的劫数,这是无法逃脱的” 纳粹德国驻波兰总督汉斯·弗朗克在纽伦堡被行刑前说:“一千年易过,德国的罪孽难消。” 希特勒最喜欢的音乐家是理查德·瓦格纳,最喜欢的歌剧是《罗恩格林》,他曾用歌剧里的名词做为任务名。如向西班牙内战佛朗哥叛军的运输行动“魔火”。

希特勒名言集锦

“我们的斗争只可能有两种结果:要么敌人踏着我们的尸体过去,要么我们踏着敌人的尸体过去。”

“如果有人说:你做梦吧!我只能回答他说:你这个笨蛋,如果我不是一个梦想者的话,我们今天会在哪里呢?我一直相信德国,你说我是一个做梦者;我一直坚信帝国的崛起,你说我是个傻子;我一直相信我能重新夺回权利,你说我疯了;我一直坚信贫穷会有尽头,你说那是乌托邦。谁是对的?你还是我?!我是对的,我一直会是!”

“一个民族正经历着动荡,我们,在被幸运之神垂青。”

“我们应该感到高兴,未来必将完全属于我们!”

“德国的明天就指望你们了,德国的青年们!”

“我们必须咬紧牙关,全力以赴去做一件事情;否则,我们将一事无成。”

“每一代都至少应该经历一场战争的洗礼。”

“我来完成耶稣基督未竟的事业。”

“他们得小心了,总有一天我们的忍耐到了尽头,那时候我们会让那些无耻的犹太人永远住嘴!!!”

“我不相信,那些以前在不断嘲笑我们的人,现在,他们还在笑!!!”

“你们必须跟着我庄严地宣誓:我们需要的是和平,我们需要的是献身于我们的事业。”

“弱者忘!”

“如果日耳曼民族不在强大到可以浴血保卫它自己的存在的话,它就应当灭亡。”

“如果我的民族在这场实验中失败了,我将不会为之哭泣,是他们自己选择了这样的结局。”

“超凡的思想是不会与凡夫俗子共存的。”

“我们已经设定了一个目标,并将为之努力奋斗,直到死亡!”

“只有那些疯狂的大众才是驯服的。”

“民众是盲目而愚蠢的”

“我通过循循善诱得到了一切”

“大众就像是个任我为所欲为的女人”

“妇女教育的不可动摇的目的就是养育子女。”

“女人的智力是完全无用的。”

“只有对我来说有用的条约才是有效的。”

“我们以前总是,将来也会继续对一切事冒险。”

“我总想战斗。”

“没有人可以夺走我们的荣誉。为了德国人民,我们必须战斗15—20年”

“我宁愿在50岁而不是在55或60岁发动战争。”

“时代呼唤战争而不是和平。”

“政治的最终目的是战争。”

“我们只能用武器来保卫和平。”

“有没有世界大战对我来说都一样。”

“只要还有一个德国人活下来,战争就将继续。” (元首一厢情愿了-沃评)

“我们的运动是反议会制的。”

“伟大的说谎者同时也是伟大的魔术师。”

“民众不思考就是政府的福气。”

“我的意志决定一切。”

“我们将要系统地,毫不留情地消灭敌人,连根带叶。”

“如果他们背叛国家的话,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强者的独裁便成为最强者''

1942年1月20日,臭名昭著的“旺湖会议”开始至二战反法西斯战争使纳粹德国的覆灭为止。这个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最终解决”犹太人,形式是彻底的残暴、骇人听闻的残杀,实质就是最终实现灭绝犹太人。

1942 年1月2日,在纳粹秘密警察头子海德里希的主持下,召集了包括盖世太保头子缪勒在内的14个部门的高级官员,在旺湖(又译万湖)旁边的一座别墅里开会,研究布置大规模系统屠杀犹太人的计划,会议通过了“最终解决”的办法是把犹太人运到东方劳动,“其中大部分毫无疑问是将通过自然减少的方式消灭”,“对于最后留存的抵抗最强的那部分人,必须以相应的方式处置”。说穿了,“最终解决”的办法,一是把犹太人毒死或折磨致死,二是酷刑处死,一句话就是最终消灭。

“旺湖会议”后,纳粹德国全面实施了大规模灭绝犹太人的措施。根据当时负责搜捕和消灭犹太人的党卫队一级突击队长艾希曼1944年8月的一次谈话证实,那时死于灭绝营的人数有400多万,被用其他方式杀死的人数有200万。其中除了极少数其他民族的反法西斯人士外,绝大多数是犹太人。

追述历史,是为了说明问题。上述史实表明:①在希特勒独裁统治的12年多的时间里,他所推行的一系列反犹灭犹政策,都是旨在剥夺犹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直至肉体上灭绝他们。所有这些,只是形式和程度上的差异,而不存在实质性的区别。当一个人被剥夺了作为人的各项生存权利时,从肉体上消灭就只剩下时间的问题了。所以,完全可以这么说,希特勒的杀机贯穿了其反犹灭犹的逐渐升级的三个阶段之中。如果硬要加以区别的话,那么,第一阶段可谓是为杀机作各项准备;第二阶段则是显露杀机;第三阶段应该定性为全面实施杀机。“旺湖会议后,纳粹屠杀数百万犹太人只能看作是希特勒“最终解决”犹太人问题的最终一步。实际上,种族报复、种族仇杀早就开始了。②希特勒的杀机是针对灭绝整个犹太民族的,而对其他民族从未开启此杀机。这绝不是他的仁慈。这里面深藏着希特勒制造这个历史之谜的特定逻辑性,这就成了我们解开这个历史悬案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