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到清朝的经济政治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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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到清朝的经济政治简述,第1张

春秋战国到清朝的经济政治简述
导读: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演变过程中的发展趋势原始社会制度(远古---夏朝的建立)------奴隶制度(春秋末期)---------封建社会制度(战国的正式确立----清亡)简述; 民族是从原始部落民族上万年的发展直至夏朝建国前是原始社会制度。而随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演变过程中的发展趋势

原始社会制度(远古---夏朝的建立)------奴隶制度(春秋末期)---------封建社会制度(战国的正式确立----清亡)

简述; 民族是从原始部落民族上万年的发展直至夏朝建国前是原始社会制度。而随着夏启建立中国第一个朝代时,奴隶制度也随之登上了中国历史的舞台并表示确立直到春秋木末期封建奴隶制度的逐步瓦解。而封建社会制度在春秋末期的缓慢建立以及在战国制度确立直到清朝的覆灭,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封建社会制度对中国历史有着重大的影响,中国古代的科技成就几乎都是在封建经济最高峰时所创造出来的。封建社会制度所一直伴随的君主集权制度在封建社会达到了最高峰,同时也对中国的历史有着深远的影响。

1发展历程:

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

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地方实行郡县制。

西汉巩固:汉武帝解决了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

隋唐完善:创立科举制,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北宋加强:北宋初年,“杯酒释兵权”解决兵权的问题;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和军权收归中央。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

元朝新发展: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明清达到顶峰(衰落):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

顶峰。

评价:

(一)双重作用。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如:秦朝、清朝前期维护国家统一。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如秦朝修筑长城、隋朝开凿大运河。③在统一的环境下,有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又利于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如元朝的民族融合。消极作用:①专制容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如秦朝暴政。②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束缚了文化。如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清朝“文字狱”。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如明清时期。

2特点:

1、夏商周时期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宗法制,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在王位和爵位的继承上实行世袭制;在地方管理上实行分封制;在王族内部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点的宗法制。

2、秦国统一了六国后建立了秦朝。秦朝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初期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

3、“汉承秦制”,由汉至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制约而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

4、明清时期,转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废丞相、设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专制王权的需要;废行省,设三司,直接隶属中央,中央对地方控制进一步加强;大兴文字狱,八股取士,思想文化专制不断加强。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发展和加强一直在推动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从历史上可以看出,每一次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尤其是皇权的加强,都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发展,最终以清朝军机处的设立作为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的标志,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也发展到了自身的最高点。

详解;

一、原始社会政治制度

原始社会是指170万年前——公元前21世纪的上百万年时期。由于人类在这个时期处于进化阶段,主要活动是找食物求生存,很少政治活动。原始社会时期分为原始群时期和氏族公社时期两个阶段。

原始群时期,人类社会组织是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的,比较松散,他们的主要活动就是共同劳动,共同抵御猛兽和自然灾害,共同消费,生活很简单,无政治制度可言。

氏族公社时期,由于人类的进步,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逐渐开始产生具有政治性的制度。在氏族公社之母系氏族时期,政治制度特点是:妇女在公社中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母系计算,实行共族共财制,财产由母系继承。历史发展到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政治制度有了长足的进步:男人在公社中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父系计算,实行财产公有制,财产由父系继承。在这一时期出现了著名的军事民主制度和禅让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也在进步,原始社会财产共有制开始被破坏,产生了私有制,从而中华民族进入了更高的一个社会时期——奴隶社会时期。

二、奴隶社会时期的政治制度

中华民族在奴隶社会时期发展了大约1000年(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1世纪),经过了夏朝和商朝两个朝代,创造了璀璨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这个时期的政治制度特点有如下几方面:

1、王位世袭制度——中国从夏朝大禹传位于子开始,就奠定了中国两千年来的政治制度的基调——王(皇)位世袭。王位世袭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古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件,他标志着氏族公社制度的瓦解,保护私有制度和剥削阶级的国家机器已经产生。

2、各具特色的政府组织形式——自从夏朝由禅让制变为世袭制后,国家产生了,阶级也产生了,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国家机器必然产生。夏朝和商朝的国家组织既有相同点又各有特色。王称天子,王下有百官。又有法律和刑罚,用于镇压奴隶的反抗行为。它们的不同在于百官的称呼和刑法的种类。

3、建立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制度——他们有着相同的经济基础,那就是土地私有制,奴隶主统治和剥削奴隶。当奴隶制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由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周王朝灭亡了奴隶制的商朝,使中国历史进入到封建社会时代。

三、封建社会时代的政治制度

从周朝开始的封建社会在中国延续了3000多年,既创造过辉煌的成就,也由于其强大的保守势力,严重的阻碍了中国发展的进程,最终落后于世界,导致了百年的屈辱。在这几千年里,政治制度大同小异,一脉相承。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秦始皇式的法家政治统治——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周公、孔孟仁义之道的思想统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三纲五常的儒家思想。其总的特点及变化情况论述如下:

1、至高无上的皇帝制度。虽然周朝的天子自称为王,但实际就是皇帝,皇权是至高无上的。周王是最高的统治者,他既是中央机构的首领,也是诸侯的共主。他采取“分土封侯”的宗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来统治天下。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两千年来,天子称皇帝,仍然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拥有最大的权力,既是国家的首领,也是宗族的首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2、诸侯分封制。自从周武王灭了商朝后,把全国疆域分封给兄弟儿孙和功臣开始到清朝鸦片战争为止,历朝历代的帝王为了使自己家族一统万世,都会分封自己的伯叔、兄弟、姊妹、儿孙。因为分封诸侯导致过很多的内部战争,最终使得从拥有一方统治权的诸侯被削弱为只享有衣食税收权的空爵!

3、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机构制度。几千来,中国中央机构总的来说是遵行了秦始皇的三公九卿制的模式。即使是从隋唐开始及其以后的三省六部制也是遵行其道的。只是结合各自时期统治需要略有变化而已。

秦始皇时的三公:百官之首的丞相;总管军事的太尉;主管监察的御史大夫。九卿:掌管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管宫殿警卫的郎中令;掌管宫门屯卫的卫尉;掌管御用车马的太仆;掌管刑法的廷尉;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的典客;掌管皇族、宗室谱系名籍的宗正;掌管财政的治粟内史;掌管山海池泽税收的少府。“汉承秦制”,汉朝没有多大改动秦制。后来汉武帝改革,成立了中朝(内朝),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东汉光武帝对三公九卿制做了大的改动,成立了尚书台,使得三公名不副实,出现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情况。此后经过魏晋时期和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制逐渐向三省六部制过渡,最终在隋朝形成三省六部制,并一直延续到清朝。其间虽小有改动,但是本质相同,万变不离其宗。

三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各省长官为丞相。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副官为侍郎。三省六部之官员就如三公九卿一样掌管着全国的一切权力。

4、郡县制。郡县制开始于秦朝,是商鞅变法的成果,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从秦始皇推行郡县制开始,两千年来,各个朝代都遵行不悖。虽然几经变换,从郡县制——州县制、——省府县制,但是这是一脉相承的。郡县制开始于秦始皇,结束于南北朝之北周。州县制开始于隋朝,直用到清末。省、府(州)、县制开始于元朝,延续到清末。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在延续着上面的制度。

,表现并不突出,所以不涉及。

三、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儒家学术思想长期影响古代政治制度。这部分的相关知识,在《历史3(必修)》中有专门的讨论,本课也不予展开。

四、贵族特权和官僚主义

纵观华夏五千年,灾害与发展如同孪生兄弟。有灾害就有赈济,有赈济就有腐败,就有贪墨赈灾物品的官吏。尽管历代王朝对贪墨赈灾物品的官员施以严刑峻法,但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并未遏制住贪官的欲望。

中国有文字记录以来便灾害频发。为解决灾民生计、维护政权稳定,对得起所谓的列祖列宗,封建统治者都不约而同将赈灾恤民作为德政而强力推之。要知道,只有生活在王土上的“子民”都感谢“英明神武的皇帝”才能使王朝不改姓、皇帝不改名。但疆域广阔、官吏层级增加的现状,使皇帝的一些打工仔们视赈灾救难钱粮为唐僧肉而人人欲咬一口。纵观中国历史,贪墨赈灾物品与打击此类犯罪行为贯穿着每个封建王朝的全过程。

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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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王朝中,宋朝以礼遇士大夫而闻名,但皇帝佬惩治贪赃官员却毫不手软。清代史学家赵翼说:“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轻,独于治赃吏最严”,也就是说宋朝皇帝各个都很仁慈英明,对待百姓罪行都尽量减轻,大有现在“疑罪从无”之先见,只有在对待贪污官吏上很是严格。

宋孝宗即位不久就给刑部下诏,将贪赃官员降职,即使以后有天大的功劳也不允许恢复职位。宋朝皇帝希望通过对贪官污吏严格惩治,让老百姓要好好生活感恩戴德。义仓是宋朝政府专门为救荒而设立,但是由于地方政府擅自支遣义仓米的问题日益严重,皇帝老儿遂不断出台新法规来加强管理:“(转运司)过一日不拨,监、专杖一百;二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及因而他司移用并依己降指挥依擅支法施行”,无论如何惩罚,那些官吏见了赈银和赈粮仍然像打了鸡血一样两眼放光、无所顾忌。

到了明朝,草根出身的洪武皇帝朱元璋更以治吏残酷著称,但明代也无可争议成为中国历史上贪污腐败极为严重的一个朝代。大小官吏雁过拔毛,不管赈银还是赈粮都要插手,从中捞取好处。明朝人林希元在所著《荒政丛言》中说:“人心有欲,见利则动,朝廷发百万之银,以济苍生,而财经人手,不才官吏不免垂涎,官耆正副,类多染指。是故,银或换以低假,钱或换以新破,米或插和沙土,或大入小出,或诡名盗支,或冒名关领,情弊多端,弗可尽举”。真真的“是可忍孰不可忍”,用假银子替换赈银,沙土掺在赈米里等等,在贪污赈济钱粮上无所不用其极。《明宪宗实录》第二百七十六卷明明白白地记载着典型案例,即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陕西宁州知州臧世清侵盗赈济官粮三千余石,银三百余两,判官武钦斗库李宗等各乘机盗用,案发后“令所司亟追所侵官钱,完日各发边卫充军”。从基层小吏到厅局级干部都作奸犯科,以至于到了被司法机关判为发配边疆充军的份上,太祖皇帝九泉之下恐怕也难以瞑目吧!

明亡之后,清王朝汲取汉人经验,为了防止勘灾中可能发生的弊端,统治者在前人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监管并制定出专门的行政及刑事处罚制度。譬如,对不易约束的胥吏书役,禁止他们参加勘灾工作,“凡应赈户口,应委正佐官分地确查,亲填入册,不得假手胥役”,对在勘灾中索贿受贿的吏胥里保,根据大清律例按“受财者”,以“计赃枉法”论处,从严惩戒。据杨西明《灾赈全书》中记载:为加强对官员监督,政府甚至还实行上级对下属负连带责任制,“若胥吏里保在勘灾中索贿,州县失于觉察者降一级或二级调用,故为容忍者革职。”如果吏胥里保在勘灾中有索贿行为,州县官员要承担连带责任,降级调用,甚至革职,可见条法严苛,严惩不贷。

呜呼,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封建社会,只要君主集权制度存在,一旦“私利”与君主专制制度下的“权力”相结合,大小贪官就如过江之鲫,比比皆是,所谓节操神马都是浮云,“民为大,君为轻,社稷次之”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我个人认为他是个比较有远见,有思想,有谋画的枭雄。

他是小吏出身,古代这种之后职位是非常难做的,弄不好就要丢身家性命,(所以宋江才事先告了自己不孝以免祸及家人)。但是宋江在这个位子上可谓是做得八面玲珑,从上司,平级到下属,还有街坊亲友没有一个不赞他的,从这点看来他绝非一个普通意义上的小人。(他杀了阎婆惜,连上司也不愿难为他),逃命时多少人一听到他的名字就纳头便拜,他的名字简直就是块免死金牌,足可见其个人魅力。

至于LZ说的见利忘义,我想大概是指他被梁山救了后反而把梁山卖给了朝廷这个事吧,其实我觉得这不是见利忘义,这个还是和他的出身有关。

刚才说了,他是小吏出身,也算是吃皇粮的低级政府官员。从他改堂名为忠义堂,挂替天行道大旗来看,其实他是非常非常想回归正统的。在他做小吏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落草(其实水浒里大多数干将都是这样的)。他之所以会和黑道接轨是因为,想做好小吏这一职需要有广阔的人脉,所以尽管他想呆在白道上,实际他是“灰道中人”而且在灰道中混得鼎鼎有名。(这个时候他曾拒绝过晁盖的黑道邀请)。阎婆惜事件发生后,宋江被迫流亡,浔阳楼的反诗使他正式登上了黑道的领导班子。(某种程度上他也算是被逼上梁山的吧)。其实从那时看,晁盖虽是梁山的大头领,但梁上的大多数的人是跟宋江上山的,宋江的羽翼远远超过晁盖。而且,晁盖只想保住水泊,而从宋江初上梁山三打祝家庄来看就知道他很有谋划远见,知道光呆着早晚做吃山空。晁盖死后宋江全面接过领导权,收服卢俊义等人,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已经渐渐把梁山的众头领的素质从低级草寇提升到军队将领及名流人物上来,这也算是为日后招安抓个好筹码。招安归降不是他突然看到什么利处才决定的,而是他一上梁山就开始策划的。

宋江不是纯江湖人,他根本的思想里就包括忠君报国,在当时那个年代你能说他错吗,(就算现代也要被称为是弃暗投明阿)。的确,从招安开始,梁山的辉煌就结束了,但要完全怪罪于宋江又未免太过了。他这种人要放在那个时代的时局去分析。

本人其实也不是很喜欢宋江,只是对于他这种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人十分佩服,在水浒里最最喜欢的还数浪子燕青了,有勇有谋,文武双全,了达生命,还是个翩翩美少年。 呵呵。

以上仅为一家之言,欢迎大家点评。

以上为我的回答,还看过几篇别人的宋江评说,现摘自如下

宋江为人

一部《水浒全传》写了很多生动的人物,这些人物都具有不同的特点,他们或豪情干云,或妙算神机,或飞檐走壁,或大气凯歌,或呼风唤雨,或平云飞步等等似如,却从来都是始终如一,性格虽然突出,到底还不算复杂,不给人一丝疑窦。所以读起来并不有太多考究,只能从人的一般性理解观念、来完成对人物的评价。但是,《水浒》中只有两人写得甚是复杂,除了一个高俅,剩下的就是宋江了。有很多读过《水浒》的人并不以为他们是全书中最有感性的人物,我不这样看,我认为《水浒全传》整个少不了宋江和高俅,一个都少不了!如果说少了别个,可能最多也是在排座次的时候缺少那么几个席位,并不影响故事的进展。但若少得他俩,整个的书就没了章法了。就好像是一棵美丽的桃树,春日里结满了密密的花,待到了秋天,却一个果子也没有完成,于是没有了灵魂。

先不去说那个比后来的秦桧也好不到哪去的高俅,笔下只想讲讲宋江。因为说起来这个人有点意思,性格有阶段性的变化。在书中开始点到他的时候,也不过是区区一济州府郓城县中的一任押司,不过是提笔抄案,记载县中公属罢了。所谓才不大于善,志不多于仁。像这样一记人物,说来本不算做什么,但偏又平生喜欢棍棒,结交义士,加上那与生具有的豪情,心受儒化的仁爱,于是就有了名气了,使远近都知道山东有个‘及时雨’的名号。当‘七星’在生辰钢上出了事后,他得知内中有好友保正晁盖,便急得了不得,冒着生命危险去通了风,反应了重于友情一面。但更重要的还是表现出对当朝不满的强烈情绪,也说明看穿了当时的黑暗,不愿以身全心投所,但却也迷失了方向,找不到一条通达理想的道路,同时也深感舒展不了报负,这便是开始的宋江。这时人们把他分析成为‘没落的地主阶级 ’没有什么不对,事实上也是这样,因为那时他没了追求,没了定向。可到了后来随故事的发展就又不是这样了。

宋江自无耐杀了婆惜之后,人性的险凶也多多少少有所流露,虽说是处于无耐,其中解决的方法或许会有更多,不说别个,要真是大仁大善,跑出绿林总还行吧?但为什么动了杀念?只一样,永远地灭口!也就是说当对自己有了危害之时,决不怀有仁爱一面,并非那种以德报怨的圣贤。于是才狠下心肠,这一狠一经露了出来,就使得宋江对于人情有了另一种认识了。因为他不明白为什么像婆惜这样被可怜过的人也要讹诈于他?可见人性丑陋,这使他的性格就起了一定的变化,很小,但还是变了,直到清风塞遇‘小李广’后,更看透了人的面目,一生两次坏在妇人的手里,而且都是曾救过的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讲,心里已经对女人有了另一种看法,至于说他对于女人的报复还反映在以后;宋江为王英说媒看似英雄敬英雄,然而那一丈青本来是有着心上人的,如此说是做媒还不如说是逼婚,再说既使是说媒也该双方相差不多才是,这不明明是毁了扈三娘吗?其实三娘也只是做了家中的牺牲品。破了祝家庄谁知道他还要破哪一庄?在这个时候,宋江在扈家看来,和强盗没什么两样,如果不割舍三娘谁又知道宋江还会做出什么事情来。能不从命吗?因此通过这件事看似黑宋江义气承诺,稍加分析就知道是以仁义之外装迫害女性;斟酌一下,当时宋徽宗之时,孝承原以尊从父母为先,婚姻大事哪由外姓作主,更何况灭了祝家庄也是扈家的一大损失,两庄已将要联姻。宋江这里呈什么老大?所以说这里又多了个上边所说的残害女人。因此,宋江的性格变化是从女人开始,但他若一直下去,可能这性格上也还算是单一,可偏偏受家训的干扰,他又开始变了,这一变就变成了老谋深算,这一变就变得或‘智多星’吴用也在所不及。

还有郭乾评宋江

小时候看《水浒传》,最失望的是宋江这个人。说是爱习枪棒,专好结交天下豪杰,可一卷读完,未见他使出像样的一招一式。遇到险境,不是叫苦,就是跌足,要么拨马先逃,潜身躲藏,全无半点英雄气概。真纳闷鲁智深、林冲、武松、李逵诸雄何以竟与此等人为伍,并尊其为头领!

涉世稍深,又看出宋江伪善和权诈的一面。他谦恭礼让、乐于助人,骨子里却工于计算,支配欲极强。这一印象,后来在金圣叹的评本里得到了印证。可我始终不解的是,梁山泊人才济济,施耐庵何以让这么个人位居群雄之首,因而觉得这是小说的一大缺憾。

近读《水浒传》,忽然茅塞顿开:施耐庵不正是通过宋江的成功以警世人吗?

宋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宋江以忠义的化身自居,连自我介绍时也忘不了说“俺是梁山泊义士宋江”,但细检其所为,殊难找到忠和义的踪影,充其量只有一些博施的善行而已。我们知道,“施”与“义”是两码子事:《三国演义》里曹操笼络关羽是“施”而非“义”、关羽千里走单骑才是“义”。宋江的“仗义疏财,扶危救困”,说穿了,予人以利的成分多,行义的因素少,《水浒传》作者用了“散施”二字,可谓大有深意存焉。所谓散施,不管张三李四,逢人送钱是也。他这头救济虔婆,那头赍助帮闲,为做媒的王婆“做好事”,让卖药的王公称“恩公”,就是杀人后畏罪潜逃之际,银囊也不见羞涩:栖身富豪柴进庄上时,仍多番背着主人馈银与同为避难者的武松;在清风寨,每日变相送钱给相陪的下人。后来身为囚徒在发配途中,还是像散财童子般一路乐施不疲。遇上劫贼,奉行的也是以不变应万变的金钱外交:“我自多与你们银子相谢。”到了江州牢城营,更是上下打点,管事的、听使唤的,里里外外,能塞钱处一味地塞。银子春霖般哗哗下过之后,我们便读到“满营里没一个人不喜欢他”。

宋江上梁山之前的所作所为,除施舍银两外,实在乏善可陈。而疏财也并非具体地周人之急,扶人之困,而是泛泛地予人以好处,广结人缘。当然,予人以好处,本无可厚非,只要当事人手有余财,尽可多多为之,受惠者不管困厄与否,总会高兴的。只是,宋江出身农家,职业不过是县衙的押司,每月进项,顶多几两银而已,终年积蓄的财,也不够他痛痛快快地疏上一次半次。单靠正当收入,“及时雨”这响亮的名头无论如何是赢不来的。

宋江收入菲薄却大行慷慨之道,不免有点蹊跷。他散施的银子究竟从何而来,《水浒传》未作正面交待。但在讲到宋家隐秘的地窖时,有一段闲文颇堪玩味:

且说宋江,他是个庄农之家,如何有这地窖子?原来故宋时,做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做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做吏最难?那时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抄扎家产,结果了残生性命,以此预先安排下这般去处躲身。(第二十一回)

宋江挖这个藏身的地窖原来是因为做吏难。做吏为什么难?解释是:做押司的,一旦犯罪,轻则发配,重则问斩。其实,这句话并未正面说明做吏有何难处,只是强调为吏者犯罪难逃法网而已。古往今来,有罪则有罚,不管犯人为吏为官还是为民;至于为吏者知法犯法,量刑较重,乃是各朝通例,非独宋代如此。所以这句话并不在解释做吏难,更像是搪塞。这不似作者一时疏误,而是用心之笔。写到宋江时,作者每每用一些囫囵话把行文分成两个层次:表面上极力塑造、维护宋江的正面形象,在深层却又解构它、戳穿它。上面引的那段话也是这样:作者一方面告诉读者,当押司的有莫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却以文不对题的解释否定了这一风险。也就是说,宋江挖地窖并无特别理由。没有客观风险而预先安排退路,想必另有隐情。耐人寻味的是“重则抄扎家产”这句话。量一区区押司,有何家产值得惊动官府查抄?可见押司职位虽低,也有致财的可能。宋江倒不像是聚敛盘剥之徒,但他收入微薄,却“端的挥金如土”,这如土之金出自何处,不能不说是一大疑案。而他家那口地窖子恐怕是个有提示性的注脚。

地窖子看似作者轻轻带过的闲笔,其实是理解宋江所谓“忠”的关键文字。地窖作为避害的一窟与另一窟——梁山,一暗一明遥相呼应。梁山是水外之地。如金圣叹所说,《水浒传》之为书名,就是取梁山在水涯彼岸之意。水在王土之滨,浒又在水外,梁山泊超出了“率土之滨”的畛域,上得梁山便不再是王臣。宋江掌权后,梁山泊造兵符印信,设黄钺皂盖等违禁之物,俨然是朝廷的排场。相比之下,地窖子虽无其威风,但却有其功用;它不在王土之外,然在王土之下,同样摆脱了朝廷律令的约束。蛰伏地窖,便是置身于国家法度之外。说到法度,有一个细节给人印象很深:宋江在发配途中被请到梁山大寨。花荣要给他开枷,他作色道:“此是国家法度,如何敢擅动?”一个擅字,多么凛然。可后来被蒙汗药麻翻,李俊把他救下并开了枷,并不见他醒来后动问,“国家法度”如何不在了。此后在李俊家盘桓数日,也没想到要重新戴枷。如果说,这枷是在他无知觉时别人除去的,没有他的干系,那么在穆太公家借宿时,确确实实是自己打开的。当两个公人说“这里又无外人,一发除了行枷,快活睡一夜”时,宋江应声道:“说得是。”公人在蒙汗药事件前,一路未曾建议去枷,可现在他们领悟到,宋江在梁山泊生死弟兄们面前只是作秀,故尔加一句“这里又无外人”的知情语。

宋江每被视为无条件地忠君,是因为他甘领刑罚而不愿落草为寇,即使上了梁山也心怀朝廷。他受刑是因为杀婆惜,杀人后,他信誓旦旦对苦主闫婆说:“我是烈汉,一世也不走,随你要怎地。”好个烈汉!没过片刻,被闫婆扭结到县衙门口时,就瞅个空子开溜了——躲到国家法度无法进入的地窖子里。后来从地窖里爬出,也不是投案伏法,而是四处寻找保护伞隐身匿形。最后也是由于大赦有望、缉捕难逃才去自首的。可见,宋江的伏罪是有选择性的。法在他眼里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家大典,仅是权衡利弊时的一个参数。伏罪与否,要视刑而定:重则逃,轻方就。可在人前,他矢言忠君服刑之事断无商量余地。在发配途中,刘唐请他上梁山入伙,他做出一副宁死不能不忠的样子来,闹得要挥刀自刎。后来因题反诗获死罪,被梁山好汉救出,却闭口不再提陷他不忠的话,而称“不由宋江不上梁山泊”。其实,何尝就到了“不由不”的地步,如果他真以为忠君事大,性命事小,现在自杀为时也还未晚。在宋江眼里,抽象的伦理原则远不是什么“甚于生者”。为了苟活,全可以丢开。可见,他的“忠”是有条件的。

宋江的“替天行道”常被视为“忠”的表征。这“替天行道”也是句含混话。天之大德曰生,宋江所行的却是杀戮。他从法场得救,要做的头件事就是烧杀:火烧无为军,杀死黄文柄一门良贱四五十人。黄某不管平素为人如何,在宋江一事上无可指责,他仅仅维护了朝廷的利益。退一步讲,即使宋江有理由仇杀,杀的应是黄文柄一人,而不该是合家老小。对此,连称许宋江的李贽老先生也大摇其头,批道“大不是,大不是”。

宋江忠君的神话还建立在“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口号上。也不知这贪官和皇帝的界限宋江是怎么分的。不知他践踏的王法,是贪官的,还是朝廷的?他率众攻的城、掠的地、杀的官兵、抢的国库,是贪官的,还是朝廷的?他劝降和逼降的剿捕将领,是贪官的,还是朝廷的?他拉秦明、呼延灼、关胜等人背叛朝廷,抬出的理由是,梁山好汉企盼朝廷招安。可这些人根本不需要绕一个落草——招安的大弯子,他们已是在为朝廷效力。

宋江受招安是否符合施耐庵本意,现在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不是宋江招安后的行为,而是求招安的心理。我们知道,传统的仕途是“学会文武艺,卖与帝王家”,文不成、武不就的宋江,没有待价而沽的资本,县衙小吏已是他事业的顶点了。可宋江不是安分之人。他言必称忠义,但有两处却显现出心迹:一是得知晁盖等人在梁山做大事业,自言自语流露出艳羡之情;一是酒后题诗“敢笑黄巢不丈夫”。庙堂既然无法靠近,就在江湖上迂回发展。当然,走江湖也得凭本事吃饭,但有个“义士”名头,不啻怀里揣着“铁券丹书”,近可以保身,远可以腾达。待得当上梁山寨主,总算有了与“帝王家”交易的本钱。倒霉的是那些诚心聚义、共襄盛举的异姓弟兄,糊里糊涂就被宋江给卖了。

宋江的“忠”如此,“义”又何如?义是《水浒传》的灵魂所在,梁山事业的凝聚力就是义气。身为群雄首领,宋江理当为义的表率。不错,宋江在江湖上有“孝义黑三郎”的美名,各路好汉都把他目为义士,对他恭敬有加。然而众人的敬意并非基于各自对他的认识,而是传闻。初见他时,谁也没见他有何义举,难免对他有些无礼。只在听到他是江湖上盛传的“及时雨”时,才倒身便拜。这一套式重复得有点腻味,作者不厌其烦,是为不断提醒读者:众好汉拜服的宋江不是活生生的见义勇为之士,只是“义士”名头的载体罢了。一句话,宋江的威望不是建立在他的行上;然他的名,如我们前面看到,源于施利市恩,与真正的“义”相去甚远。

宋江和梁山的结义弟兄后来又是如何相处的呢?与宋江关系最为密切的当属晁盖、花荣、李逵诸人。花荣是宋江的心腹,救过他的命,共他患过难。按说,两人可以毫无保留地推心置腹。可如前文提到的,当花荣要给他开枷时,他假惺惺地来一套说教;背着花荣却又私除行枷。李逵是一条血性汉子,对朋友忠贞不贰。他讲到母亲不幸死于虎口落泪时,宋江一厢却大笑起来,接着说:山寨得了新人,“正宜作庆”。一次,李逵求战被宋江喝止后擅离梁山,宋江就认为他“多管是投别处去了”。小人之心,由此昭然。

最能看出宋江为人的是他和晁盖的关系。晁盖是他的“心腹弟兄”,他曾担着“血海也似干系”给晁盖通风报信,后来晁盖也曾两次率领人马赶来救他的性命。宋江得救时向晁盖发誓,要“死心塌地,与哥哥同死同生”。实际又如何呢?

宋江一入伙,就甩开晁盖更改梁山体制。梁山的秩序是以交椅排名次,这既是才能功劳的体现,也是发号听令的依凭。宋江头件事就是废除旧法:功不分高下,让旧头领坐主位,新头领坐客位。这一安排乍看无关紧要,实则不然。晁盖的原班人马是旧头领,宋江交结的是新头领。本来一到梁山,大家便是兄弟,不分你我,聚集在寨主晁盖的麾下。宋江硬要分宾主,貌似谦逊,骨子里却咄咄逼人。旧头领总共才九个人,新的多达二十七人。这样一来,就把晁盖和占多数的新头领隔开了。我们不妨设身处地想想晁盖的处境:他率众千里跋涉,救宋江归来,又得了众多好汉,本是一桩盛事。庆功席上,被宋江这么一搅,两列好汉,众寡悬殊,壁垒分明,连视觉重心也严重倾斜,晁盖居中,安能端坐?下面新头领的喧嚷反衬出零零落落几个旧头领的寒碜,身旁又是顾盼自雄的宋江。对晁盖来说,这哪里像庆功,简直是受罪。

宋江不以山寨大义为念,把梁山新头领视为己有,不让晁盖染指。每有战事,辄言“哥哥是山寨之主,如何可便轻动?”一句话便把晁盖冷置起来,使他一指挥不得新头领,二结识不得新好汉。宋江出战,新得的人越多,旧头领的比例越低,晁盖的影响力便越弱。

议打曾头市时,宋江却破例没有劝阻晁盖,甚至出现风折军旗的凶兆,也不吭一声。以前宋江遇险时,晁盖总是倾寨出动前往救援;此番晁盖涉险,宋江只“密叫”戴宗尾随探听消息。晁盖中毒箭受伤,却迟迟不见梁山赶来相救。

当然宋江并未直接陷害晁盖。但是在他营造的氛围中,轮不到晁盖打有惊无险的安稳战,打险战是晁盖亮相的前提。晁盖不会不知,风折认旗不利于主将,但他不愿放弃惟一的出战机会。晁盖受伤,是因为当前锋。出事前林冲力劝他到后面接应,他答道:“我不自去,谁肯向前!”八个字里,透出多少心酸和无奈。堂堂一寨之主,令不能行,只好自己在前杀开一条血路!宋江隔离策略成功之日,便是晁盖丧命之时。晁盖中箭后,“死拼”救他的全是几个旧头领。晁盖身危之际,宋江既不求医也不问药,惟“守定”在床前哭——等到他人死。

晁盖也许是第一个(惟一一个?)看透宋江为人的。本来宋江是晁盖的恩人,宋江一上梁山,晁盖便要让位给他。可后来晁盖临终时却又嘱咐:捉得仇人史文恭者为梁山泊主。其遗愿分明是不许宋江继位。

晁盖生时,宋江不以忠义事之;晁盖死后,宋江还要背叛他一次:他背弃晁盖的遗嘱,算尽机关,攫取梁山权柄。山寨本不可一日无主,有晁盖嘱咐在前,梁山泊理当墨出兵,立即为晁盖报仇,然后拥立新寨主。宋江却“每日领众举哀,无心管理山寨事务”。寨中事务一乱,大伙只能推他出来收拾。这招果然奏效。宋江一坐到主位,即刻发了一大通号令,把山寨大小事务

不过,宋江现在只算摄政,晁盖的遗嘱还横在那儿。宋江一边延缓报仇,一边盘算着下一步棋。一日闲话时有人提起卢俊义,宋江猛的计上心来:“梁山寨中若得此人时,小可心上还有什么烦恼不释?”宋江究竟有何烦恼?是晁盖遇害、大仇未报吗?不是,宋江从不言为晁盖报仇。梁山泊后来攻打曾头市,却是为了夺马。曾头市失利请和,宋江同意罢兵,条件是曾头市交出照夜玉狮子马,而非仇人史文恭!最后晁盖大仇得报,多亏宋江“死要”那匹千里龙驹。可见,他的烦恼另有因由,后来种种迹象表明,晁盖的遗嘱才是他的烦恼所在。而“玉麒麟”正是消除他烦恼的吉祥物。

晁盖遗嘱把宋江降为“众弟兄”之一:捉得史文恭者为寨主,宋江得与几十条好汉单个竞争。宋江旧日威风基于倚众恃强;按遗嘱做,他就无力可借,无势可乘。如果来一个有望当寨主的新人,他烦恼的死结就会解开。当然不是宋江有意让位给他人,而是树一个假想敌。有了卢俊义这个“竞争对手”,宋江就摆脱了与数十人争位的困境。原来的争位局面是多极的,宋江虽为一极,但绝无优势。请来有竞争实力的卢俊义,格局就变了。多极一下子变成两极:非卢即宋。其实,卢俊义本无意与宋江竞争,只是宋江频频让位,硬是把卢俊义塑造成假想敌的形象。宋江抬高卢俊义,是不让众好汉出头;逼卢俊义扮假想敌角色,又是拉拢众好汉为自己出力。这一压一拉,梁山众好汉不知不觉就被排除出角逐之列,沦为宋江得位的工具。宋江下了卢俊义这个棋子,争位的死棋就活了:众多的竞争对手成了他的支持者。这样一来,就算卢俊义是强龙一条,也敌不过宋江这地头蛇了。这一招实在高明:宋江先利用卢俊义压服众好汉,再利用众好汉反制卢俊义。怪不得宋江一直放着梁山榻边的仇敌不管,千方百计要卢俊义上山,甚至不惜一再调兵遣将过州冲府远征千里之外的大名府!

后来攻打曾头市,卢俊义不得做前部先锋;而其他好汉捉得史文恭,功劳便算在宋江名下。不巧的是,仇人撞到卢俊义手里。按晁盖遗嘱,梁山要尊卢俊义为寨主。可宋江偏要“商议”立寨主之事。所谓“商议”,就是说此事还有待定夺。他虽提到晁盖遗嘱,也推卢为尊,但所列的理由却是,论相貌、出身、才干,梁山众好汉谁也比不上卢。这实在是以退为进,挑拨离间。假如宋江诚心拥立卢俊义,何须多费口舌,遵遗嘱办即可。这本是一件极明白的事,被他缠来绕去,弄到要拈阄打两州府。晁盖的遗愿于是乎蜕变成形同障眼法的儿戏。最后通过作弊,宋江名正言顺坐上了梁山泊第一把交椅。

宋江是个成功人士。他盗忠义之名行不义之实,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众好汉未能看穿他的权诈。可悲一百多条汉子栽在这么一个人手里而不自知:是他们的淳朴和忠义成全了伪君子宋江。作者描写宋江得志,其用心不可谓不良苦。

怅望千秋,萧条异代,身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能不透过历史的灰尘,向梁山群雄长长发一声浩叹?

高薪养廉,其实这种治腐理念自我国古代便有之,并非国外先例。我国古代历朝历代为促进吏治清明,尝试了许多官吏薪资管理办法,诸如唐宋时期的高薪养廉、明朝的薄俸重典。本文讲述清承明制,而又增益的一套满清特色养廉制度,即“养廉银制度”。这一制度的初衷便是以高薪结合重典约束官吏的行为,但由于制度的先天性缺陷,致使官员反其道而行之,腐败现象更为猖獗,揭露出封建社会人治随意性的缺陷。

古代官吏薪资演变“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俸禄薄,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汉书宣帝纪》廉政问题一直是封建王朝比较重视的问题,“家天下”的背景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民乃皇帝之子民,财富乃皇家之财富,封建帝王不会容忍官吏取民之财中饱私囊。汉朝惠帝有云:“吏之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

也就是说政府选拔出来的官员均是能力较为出众的,代表政府执行行政管理职能,人民也依靠这些官员的治理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故而应当给这些官员提供足够的俸禄,从本质上讲也是维护民众的利益。汉宣帝则是将重点放在底层官员薪资调整,在他看来“小吏皆事勤”,底层官员繁琐事务最多,且与民众接触最为频繁,但他们整体收入偏低,甚至连养家糊口都成负担,故而最需要调整的就是底层官吏的薪资。

汉朝时有《律》记载大司马、大将军月奉6万钱。而时为汉武帝待诏公车的东方朔曾言:“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并以“饥欲死”来形容自己的窘迫生活。这里可以看出汉初的官吏收入差距之大,故而汉宣帝从底层官吏薪资入手,推行“益吏百石以下俸十五”的政策,将百石以下官吏俸禄上调百分之五十,这便是最早的高薪养廉理念。到了东汉开国,刘秀为进一步缩小官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令千石以上的高官俸禄“减于西京旧制”,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增于旧秩”。

“外官卑品,犹未得禄,饥寒切身,难保清白。今仓凛殷实,宜量加优给,然后可责以不贪,严设科禁。”——《旧唐书卷七十八列传第二十八》

如果说汉朝的官吏薪资调整是出于“官本”思想,那么唐朝更立足于防治腐败现象。唐朝在我国古代史中应当是综合实力最强盛的王朝,但其官员俸禄却并未体现出这一点,唐太宗时期名臣高冯曾上书,称地方官员的俸禄太低,甚至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故而也就想方设法的寻求灰色收入,很难做到清正廉洁,欲使吏治清明,需要提高这些官员的收入,再以重典加以约束,方能解决这个问题。唐太宗认为此言确为时弊,便欣然接受了这个策略。

这种由臣下提出的“高薪养廉”之策还见于宋朝的庆历新政。时范仲淹所提“养贤之方,必先厚禄,禄厚然后可以责廉隅”,这条时策正是应对当年赵匡胤开国时的“薄俸养贤论”。范仲淹认为给予官员厚禄不仅仅是满足其物质需求,更是提高了贪污的代价,高薪之后则要“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废可诛”,在职官员会更加珍惜高薪岗位,依律行事,所以宋朝的官员俸禄是历代最高的。

“今日贪取之风,所以固胶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顾炎武

宋朝的高薪养廉并没有取得显著成果,北宋末年的贪腐之风依旧盛行,其实这也与统治者的荒废朝政有一定关系,权臣当道,上下勾结,监督机制成为一纸空谈,为贪腐提供了可趁之机。明朝正是以北宋为前车之鉴,加之朱元璋乃布衣天子,自知贪官横行时的人间疾苦,因此采用了薄俸之策,并以重典惩治贪腐。但朱元璋的薄俸走到了一个极端,如果按照正常俸禄来看,明朝大部分官员的生活质量甚至不如普通百姓,万历年间正一品大臣月俸八十七石,这在慢慢历史长河中是难以见到的。

朱元璋曾设弘文馆学士,品阶不高,但皆是大才之人方可入之,为首者乃刘伯温,罗复仁也是其中一员,身为明朝的高级智囊团成员,以郊区破屋居之,屋顶漏了请不起工匠,只能自己修补,幸得其品质高洁,清廉自守。但这种为官环境带来的是更多官员的贪腐,自古文人十年寒窗为的是报效国家,而不是清贫如洗。正如顾炎武所说,这种低薪带来的贪腐,使得明朝臣下与君主离心离德,家徒四壁何以为家,家不为家,国亦不为心中所念。

清朝特色的“高薪养廉”清朝官员的“生存”环境清承明制基本延袭了明朝官员的薪俸制度,清朝官员俸禄也只是略高于明朝,正一品大元年俸一百八十两白银,到了九品官员只有三十一两五钱二分,这还是带有品阶的官吏,诸如衙役这类“未入流”官员之俸禄可以说是难以养家糊口。若为旗人,尚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若为汉人,则守着一份低薪死工资,实在难以维持。如果再遇上如康熙平“三藩之乱”的大事件,为充军实,停发俸禄两年之久,恐怕清廉之官是要变卖家产才得以度日。

清朝州县官员亦不同于寻常百姓,除了养活一家生计,聘请师爷、青吏的费用均出自俸禄,朝廷不予补助,包括日常办公费用亦是由官俸支取。根据《春明梦录 》的记载 ,清末大臣出行时若坐轿 ,需要配齐人手分班替换,一年下来需要支出 800 两 ;若坐车 ,少需备够三马 ,一年支出 400 两 ,就连一品大员的俸禄也不够出行所需。

“男目下光景渐窘,恰有俸银接续,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资,今年尚可勉强支持。至明年则更难筹画。”——曾国藩

清朝官场亦存陋习,官员之间形成送礼的潜规则,下级进贡上级的名目众多,最著名的是夏天防暑降温的“冰敬”、冬天驱寒取暖的“炭敬”。另外每逢佳节需要向上进贡“节敬”、此外还有上级办喜事的“祝敬”、年关时的“年敬”等等。这样的进贡呈上去的都是不小费用,而在这笔费用中又以京官要职最盛,他们往往掌握外官的晋升考核,故而深受地方官员追捧;京官中下层官员也要孝敬,孝敬的方式就是“印结”,即以京官的资格,为同乡外官出具保证书,保证捐官或捐监贡的同乡身家清白,清朝每一省设一印结局,由同乡里年高德劭的京官主持,两年一届,凡是加入印结局,为同乡出具印结的,每月皆可分得一次印结费,这个印结费皆出自地方官员。同级官吏之间为了扩展人脉,加强交流,亦产生诸多赠与潜规则,如同乡、同年、亲戚、门生、故吏、同窗等,不可胜数。为官花销之大,远远超过了俸禄的范围,这就造成了“廉吏难支”的局面。

陋规陋习的养成既是贪腐形成的原因,又是贪腐成风的催化剂。下级官员为了孝敬上级,不得不取之于更下一级,最终还是要取之于民。取之于民的手段就是加征火耗。这还要归功于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即田赋、摇役以货币形式取代实物,统—缴纳白银。而从民众手里征收的银两皆是碎银,官府需要统一熔铸成大银锭方可入库,熔铸是有折耗的,于是州县之官于正额之外私自加征部分银子,以便缴纳入库,这就叫火耗。

这种加征火耗在康熙时得到官方认可,但未成制,只是默许每两加收一、二钱的上限,但实操中加征多少全凭地方官自主,康熙后期“地丁一两加至四五钱、七八钱者”已然成风,各地加征超额部分就成为地方衙门以及官吏的经费,称为“耗羡”,而这取之于民的“耗羡”就被地方州县官员一层层输送到各级官吏手中。

而作为地方督抚大员,挪用府库银钱就成为他们的“权宜之计”,地方州县官员所敬银钱不供所需时,除了开口追要,便是直接从府库提取。雍正初年曾做过统计,江苏省库银亏空881万余两,约江苏两年半的田赋收入,其他省份多则亏空300余万两,少则亏空100余万两,这些亏欠多由督抚造假为民欠。而时任直隶巡抚的田文镜调查之后言“半亏在官,半亏在役,而实在民欠者无几”。

督抚所挪银钱除了孝敬上级官吏,还多用来缴纳“部费”,目的是讨好朝廷六部,以便施政畅通,除此之外,军队里武将大员吃空饷捞财;大型工程负责官员偷工减料中饱私囊,这种现象与康熙一朝的“宽政”不无关系。康熙虽为雄主,但言“夫官之清廉,只可论其大者,廉吏亦非一文不取”,也许是康熙的驭人之道就是宽容。他对官场盛行送礼之风的态度是“大不可必追究”,火耗问题于顺治年间管控甚严,到了康熙一朝便成了朝廷默许的潜规则,当有谏裁去两淮盐课陋规银时,康熙的回答是“此一款去不得,必深得罪于督抚,银数无多,何苦积害。”康熙的宽政是官员为所欲为的催化剂,吏治失去监督的土壤,贪腐之事便蔚然成风,致使民生不安,国库空虚。

养廉银制度的诞生,“今钱粮火耗,日渐加增,重者每两加至四五钱,民脂民膏,朘削何堪”——雍正

雍正即位以后,面对康熙甩下的烂摊子,力求改变,但他的定位稍失偏颇,以火耗劳民为根源,采纳湖广总督杨宗仁“以耗羡充一切公事之费,此外丝毫不许派捐”的奏请,下达了“耗羡归公”的政令。这个政令还是从政府层面认可加征火耗的行为,只是将火耗收归公有,以补各地亏空,同时雍正认识到官员俸禄难以满足“正常”开支,故而以归公的耗羡来“凭大吏酌量分给,均得养廉入”,这就形成了“养廉银”制度。此制度做出明确指示 “州县可取火耗与民间”,只是规定上级不能再向州县官员提取火耗用作经费。

不得不说,此制度是看到了州县上级官员未掌财政的现实,他们不得不依赖州县官员馈赠,从而到达继续往上馈赠的目的。但这个制度以“耗羡归公”再统一派发为“养廉银”,实属挂羊头卖狗肉,只是将官员贪腐合理化、正规化,并未解决取之于民的问题,如沈近思所言:“今日则正项之外更添正项,他日必至耗羡之外更添耗羡”,因此也引来诸多反对之声。

“总督13万一2万两;巡抚1万一1,5万两;布政使5000~9000两;按察使3000一8444两;道员1500一6000两;知府800一4000两;知州500一2000两;知县400一2000两”——《大清五朝会典》雍正对此制度抱有极大决心,通过山西试点之后推向全国,并最终于雍正五年形成定制。此制度大致内容是:州县按照规定比例征收耗羡,再全额纳入省库,省级官员根据本省官员级别、各地政务需求订立分数,上报朝廷备案,再从司库按备案数目提取银两分发给各官作为“养廉银”。

这样既解决了官员办的公经费,又补充了官员生活所需,据史料记载,清朝官员的“养廉银”基本上是俸禄的十到一百倍。雍正十三年,户部进行了一次养廉银开支明细的全国普查,随后造册核录,成为一项经过试点、推广、验收三步走的成熟体制。时至乾隆时期,又建立了“恩俸制度”,针对京官进行加倍支俸,并从各省每年凑拨京官津贴二十六万两,补贴在京四五品以上官员,以解决在京官员渴望外放获取养廉银的尴尬局面,这也是对“养廉银”制度的补充。

1、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初始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难以抵御恶劣的自然条件,因此采取集体劳动的生产方式,集体劳动所获得的产品平均分配,这也就决定了人类赖以生存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土地,为社会成员共同所有。因此,原始社会的基本土地制度为:土地公有制。

2、奴隶制社会(夏商周)

奴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君主既是奴隶主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井田制,井田制起于商朝,盛于西周。

古代井田制的主要特点是把土地划分成九块,每块百亩,其中八块为私田,中间一块为公田,形状如“井”字,故曰“井田”。

农奴首先要在公田上进行无偿劳作,然后才能在私田上耕种,且在公田耕种的收入全归奴隶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描述的便是井田制。而井田制的实质是以君主为代表的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

3、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的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春秋时期人类进入铁器时代,生产力提高,井田制逐渐瓦解。

战国时期,公元前594 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按土地亩数征收赋税。秦国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实际上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4、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秦统一六国之后在全国推行名田制,汉朝在实行“休养生息、无为而治”的同时沿用秦朝的土地制度。

名田制是以军功爵制为基础,按户籍计口授田的同时,又按军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数量的土地。国家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5、北魏至唐朝中期

北魏至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在唐中叶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被废止。

废除均田制后唐朝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亩交纳地税,取消一切杂役、杂税。一年分夏秋两季征收,故称之为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

6、北宋

北宋王安石变法实行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贫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客观上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7、明朝

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折成银两,按田亩进行收税。实现了我国赋税制度从实物税向货币税的变化。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康熙和雍正在位时期,在经济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康熙国库银两留下800万,雍正留了6000万,乾隆留了多少给嘉庆?

乾隆晚年由于好大喜功,生活奢侈,基本上将祖上留下的银子都花掉了,甚至出现了亏空,看来真的是: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啊!也不为自己的子孙想想。嘉庆上台以后,发现了国库空虚,怎么办?后宫一大帮子人要养活,还有官员们的工资要发放,只能找一个家庭不错的来。只能找和珅,实际上可能是他也不想动和珅,毕竟是老爷子说要善待的人,没办法啊!

据说扳倒了和珅以后,嘉庆时期的国库很好,当时有句话:和珅扳倒,嘉庆吃饱。看来和珅真的是贪污了不少的银子啊,要不然,嘉庆也不会想到要动他。他们呢,还是儿女亲家呢!为了大清的将来,亲家也不行啊,谁让你们家那么有钱呢!所以,在中国当时,没有谁的财富是可以安全的,只要是统治者想要,总会有办法获得的。

在中国的大地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要是统治者想要的,管你是怎么来的,只要是你入了人家的法眼,你就被锁定了,就看时候了。时候一到,那么,你的钱是人家的;人呢?你不死,怎么将你的钱拿过来!你看是不是有点相似的?古代和现在!所以,很多人不愿意将自己的血汗钱被别人糟蹋了,就想方设法地处理掉。

你觉得如何处理财产是更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