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7多比是怎么死的?

游戏攻略014

哈利波特7多比是怎么死的?,第1张

哈利波特7多比是怎么死的?
导读:  罗恩开启了熄灯器。三个光球从他的口袋里重新回到了地窖。家养小妖精多比突然出现在他俩的中间。  “多——!”  哈利拍打着罗恩的手臂不让他叫出声,罗恩看起来对他犯的错误感到后悔。脚步声越过了天花板从头顶传来,德拉科拖着拉环来到贝拉特里克斯

  罗恩开启了熄灯器。三个光球从他的口袋里重新回到了地窖。家养小妖精多比突然出现在他俩的中间。

  “多——!”

  哈利拍打着罗恩的手臂不让他叫出声,罗恩看起来对他犯的错误感到后悔。脚步声越过了天花板从头顶传来,德拉科拖着拉环来到贝拉特里克斯面前。

  多比巨大的网球状的眼睛睁得滚圆;他从头到脚都在发抖。他又回到他以前主人的家中,很明显它被吓坏了。

  “哈利。波特,”他用最小的颤抖着的尖声说道,“多比来救你了。”

  “但是你怎么——”

  一声可怕的尖叫声湮没了哈利要说的话:赫敏正再一次被拷问。他迅速回到主题。

  “你能从这个地窖幻影移行吗?”他问,多比点着头,耳朵拍打着。

  “那你能带着人类吗?”

  多比再一次点头。

  “太好了,多比,我想要你抓取卢娜、迪安和奥利凡得先生,把他们——带到——把他们带到——”

  “比尔和芙蓉家,”罗恩说,“贝壳小宅,在汀沃斯的近郊!”

  家养小精灵第三次点了点头。

  “然后再回来,”哈利说,“你能行吗,多比?”

  “当然,哈利波特,”多比小声说。他来到奥利凡德先生面前,奥利凡德先生几乎毫无意识。他抓住魔杖制作者的一只手,另一只手申向卢娜和迪安,但他们谁也没动。

  “哈利,我们要帮助你!”卢娜小声说。

  “我们把你们留在这儿。”迪安说。

  “你们俩快走!我们将会在比尔和芙蓉家见到你们。”

  哈利说着,他的疤痕痛得比以前更厉害了。他向下看了几秒钟,看到的不是魔杖制造商,而是另一个男人,又老又瘦,轻蔑地笑道。

  “那么杀了我,伏地魔。我欢迎死亡!但是我死了你就什么都得不到了……你有许多东西都不知道……”

  他感觉了伏地魔的愤怒,但是当赫敏再一次尖叫时,他努力摆脱了这个画面,回到地窖里他现在所处的困境。

  “快走!”哈利对卢娜和迪安恳求,“走吧!我们很快会跟来,快走!”

  他们抓住小妖精的伸出的手指。伴随着一阵的巨大声音,多比、卢娜、迪安和奥利凡德消失了。

  “那是什么?”卢修斯。马尔福从在他们的头上呼喊,“你们听到了吗?地窖里是什么声音?”

  哈利和罗恩盯着对方。

  “德拉科——不,快叫虫尾巴。让他去查查看!”

  脚步声在他们的头顶穿过了房间,接着是一阵安静。哈利知道会客室中的人正竖着耳朵听来自地窖的声音。

  “我们得去对付他。”他对罗恩耳语道。他们别无选择:如果有人进入房间看见少了三个囚犯,他们就完蛋了。“开着灯,”哈利补上一句。他们听到脚步声在门外慢了下来,他们俩各自靠着两边的墙。

  “往后站,”虫尾巴说道,“离门远点。我要开门了。”门飞快地打开。在三个小型太阳般漂浮在半空中的光球照耀下,虫尾巴立刻就看到了显然已经空荡荡的地窖。紧接着哈利和罗恩向他发起进攻。罗恩抓住了虫尾巴拿魔杖胳臂并往上拉。哈利“啪”地用手捂住他的嘴,不让他发出声音。他们静静的搏斗。虫尾巴的魔杖发出了火花;他的银手牢牢抓住了哈利喉咙。

  “怎么了,虫尾巴?”卢修斯。马尔福从上面呼叫。

  “没什么!”罗恩尽可能模仿着虫尾巴气喘吁吁的声音回答道,“一切都好!”

  哈利无法呼吸。

  “你想要杀我?”哈利快窒息了,尝试抓住那金属手指,“在我救了你的命之后?你欠我的,虫尾巴!”

  银制的手指松开了。这出乎哈利的预料:他猛地挣脱出来,手还是捂在虫尾巴的嘴上。他见到这个像老鼠一样的人那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恐惧和惊讶:对他的手刚才所做的事,对他刚才表现出的小小的仁慈,他似乎跟哈利一样感到很惊讶。他更激烈地挣扎着,似乎要掩盖他那片刻的脆弱。

  “我们将得到这个,”罗恩小声说,把虫尾巴的魔杖从他的另一支手里拽了出来。

  失去了魔杖,虫尾巴绝望了。恐惧使小矮星彼得的瞳孔扩大了。他的眼神从哈利的脸上移向别处。他的银手指无情地向自己的喉咙移动。

  “不——”

  想都没想,哈利赶紧拽回那只手,但却不能阻止它。伏地魔赐给他最懦弱的仆人的银制工具已经转向对付它那赤手空拳的无用的主人,小矮星彼得正在为他的犹豫而付出代价,他瞬间的怜悯导致他将在他们的眼前勒死。

  “不!”

  罗恩也已经放开虫尾巴,他和哈利一起试图拉开锁在虫尾巴的咽喉上的金属制的手指,但是没有用。小矮星彼得变得铁青。

  “力松劲泄!”罗恩说,用魔杖瞄准银手,但也没用;小矮星彼得跪了下去。这时,赫敏发出一声最可怕的尖叫声。虫尾巴的眼睛在他的紫青脸上翻着;他最后一抽搐,再也不能动了。

  哈利和罗恩相互看看,然后把虫尾巴的尸体留在他们身后的地板上,跑上了漆黑的楼梯,回到通向会客室的阴暗的走廊。他们向前蹑手蹑脚地来到会客室门口,门微开着。现在他们清楚地看见贝拉特里克斯向下看着拉环,他的长手指正握着格拉芬多的剑。赫敏正趴在贝拉特里克斯的脚边,几乎不能动。

  “那么,”贝拉特里克斯向拉环问道,“它是真正的剑吗?”

  哈利屏息以待,对抗伤疤的刺痛。

  “不,”拉环说,“是赝品。”

  “你确定吗?”贝拉特里克斯喘息一下,“十分确信?”

  “是的。”妖精说道。

  她的脸上表情马上就放松了,所有的紧张都散去了。

  “好的,”她说道,不经意地挥了一下魔杖,妖精的脸上就又多了一道深深的伤痕。妖精摔倒在她的脚下大叫了一声。她一脚踢开了他。“那么现在,”她用一种充满成功喜悦之情的声音说,“我们召唤黑魔王!”

  她卷起袖子,用食指触碰着黑魔法标记。

  立刻,哈利感觉伤疤好像再一次劈开。他周围真实环境消失:他现在是伏地魔。在他面前那个瘦骨嶙峋的男巫张着嘴对他大笑;他被他感觉到的召唤激怒了——他警告过他们,告诉过他们除非找到波特不要召唤他。如果他们弄错了……

  “那么,杀了我吧!”老男人要求,“你赢不了,你不可能赢!那一只魔杖永远不会是你的……”

  伏地魔愤怒到极点:绿色的光充满了监牢,老人脆弱的身体从它的硬床上弹起,又掉了下去,死了。伏地魔回到窗户边, 无法抑制他的愤怒……如果他们没有让他回来的好理由,他们会遭受他的惩罚……

  “我想想,”贝拉特里克斯说,“我们可以解决掉这个泥巴种。 如果你想要她,格雷伯克,给你。”

  “不不不不不不不……”

  罗恩已经冲进了会客厅;贝拉特里克斯震惊的看到了他,她把魔杖对准对面的罗恩——

  “除你武器!”他吼叫着,用虫尾巴的魔杖瞄准贝拉特里克斯,她的魔杖飞了起来,被紧跟着罗恩冲进去的哈利抓住。卢修斯、纳西莎、德拉科和格雷伯克包围了过来。哈利大叫“昏昏倒地!”卢修斯。马尔福倒在壁炉旁。黑色的光从德拉科、纳西莎和格雷伯克的魔杖中飞射出来,哈利赶紧卧倒在地上滚动到一张沙发后面躲避它们。

  “住手!否则就要她的命!”

  哈利喘息着在沙发的后边窥视。贝拉特里克斯拉着失去意识的赫敏,用她的短银刀抵着赫敏的咽喉。

  “扔掉你们的魔杖!”她低声说,“扔掉它们,否则就让我们看看她的血有多么肮脏!”

  罗恩刚毅地站立着,紧握着虫尾巴的魔杖。哈利站直了身体,仍拿着贝拉特里克斯的魔杖。

  “我说过了,把它们扔掉!”她尖叫着声音,把刀锋压进赫敏的咽喉上:哈利看到那儿冒出了血珠。

  “好的!”他喊道,把贝拉特里克斯的魔杖扔在脚下。罗恩也把虫尾巴的扔掉了。他们两个都把手举过肩。

  “好!”她恶狠狠的看着,“德拉科,把它们拣起来!黑魔王要来了,哈利波特!你的死期到了!”

  哈利知道; 他的疤痕正在痛苦地爆裂,他可以感到伏地魔从很远的地方的天空飞来,飞过黑暗汹涌的大海,很快他就会离他们足够近,可以幻影移行。哈利看不到出路。

  “现在,”贝拉特里克斯柔和地说,德拉科赶忙把魔杖还给她,“西茜,在格雷伯克,去照料泥巴种**时,我想我们应该再一次将这些小英雄捆起来。根据今晚你所作的事,格雷伯克。我确信黑魔王不会不舍得把这个女孩给你的。”

  她刚说完,上面传来了一个奇怪的摩擦的声音。他们马上一起抬起头,刚好看到水晶的吊灯在颤抖,然后随着辗轧声和不吉利的叮当声,它掉了下来。贝拉特里克斯正好在它的下面,她推开赫敏,尖叫地跑到另一边。吊灯在水晶和链条的爆裂声中砸向地板,就要落在赫敏和仍紧紧抓着格拉芬多之剑的妖精的头顶。闪光的水晶碎片向四面八方飞散开,德拉科快步跑开,双手捂住出血的脸。

  罗恩冲向赫敏,把她从这个灾难中推了出去。哈利抓住这个机会: 他跳过一把扶手椅子夺下了德拉科紧握着的三支魔杖,把它们全部瞄准格雷伯克大叫:“昏昏倒地!”狼人被三倍的魔咒扔向了天花板然后瘫落到地面上。

  纳西莎拽着德拉科远离更大的伤害。贝拉特里克斯跳起来,当她挥舞银刀时,头发也在飞舞着;但是纳西莎已经用魔杖指着走廊。

  “多比!”她尖叫着,甚至连贝拉特里克斯都镇住了。“你!是你扔下吊灯——?”

  家养小精灵小跑着进入房间,颤抖的手指指着以前的女主人。

  “你决不能伤害哈利波特!”他尖叫着。

  “杀了他,西茜!”贝拉特里克斯尖叫。但是另外一个更大的声音响起,纳西莎的魔杖飞向空中,掉在房间的另一侧。

  “你这肮脏的小猴子!”贝拉特里克斯大叫,“你怎么敢拿巫师的魔杖。你怎么公然反抗你的主人?”

  “多比没有主人!”小妖精发出尖锐的叫声,“多比是一个自由的小精灵。多比回来解救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

  哈利伤疤疼的几乎使他失明。朦胧中他知道他们还有一点点时间,在伏地魔到来之前。

  “罗恩,抓住——快走!”他大叫着,扔给罗恩一根魔杖;然后他弯下腰拽出压在吊灯下的拉环,把这个仍旧紧握着剑,呻吟着的妖精扛在肩上,哈利抓住了多比的手并且快速旋转幻影移行。

  在他进入黑暗前,最后瞥了一眼会客室,看见纳西莎和德拉科苍白着脸一动不动;罗恩飞扬的红头发;贝拉特里克斯穿过整个房间向他们刚才所在的地方扔来的刀划出银蓝色的光。

  比尔和芙蓉的家……贝壳小宅……比尔和芙蓉的家……

  他已经进入未知的世界;他所能做的只是重复目的地的名字,希望这足以把他带到那里。他的前额痛苦刺痛着他,而且妖精的重量压着他;他感到格拉芬多的剑锋碰伤他的背部;多比的手在他的手中痉挛;他想知道小精灵是否正努力行动,把他们带去正确的方向, 试着通过挤压手指表示他们能行……

  然后他们碰到了坚硬的土地而且闻了有盐味的空气。哈利跪下来,放开了多比的手,试着轻轻地把拉环放下。

  “你还好吧?"他对颤抖地妖精说,但拉环只是呜咽。

  哈利在黑暗中四处巡视。在广阔的星空下一条小路的不远处就是一间小别墅,他觉得他看到有东西在屋外移动。

  “多比,这是贝壳小宅吗?”他小声说,紧握着他从马尔福家抢来的两支魔杖,时刻准备着战斗。“我们已经到达正确的地方了吗?多比?”

  他四处看看,小精灵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多比!”

  小妖精微微晃动,星光倒映在他的闪亮的大眼睛中。他和哈利一起往下看到了银色的短刀插在小精灵的胸口。

  “多比——不——快来人啊!”哈利向小屋吼叫,向正在往这里走的人喊,“来人啊!”

  他根本不知道,也不关心他们是巫师还是麻瓜,朋友还是敌人;他关心的只是多比胸前蔓延开的黑色污点。多比带着恳求的神色向哈利伸出双臂。哈利抓住他,让他仰躺在寒冷地草地上。

  “多比,不,别死, 别死——”

  小精灵的眼睛找到了他,他颤抖着嘴唇努力地说出几个字。

  “哈利…… 波特……”

  然后随着一阵战栗,多比再也不动了。他那大玻璃球般的眼睛倒映着他再也看不到的星星的光芒。

  宛如再次陷进过往的梦魇,那一瞬间,哈利似乎回到了霍格沃兹的高塔下,再一次跪在邓不利多的身旁,而事实上,他双眼紧盯的是那个蜷缩在草地上,身上插着贝拉特里克斯那把银色小刀的尸体。即使哈利知道那小精灵已经离开了,不可能再被唤回来,他仍然一直喊着:“多比,多比!”

61·番外:壕默的壕生活

  一年了。

  李默手里捧着一杯特级铁观音,站在窗前。一院子的鲜花开得热烈灿烂,他尤其喜欢当中红的似火的曼珠沙。妖娆的要命。

  这里是s市,首屈一指的一线城市。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处处被高楼大厦占据,但除却如今李默目前身处的这所四进宅院。它古色古香,幽深宁静,是李家的老宅。在喧嚣的城市中这样一所住宅实在不伦不类,但只要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种房子,里面随便一块木头,拿出去那也是算得上年头。要保存好这样的住宅及当中的一瓦一砖,就是要将整栋房子都放到恒温恒湿的环境中,是要花大精力的,轻易改变不得。

  李默穿了一件黑色针织开衫,他身材颀长,腰身紧窄,纯白色西裤包裹住修长笔挺双腿,脚上是黑白配布洛克鞋,一身素净装扮,却将他无与伦比的气质完美展现出来。他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捧着袅袅冒着香气的铁观音,又一次陷入沉思。

  从医院回来,已经一年了。他每天要花一个小时回想,经历的那些究竟是真的亲身体验的,还是只是他躺在医院里那一年的梦境。他当初救的喵喵已经长成了大黑猫,没事时依旧喜欢在他的拖鞋上打呼噜。

  刚醒来的时候,他坚信那一世是他体验过的,他生命中一定存在着那个陶陶。但是一年过去,他查阅过无数史料,没找到一星半点相关记载,他甚至去查了灵神怪异的书籍,结果一样令人失望。于是他从开始的坚信到后来的怀疑,再到现在的自我嘲讽,用一年时间来做一个梦,却不知道要用多长时间来忘记。

  陈阿姨提着花洒来到院中,笑着道,“小默,陶少爷和敏**中午来吃饭,你收拾一下,免得他们又要念叨你。”

  陈阿姨是一年前他出院时,李陶安排着专门照顾他饮食起居的,喜欢亲昵地喊他小默,李默自己也喜欢听。李陶是他亲弟,小敏是李陶的未婚妻。他从医院醒来时第一眼见到的就是这两人。

  “他们什么时候到?”李默随手将茶杯放到桌上,捻起一张碟片放进由贵重原木构造的古朴高雅的留声机里。一段蓝调悠扬地飘出来。

  “快了,”陈阿姨满眼疼爱地看着李默,她五十岁了,从来没有见过李默这样的孩子,从小被养在这种华贵却与世隔绝的环境中,没有人关注过他,连父母都不记得他,听说学校都没去过,更别提什么玩伴,独自长到这么大,性格却一点也不乖戾孤僻,永远这么温和儒雅,她眯着眼笑着说,“刚刚打电话来说半小时后就到。我煮了些甜汤,如果饿的话,要不要先垫点?”

  “好。”李默笑着点头。他以前不爱甜腻的食物,更偏爱口味清淡的,只是不知道为何,如今却很喜爱,每餐必有甜点。

  “哎!”陈阿姨在围裙上擦了把手,“我洗个手,给你盛来,你别出来,外面热。”

  等甜汤的功夫,他绕到书桌后面,这个只是一个小书房,里面放着平时要看的书,大书房里面整整齐齐全是书架,里面上万册藏书,而且其中几百本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医术,贵重的很,只有他作为李家长子才能进去,连李陶都没资格。

  他悠悠地翻了一页书,陈阿姨将甜汤端上来,轻轻放在他的右手边,悄声退出门。

  过了一会儿,大门外响起汽车尖锐的鸣笛声,李默抬起头,陈阿姨在院中跺脚气道,“陶少爷来了!每次都这么咋呼!”

  虽然这么说,但依旧欣喜地跑去打开门。

  李陶的黑色奔驰开不进来,四进宅院没有车库,他只能将车停在远处的车位,然后与小敏一起走过来。

  “哥!”李陶人离大门口几米远,先大呼小叫地喊了起来。

  李默每次听见他这么喊,都一阵恍惚。

  “大哥。”小敏盈盈笑道。

  两人站在一起,郎才女貌,相当般配。李默笑着点了点头,让他们在紫檀雕花椅上坐下,“婚事定下了?什么时候?”

  “今天刚跟小敏父母商定好,就定在今年国庆。啊啊,渴死了渴死了,有喝的没有?”李陶大大咧咧地喘了口气,随手将专门定做的西装外套脱下,往椅上一丢,看见李默书桌上的甜汤,端起来就往嘴里灌。

  小敏笑骂,“注意点形象好不好!”

  “这是我哥家,还要端着架子累不累,”李陶反驳,继而皱了皱眉,放下碗嫌弃道,“哥,你现在怎么喜欢喝这种东西,甜的快腻死了!”

  陈阿姨听见了,立即帮着李默说话,“这是我煮给小默的,你非抢着喝,完了还埋怨人!”

  李陶眼睛一瞪,“阿姨,你这心是越来越偏了!”

  李默静静地听着他们拌嘴,偶尔笑一笑,不动声色地将茶杯递到李陶面前。

  李陶又是端起来就牛饮了,然后用高级衬衫抹汗,“也告诉妈了,她也觉得挺好。”

  “嗯,那就好,洗手吃饭吧,阿姨早就准备好了。”

  餐桌上。李陶刚咽下去一口牛柳,眉头就皱了起来,“有没有搞错,怎么菜也是甜的?”

  小敏夹了口米饭塞他嘴里,不客气道,“这个不甜,闭嘴吃饭吧你!”

  李陶泄恨一般狠狠往米饭里戳了几筷子,小敏悄悄用手肘撞了撞他。

  李陶立即安静下来,抬起头看了眼对面的李默。李默专心致志地吃饭,一口一口地细嚼慢咽。

  从医院里醒来后,他似乎就跟以前不一样了。李陶心事重重地望着他哥精致的脸庞,他哥相貌一直都非常出众,因为是中医,保养得当,皮肤叫女人见了都嫉妒。他不涉足社会,气质纤尘不染,兄弟两站在一起,往往叫别人误以为他才是弟弟。但也因为他生为长子,只为家传医术而存在,所以他哥这个人一直以来给他的感觉就是精致却没有人气的,他似乎对什么都漫不经心,又对什么都兴趣盎然,在他身边,好像连时间都会凝固。

  可这次醒来后,李陶好几次撞见他独自在小书房发呆的时候,眉目间说不出的温柔,那一刹他分明觉得有什么东西悄悄改变了他哥的生命。

  直到现在,他都一直在找这样东西,一个人一件事或者一样东西,他想找回来哄他哥开心,但是一无所获。

  李陶埋头吃饭,心里不是滋味,再也不挑剔这菜太过甜腻了。

  吃完午饭后,李陶下午有会议,小敏是讲师,要去大学上课,大家都很忙,匆匆走了。偌大的宅院又只剩下了李默。

  李默回到小书房,继续看那本未看完的书。

  客厅陈阿姨在看电视,隐隐传出声音来:今日下午,黄海海关破获一起特大文物走私案,其中新瓷器、新铜器、新木器等工艺品共五百三十件。经黄海市文物局有关专家鉴定,其中二百八十五件为国家禁止出境文物(由于部分文物涉及地区宗教、文字等内容,其价值和级别有待藏学专家作进一步鉴定)……

  ……

  另据专家介绍,收集数量如此巨大、内容广泛而极具特色的文物,且几乎没有赝品或仿造品,表明收集者具有相当高的文物鉴别水平并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精心准备。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李默从小书房中缓步走出来,陈阿姨见了,立即道,“是声音太大打扰你了?”

  李默摇头,眼睛瞥向电视中那些镜头一扫而过的文物,呆住了。

  尽管是一闪而过,但他还是看见了。

  摆在最上面的是一块紫色玉石。那种随手摔出来的形状,全天下找不出第二块。

  他的心脏剧烈跳动,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陈阿姨大惊,“小默,你没事吧?”

  李默摇头,抓住陈阿姨的手,激动道,“帮我订去黄海的机票,马上。”说完就匆忙进更衣室换衣服。

  陈阿姨一头雾水,却还是拿起电话。原本还想再问什么,见李默匆忙出门,陈阿姨终究没出口,她来一年了,李默一直都是不紧不慢的样子,头一次这么急切,恐怕真的是很要紧的事。

  李默跑到大街口,一颗心激动地都快要蹦出来。不是他的梦,是真的切切实实发生过!他恨不能立即插上翅膀飞到黄海,找到那块玉,再请专家好好分析这块玉,让事实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

  可是他越急,老天却越跟他对着干,半晌也没辆车出租车到他跟前来。他急得出了细汗,褶皱白衬衣贴在身上。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一条小巷中传来细碎的咒骂声,大致是“快把钱都交出来!”“找揍!”“快点!磨蹭什么!”之类的。他住的这个区附近有两所重点中学,平时经常有高年级学生欺负低年级学生,李默搬回来这一年就遇到过三次了。

  小孩子之间的打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平常防止无辜伤害他会出头,只是这次……他焦急地看了眼腕表。

  前面的十字路口终于出现了一辆出租车。李默心中一喜,而同时,小巷中的孩子们哭闹声更甚,依据他经验,恐怕是动手了。

  他心中乱糟糟的,眼看着车开过来,长叹了口气,也不急于这一时,又能怎么办呢?他眼睁睁看着车开走,然后转身往小巷的方向走去。

  他以为跟以前差不多,就是一群半大的孩子胡闹而已,但是出乎意料的是,眼前确实有两拨孩子,只是年纪小的那一拨只有三个,好好地呆站在那里,倒没什么事,而那一拨高年级的,足有六人,却比他们惨多了,东倒西歪地跌在地上,身上黑白校服脏兮兮的,看样子是已经被教训过了。

  这一群孩子,有几个脸上都擦破了皮,最严重的是一个倒在地上的孩子,大概是牙被打掉了,满嘴的血。他们突然看见大人出现,吓得都不敢出声了,惊恐地望着他。

  李默觉得好笑,眼睛一瞥,看见小巷巷尾,一个身穿蓝白校服个子高挑的少年,单肩挎着黑色书包,大步地往前走。

  他愣了愣,觉得有些熟悉,可是他从来都不认识这个年纪的孩子,而且蓝白校服,不是他附近中学的。他收回视线,顺手揉了一下一个被吓坏的孩子,笑问,“打架了?你们三个打他们六个?挺厉害嘛。”

  他声音一出,尽头那个少年像是突然被定住,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了。

  被李默揉头的小孩惊慌失措地摇头,转脸望向巷尾。

  李默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里迎着光,那个少年背对着他站着,他站立的姿势很奇怪,李默心想大概是这个孩子帮了他们。

  就在这时,一阵风从巷首灌进来,那位一直背对着他们的少年,忽然挺胸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转过身来,定定地望着李默,用狼人语喊道,“哥!”

  望着眼前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李默心中突地一跳,霎时怔住了。

第62章番外壕默的壕生活

“好了,回去吧。”李默将最后一个学生破了皮的膝盖上完药,拍着他的肩松了口气。

他给那九个学生上药时,李陶一直闷不吭声地站在院子里,他全身不曾动弹一分,只有眼睛随着李默的动作来回转动,无比专心地注视着他。

李默站在门口,亲眼目送这几个孩子出门,看着他们消失于拐角,转过身来,脑袋就磕到了硬邦邦的胸膛上。

他没吃惊,也没抬头,只伸手同样安安稳稳地环在李陶腰上,心里却像有颗千斤重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他本来就很不放心李陶,李陶只有在他身边,亲眼看着才觉得安心。

两人静静地站在大门口相拥着,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厨房里突然传来陈阿姨剁排骨的声音。

李默微微动了一下,往门外看了一眼,还好没人路过看见,他拉住李陶的手,一齐往屋里走,“你怎么认出我的?”他现在跟以前大不一样了。

“不论你怎么变我都能认出你,”李陶吸吸鼻子,一脸认真地说,“我记住了你的灵魂。” 对李默来说也许是不可思议,但对李陶来说,他确实记住了他独一无二的气息。

“啧,还灵魂。”李默失笑,抬头打量他。精劲有力的身材,挺拔高挑,碎发有些凌乱,校服也有些污渍,他忍不住在他后脑勺上揉了一把,“你……你来多久了?”

李陶却偏着脑袋想了想说,“一年,一直在找你。”说着就想起了过往种种,声音都哽咽了,“我知道你一定在这里,这里的人说的都是你以前教我的那种话,我就知道你肯定在这里。”

“你来的时候就是这副样子?”李默拉着他在书房里的黑酸枝木长椅上坐下,想起什么,一颗心不由得又提了起来,“狼……陶陶……你……”

你还是狼吗?这话李默不知道怎么问出口,感觉怎么问都有歧义。

李陶也不给他反应的时间,脚一蹬,身体笔挺如箭一般地射出窗外,左足在院子中成片开的烂漫的红花石蒜上轻点,一个旋身又射进了屋里,这一个来回花不到两秒功夫,快如闪电,定下时成一只狼态蹲在他腿边,还适时地吐出舌头在他手背上舔了一下,喉咙里讨好地哼哼着,眨巴着亮晶晶的眼珠望着他。

怎么看都是一只狼。

李默怔了一下,继而哭笑不得,拍了拍他头顶伸手想把他拉起来。李陶不愿起来,眼睛红红的,握住他的手借力反拉,一把将他拉进自己怀里,两人撞在一起,滚到了地上。

李陶双腿夹住他下半身,双手扣住他上半身,不论他怎么动弹都不松手,把脸埋在他肩颈处,大口大口吸着气。

没一会儿,李默就察觉到肩上湿了,他又想笑,没等说出话来,李陶哇地一声索性放声大哭,连装都不再装了,把他从李默突然离开后的伤心,一年来苦寻不到人的思念,一次性哭个够。

陈阿姨听见声音,跌跌撞撞地小跑进来,“怎么了?怎么……”突然看见地上两人,吓得生生顿住了。

李默拍着他后背轻声哄着他,冲陈阿姨摇了摇头,比着唇形说,“没事。”

陈阿姨一头雾水,回到厨房前,不忘将门关上了。

第63章番外两个李陶

李陶的成绩烂透了。

下学期就是高三,他却连笔都用不好,一笔下去就透过试卷在课桌上捣个窟窿,许多汉字也认不全,就连英语选择题ABCD四个选项让他瞎蒙,他能蒙出个Z来。

不过李陶一点都不气馁,下狠功夫来学习,甚至吃饭睡觉都捧着本新华字典研读,他首先要把基本的汉字认全了。而且他愿意下功夫,大李陶给他找了六科家教老师,都是从高等学府里请来的,他每天除了去学校上课,剩下的时间都被排的满满的。他每天乐此不疲地为了考高分而不懈努力。

其实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的能力非得要这几张纸上鲜红的勾叉来决定,但是他发现每次他多几个勾勾少几个叉叉他哥就很高兴,所以他愿意为这种奇怪的事奋斗,只要他哥高兴,这就是全部的意义。

李默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变成担心李陶成绩的家长,李陶原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用这种事为难他太不切实际,但是他控制不住,每次李陶拿试卷回来,他都忍不住去看一眼分数,涨了就高兴,跌了就心情失落,哪怕李陶试卷上的分数从没超过20分,他依旧津津有味地专注这些事。想让李陶靠自己的分数考上大学基本没可能,李默打算花点钱。他自己从没进过学校一天,所以希望李陶有这个机会。

李陶埋头在书桌上一边翻字典一边默读课文,李默则在另一头看医书,陈阿姨进来清洁书架边上的树桩盆景,一时气氛静谧安好。

“哥,你歇会儿。”李陶瞥了眼角落的石英钟,学着看这东西还是李默教的,他站起身,伸长手臂横跨半张大书桌,将李默的书合上,“看书消耗精力,你快歇会儿。”他现在特别不喜欢李默做费神费力的事,以前不看书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就严格控制他看书的节奏,恨不能叫他整日闲着无所事事才好,不劳心不劳力,才能长命百岁。

“我不累。”李默忍不住笑了,但果真没有再翻开书本,只看着他的脸。

李陶索性推开书本,给他续了杯茶,又来到他身后,轻轻地给他按着太阳穴。李默舒服地闭上眼,身子往后倾斜,倚在他身上。

陈阿姨捡完枯枝落叶,又给书架擦了一遍,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她不是很了解这个突然出现的小陶,只知道有一天小默把他领回了家,第二天陶少爷就动用关系网,把他从孤儿院里领了出来,成了小默和陶少爷的三弟,他和陶少爷有着共同的名字。虽不理解,但在这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她觉得小默和小陶有点不正常,亲昵过头了,那种两人一对视就看不见旁人,她活了大半辈子,最是清楚什么意思。

可是她也感受得出,小默正一点一点变得有人气,性格也开朗很多,变得特别爱笑。正好晚上陶少爷要来吃饭,要么跟陶少爷商量一下?

李默没有故意隐瞒两人的关系,也没有开诚布公,顺其自然而已。

李陶给他揉着太阳穴,揉着揉着忍不住拦腰抱起他,将他放到自己腿上继续揉。

李默揽着他的脖子,似有若无地在他唇边蹭着,李陶忍不住,含住那两瓣勾得他魂牵梦萦的唇,霸道地占据他整个口腔,口舌交缠,很快就不满足于这点,他搂着他,尽情地在他脸上脖子上亲吻,手抚摸揉捏着他的背部。

李默被亲得气喘,李陶痴迷地望着他陷于情丨欲中泪眼迷蒙的样子,解开他胸前衬衫两粒纽扣,在他心口上咬了一口,沙哑道,“哥,你真性感!”

性感这词他刚学不久。他觉得天底下最好的词都应该放他哥身上。

李默被逗笑了,双手勾住他的脖子,低声道,“去房间。”

很快,绵延不绝的喘息与呻丨吟从一张巨大的古色古香的麒麟楠木拔步床传来。

大李陶站在房门外,手有点抖,但还是鼓足勇气推开了一条缝,望见幔帐当中两具翻滚的身体,好比当头浇了一瓢冷水。他呆了片刻,魂不守舍地合上门,回到客厅坐下。

陈阿姨紧张地搓着手,“这事要好好说,都是好孩子。”

第64章番外两个李陶

李默慵懒地躺在浴池中,温泉水漫过四肢,将他身体上欢爱过后的粉红色浸透得愈发撩人。

李陶裹着浴袍在屏风后面给他泡今年新上的瓜片。他用的是一套青花诗文茶具,素净的茶杯中汤色清澈透亮,香气袅袅。在熟练用这套茶具泡茶之前,他已经捏碎了三套紫砂茶具,两套黑瓷茶具,四套白底彩折枝花纹茶具。

他小心地捧着茶杯,绕过屏风,放到浴池旁边的雕花茶几上,又去给李默拿浴袍,站在浴池边上轻声叫道,“哥,二哥已经到了。”他一直热乎地喊大李陶二哥,直觉里他认为这个二哥与以前不同,不像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弟弟,那些是来抢他哥的,只有这个,真的是亲弟,不然不会有跟自己一样的名字,所以他乐得跟着后面亲热地喊。

李默睁开眼,望见茶几上的茶杯愣了一下,继而笑了笑,腰酸得直不起来,索性冲李陶张开双手,因惫懒而有些鼻音地轻声哼哼,“陶陶,抱我。”

李陶惊得脚底打滑,险些一头栽进水里。这是撒娇吧?绝对是撒娇!他哥冲他撒娇了!

他回神过来,高兴地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冒粉红泡泡,一脚踏进水里,将李默从水中拦腰抱起,顺手扯过架子上的浴巾,绕开屏风,放到内室专门休息用的躺椅上,细细地擦掉他身上的水珠,再拿过浴袍给他穿上。全程李默都是闭着眼,每一场酣畅淋漓的过后,他都累得没精力应付这些。

光是看着他,李陶心里都能柔的掐出水来,更别提他在自己怀里闭着眼任由自己揉搓,李陶亲了又亲他眉角,想想觉得不够,又亲他眉眼,心里没有一丝杂念,就只想两人肌肤相近,呼吸混合。

“哥,我先带你去歇着,二哥那里我去打发。”李陶抱了一会儿,在他耳边轻声说。

李默摇头。不出现的话,大陶陶会担多余的心,没必要。

他不答应,李陶也没办法,于是妥协道,“好,那我抱你出去。”

李默点头,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李陶美的差点飞到天上去。

客厅里大李陶正琢磨着怎么个兴师问罪,他也不是歧视这类群体,只是很不能理解为什么极少与人打交道的他哥是这样,一想到他哥可能连女人的手都没牵过,没尝过女人的好,一定是被这小崽子带坏的就一肚子火。他一定要指着那个小崽子鼻子痛骂,打哪来的滚哪去,别祸害我哥!又觉得这样恐怕会吓着他哥,他脾气不和善,在公司大客户面前都不一定能给好脸,但是一对着他哥,人不自觉就软了下来,要这样中气十足的大骂估计没底气,但又想,犯错的是他俩,凭什么自己没底气?没底气的应该是那俩!

他暗自纠结愤怒,一错眼,就瞥见小崽子打横抱着他哥从最里面慢慢走出来,两人都穿着白色浴袍,头发也是潮的……这天还没黑,当真白日宣*……他扭头望向院中的陈阿姨,当即站起来叫道,“阿姨,你不是说你女儿从国外回来你要去看她吗?快去吧!”

陈阿姨张口想问这什么跟什么啊,但一对上他要吃人的眼神,赶紧点了点头,又小声嘱托,“别动手啊,好好说话,千万别动手。”

等她收拾好出门后,李默和李陶也已经转到了饭厅中。大李陶装作没看见他们,阴着脸沉默不语地摆碗筷。李陶把李默面前盛的满满当当的一碗米饭推了,起身说,“二哥,你先吃饭,我去给哥熬点粥。”

大李陶张口想说什么,李陶已经转身进了厨房。他又扭过脸来看李默,结果发现李默正似笑非笑地盯着他。

他被这一盯,再想到他俩这正大光明的,似乎根本没想着隐瞒自己,一瞬间一肚子责问的话,全都说不出口了,嗫嚅半晌,终究什么都没说出来,泄愤一般狠狠往嘴里塞了一大口白米饭。

没一会儿,李陶从厨房出来,在李默身边坐下,给他盛了碗蘑菇鸡茸汤,轻声道,“粥大概还要一会儿,先喝些汤垫着。”

大李陶继续埋头扒饭,心里的火几乎要把他烧成灰烬,耳边传来清脆的汤匙与碗的碰撞声,他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摔了筷子,站起来指着李陶鼻子怒气滔天,“粥!粥你个头啊!你!你……”他脸一刹那憋得通红,“你就不知道克制点!”

李陶先是被他训得一愣,等听到最后一句,立即像个好孩子,乖乖点头,“二哥教训的是,我以后一定克制。”

大李陶一怔,瞥了眼李默,拎起李陶的衣领就往外面走,“跟我出来!”

李陶无所谓,被他拽起来前,还不忘又往碗里添了一勺汤。

两人走出大门,来到街拐角,天还未黑,路灯却已经亮了起来。李陶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在李默面前大李陶怎么发作他都可以忍,但是一到了外面,他就直接挣脱了他的桎梏,站在原地不愿往前走一步,低声道,“二哥,你要说什么?”

“你到底什么来头?”大李陶双手叉腰,身着高级西装的精英分子,此时非常气急败坏,“我哥他什么都没有,你别耗费精力粘着他,他不如我有钱,你要什么,我现在就给你,你只要给我滚的远远的!”他阴鸷地盯着李陶的脸,“我接你来的时候你不到十八岁,蠢得连字都不认识,半个文盲,怎么就知道把算盘打到我哥身上?谁教你的?”

李陶抖了抖浴袍,他这一身站在街边很突兀,好在过往也没几个人,他也不在意,“我看你是我二哥不跟你计较,你现在看我不爽,以后会更不爽,所以私底下找我,不许惹他不高兴,我承认一直都是我缠着他,缠了两辈子,跟他半点干系都没有。可这是我跟他之间的事,你别来插手,不然我不会客气。”

“呵呵,”大李陶冷笑,“就你还敢威胁我,不客气?嗯……”说着他搭上李陶的肩,想来个过肩摔,但是一个天旋地转,他已经仰面摔在了路边的花坛里。

“你别碰我,我下手很重的。”李陶老神在在地友情提示。

大李陶躺在花坛的泥里,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咬着牙忍不住恨恨地笑起来,“看不出有两下子!”

刚下过一场雨,花坛里的泥湿哒哒的,他一次没能坐起来,李陶好心地来扶他,被他一手打开,他暗自想,利诱是泡汤了,那就在男人的尊严上打击他!大李陶嘿嘿一笑,低声道,“你要不要脸啊?是打算靠着这张脸做一辈子小白脸,靠我哥养着你?”

“我能养他。”李陶翻着白眼辩驳。

“你能?你有车有房吗?你有存款吗?”大李陶非常市侩地抛出一系列现实问题,“你连个钻戒都买不起!没有我哥,你连学都上不起!”

说完,大李陶洋洋得意地看着李陶,他脸上难堪羞愧悔恨的表情一丝都没落下,但看到他脸色苍白,双手握成拳头,手心都有血渗出来,他又有些不忍了,除了在他哥这件事上,他其实挺喜欢这孩子的,没必要太残忍。他走上前,拍了拍李陶的肩,语重心长地说,“当然,要是你们都只图个新鲜,半年就过去了,这话就当我没说过,而且我保证,只要你能考上大学,所有学费全部我出好不好?你说你们年龄差这么大,一轮了都,怎么就……唉,我哥不适合你,你个小年轻就去找小年轻,我哥他需要的是个安稳的好女人。”

李陶眼眶慢慢红了,大李陶心里愈发得意,面上又愈发愧疚,正想再说点安慰的话,突然听他问,“钻戒是什么?”

大李陶一愣,“啊?”

李陶抓起他的左手,指着他中指上的白金订婚戒指问,“是这个?”

大李陶还是愣愣的。

李陶却不再管他,若有所思地回到了家里。

接下来一段日子,大李陶没有勇气在李默面前提什么,只暗暗瞪李陶。没多久,小敏也看出两人关系了,她比大李陶反应平淡多了,用她的话教训大李陶就是我看大哥好好的,他开心就行,你非当搅屎棍干什么?大李陶险些呕出一口血。

到了下半年的某一天,李陶突然不见了,悄无声息地。

他一直以来都是按时出门按时回家,李默慌了神,他能去哪儿?这儿对他来说人生地不熟。

大李陶也吓得派人来找,心里一边恼他胡闹,一边又愧疚,难道是以前的那些话伤到他了?等到现在自己好不容易慢慢接受了他再发作?这也太神经了!

小敏换了大学的课,也匆匆忙忙地蹬着高跟鞋上街寻。

一家子人将整条街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人,最后三人一齐立在一处高楼大厦下面,大厦中央一方荧幕正放着新闻。

记者正在采访刚刚举行的马拉松长跑比赛第一名,问这位选手拿了这么多奖金做什么。

那选手捏紧了手里的紫玉,这是一块除了颜色,成色和质地都很寻常的玉,他低着头玩弄着,听到记者问话,抬起头看着镜头一脸稚气加幸福地说,“给我夫人买钻戒。”

“剩下的呢?”

“给他买玫瑰花。”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完了,新文年后开,要是宝贝儿们不怕麻烦的话顺手收一下专栏吧^_^,妞感激不尽!

3、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

在姨妈家里过暑假,真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哈利·波特不但离开了他的好友,还不得不整天受麻瓜们的折磨。直到他13岁的那天,一切彻底地改变了。那天凌晨,哈利收到了好友赫敏和罗恩送来的生日礼物,他显得非常开心。刚好,这一天,玛格姨妈要在这里住一个星期,她惹怒了哈利,于是,哈利一气之下把她变成气球飞上了天。<br> 哈利自己也从姨妈家里逃了出来,他正孤单地在午夜的街上走着时,看见了一条可怕的黑狗。幸好这时一辆魔法世界的骑士巴士及时赶到,救起了哈利,并把哈利带到了伦敦。在伦敦,哈利度过了一段逍遥快乐的日子,他不仅见到了许多希奇的魔法物品,还完成了自己的论文,奇怪的是,他也遇见了一本名为《死亡预兆》的书,封面就是他离开姨妈家的那天晚上看到的黑狗,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哈利感到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4、哈利·波特与火焰杯(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炼,逐渐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的心头笼上了一团浓重的阴云,但三个少年依然拥有他们自己的天地,霍格沃茨是他们心目中永远的伊甸园。然而,少男少女的心思是那样难以捉摸,三人之间的美好友情竟是那样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渴望与美丽的秋·张共同走进一个美丽的故事,但这个朦朦胧胧的憧憬却遭受了小小的失意。他要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魔法学生,可不幸的是,哈利注定永远都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一步步推向了伏地魔的魔爪。哈利渴望在百年不遇的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谁知整个竞赛竟是一个天大的黑魔法阴谋。

5、哈利·波特与凤凰社(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Phoenix)

小哈利开始了自己在霍格华兹魔法学校第五年的学习生活。然而,平静的生活很快被伏地魔的频频袭击所打破,出于恐惧,整个巫师社会矢口否认这一事实。魔法部部长福吉担心德高望重的校长邓布利多有意谎称伏地魔复活,是为了破坏自己的权威进而取代自己的位置,因此委派一位新的抵御黑魔法的教师监视学校的一举一动。面对威胁一切的黑暗力量,哈利在好友赫敏和罗恩的帮助下,与一小群“邓不利多之军”开始了秘密会晤,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6、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

哈利·波特的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同学德拉科·马尔福代替其被捕入狱的父亲成为了一名食死徒,即杀人狂伏地魔的追随者。更糟的是,伏地魔因为其父未能替他偷到一个在他看来很重要的预言球,还连累一大批食死徒统统被捕入狱而大发雷霆,给他的独生子德拉科·马尔福安排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杀死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目的其实是想置他于死地,并以此泄愤。德拉科·马尔福的母亲去请求在霍格沃茨教授魔药课的教授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帮助。西弗勒斯·斯内普不但答应的他的请求,还立下了牢不可破誓约。而德拉科·马尔福一开始居然把这次任务当成了炫耀本领的机会,威胁一个叫做博金的老头给他修复消失柜,并要他把修好的消失柜一直放在他的店铺里,并且不许卖出去。所谓消失柜实际上有两件,另一件在霍格沃茨的有求必应屋(一间被施了魔法的屋子,会根据需要而变化,在地图上永远也找不到)。两者之间有一种魔法通道可以相通。德拉科·马尔福想利用这个通道把食死徒引进学校帮忙。

新学期开始,哈利·波特回到霍格沃茨上学。新来的斯拉格霍恩教授顶替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担任了魔药课教师。而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则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黑魔法防御术课的教师。哈利原以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继续担任魔药课教师,就没有选修这门课程。而斯拉格霍恩教授则非常欢迎哈利上他的课。哈利终于再次走进了魔药课的课堂。但是,哈利并没有购买魔药课课本。因此,斯拉格霍恩教授还特地从旧书柜里翻了一本借给他。这本魔药课本上写满了笔记,哈利原先很不高兴,但后来发现这些笔记往往非常有价值。哈利只要按照笔记上面所写的做,每次制作出来的药剂都是全年级最棒的。哈利还在课本上发现了一行字:“这本书属于混血王子。”

与此同时德拉科·马尔福正在有求必应屋没日没夜地修复另一件消失柜。但是他水平不够,修了很长时间都一直没有效果。终于,他开始想其他办法了。第一次,他的办法是用魔法控制着一个学校附近酒吧的女老板,让她躲在厕所里施魔法控制一个来这里度周末的霍格沃茨女生,让她把一个施了致命毒咒的项链送到邓布利多教授那里。但是,那个女生还没进学校,自己就先碰到了项链。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鲁伯特·海格及时将她送到了医院,这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他依旧是控制罗斯莫塔,但不同的是,这次是在酒里下毒,让斯拉格霍恩教授转交给邓布利多教授。但斯拉格霍恩教授爱占小便宜,偷偷扣下了酒,准备自己喝。有一天,哈利的好朋友罗恩·韦斯莱中了爱情药。哈利带他到斯拉格霍恩教授解毒,没想到刚刚解了毒,就又中了毒。原因是他为了提神喝了那些毒酒。哈利利用在“混血王子”魔药课本上看来的“偏方”给他做了及时救治,才又保住了一条命。两次都没成功,德拉科·马尔福只得继续慢慢地修复消失柜。

邓布利多教授虽然还活得好好得,但他却也没闲着。他利用晚上的时间给哈利“补课”:他告诉哈利伏地魔虽然杀人不眨眼,但实际自己很怕死,于是就制作了6件魂器用来储藏自己的灵魂。分别是自己青年时的日记(已销毁)、斯莱特林的戒指(已销毁)和挂坠盒、赫奇帕奇的杯子,另外两样是什么还是未知。他将和共同去寻找并销毁。

终于有一天,德拉科·马尔福修好了消失柜,准备把食死徒引进来。无巧不成书,邓布利多也在同一天发现了一件魂器的藏匿地点,决心和哈利同去销毁它。邓布利多为了得到魂器,和哈利潜入了一个海滨岩洞,并且喝掉覆盖在魂器上的保护液,结果自废魔力,靠哈利搀扶才勉强到学校外的村庄,结果发现食死徒已经闯进了学校,并且发射象征大屠杀的“黑魔标记”。实际上,霍格沃茨并没有发生大屠杀,而是食死徒发现邓布利多不在,才发射这么一个标记,目的就是要吸引邓布利多回去。邓布利多毫不知情,和哈利骑着在校外借来的扫帚飞回学校,不幸正好被德拉科·马尔福撞上。邓布利多把哈利暂时定住,却在施咒的一瞬间丧失自卫能力,被德拉科·马尔福解除了魔杖,但他知道,德拉科·马尔福根本就不是一个杀手。德拉科·马尔福也果真一直没下得了手。但就在这时西弗勒斯·斯内普冲了过来,直接结果了邓布利多的性命……

邓布利多死了!哈利在禁锢解除后一直追着西弗勒斯·斯内普要杀掉他。就在这是,西弗勒斯·斯内普对哈利说:“我就是混血王子!”哈利一直追到校门口,但还是让“混血王子”给跑了。那些闯进霍格沃茨的食死徒看见邓布利多被杀,也就都跟着跑掉了……

哈利为邓布利多哭泣,这才发现他偷到的那件魂器居然是个赝品!而真品则已经被一个署名RAB的人拿走了。邓布利多几乎是用命换来的魂器居然是假的!长路漫漫充满艰险,哈利·波特即将踏上寻找并销毁伏地魔魂器,并最终何伏地魔决斗的漫长

一般来讲,狼可以被处理成两种完全不同的象征形象。一种是消极的。它的凶险而残忍的本性,使它适合用来象征那些给人带来恐惧、威胁和伤害的否定性力量。狼的这种消极的象征形象,在小说中,是最为常见的。对于残忍的人,狼就是他最好的象征符号,正像近藤直子女士所说的那样:“吃人”的人“除了比喻成‘狼’什么的之外,看上去不就是无法形容的生物吗”(近藤直子:《有狼的风景》,廖金球译,第3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在鲁迅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祝福》、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陈忠实的《白鹿原》及中国古代的一些笔记小说中,狼就被赋予了这样的象征意义。鲁迅笔下的狼,甚至成为了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性格里最可怕的东西的象征,一种具有原型意义的象征。

狼的另一种象征形象是积极的。它象征着孤独、愤怒、被逼入绝境的绝望的生存者,象征着那些拒绝接受现存生活秩序和价值体系,而与社会保持疏离姿态甚至对抗姿态的人。黑塞的《荒原狼》、鲁迅的《孤独者》、艾特玛托夫的《断头台》中的狼,就是这样的象征形象。黑塞小说中的狼,是典型的积极类型的象征形象。《荒原狼》里的主人公哈立•哈勒与他的时代和社会格格不入,并因此“感到了灵魂的痛苦”:“在如此满足现状、如此中产阶级化、如此缺少精神的时代,面对着这种建筑、这种商业交易、这种政治、这样的人群,发现上帝的足迹是多么困难啊!在这样的世界中,我怎么可能不变成一只荒原狼、一个粗野的隐士呢!这个世界的目的我无法苟同,它对于我毫无欢乐可言。”(赫尔曼•黑塞:《荒原狼》,李世隆等译,第24页,漓江出版社,1997年。)他如此绝望:“我的确就是如我经常自称的那样,是一只荒原狼,是一个在陌生而无法理解的世界里的一头迷途的野兽,是再也找不到家乡、空气和食物的野兽。”(赫尔曼•黑塞:《荒原狼》,第25页。)这样的象征形象,具有令人震惊的讽喻力量,有助于人们更深刻地认识时代生活所存在的问题,所面临的价值危机和道德困境。

然而,贾平凹笔下的狼,既不是消极意义上的象征,又不是真正积极意义上的象征;既缺乏必要的明晰性,又缺乏充分的深刻性。本来作者在这部小说的开端部分,曾叙述成千上万只狼如何攻陷了一座城池,咬死了数百名妇女儿童,不仅如此,作者还明确交代,正是狼灾引发了匪乱,带来了人祸:“从上世纪一直到本世纪初的三四十年,商州大的匪乱不下几十次,而每一次匪乱狼却(都)起着极大的祸害……”(贾平凹:《怀念狼》,第7页,作家出版社,2000年;后引此书,只在引文后注明页码。)显然,狼正是恐怖和灾难的制造者。按照通常的逻辑,作者应该顺着这个路向经营自己对狼的象征,把狼与现实生活中的某种凶恶、腐败的异化力量关联起来,从而赋予它以切实的象征内涵和社会批判力量。但是,没有,贾平凹的精神世界里有病恹恹的厌世、阴沉沉的恨世、轻飘飘的骂世与乐陶陶的遁世,惟独缺少深刻的思想与彻底的批判精神。从精神本质上说,他是一个旧文人;从性格特点看,他是一个怯懦、内向的人;从趣味及价值取向看,感官和物欲层面的事象更让他感兴趣,而意义和思想的领域则很少让他兴奋起来。这样,在他的笔下,狼没有被赋予鲁迅小说中的那种象征意义,就是一件正常而自然的事情了。于是,狼就被贾平凹当做诅咒都市文明的利器。事实上,在《怀念狼》中,我们并没有看到这种“诅咒”的合理性。最为可笑的是,小说对狼的莫名其妙的态度和看法,竟是来自一个喝了不止二两的官员的近乎戏言的一通胡话。

商州行署专员在大礼堂“作关于商州地区现状”的报告的时候,说商州还有十五只狼。“这句话箭一样射进我的耳朵”(多么拙劣的比喻!)。还说,他让人普查了一遍,还为这些狼编了号。在他看来,狼对于商州的山民来讲,是极为重要的,因为:

“假如没有狼,商州会成什么样子呢你们省城的人是不了解山地的,说个简单例子吧,山地里的孩子夜里哭闹,大人们世世代代哄孩子的话就是‘甭哭,狼来了!’孩子就不哭了,假如没有狼,你想想……”

“这我是了解的,狼对孩子们来说是恐惧的,”我说,“没有狼不是更好吗”

“那孩子就一直要哭下去了!”

我笑了:“你是个生态保护主义者!”

“我是专员!”他说,真地就给我讲起了大道理。(第21页)

商州专员的话,显然昏愚得不近情理,近乎春梦里的呓语,酒桌上的笑谈,但这似乎并不妨碍“我”这个“深受过狼灾的土著人”同意“专员”的观点,并不影响“我”肉麻而不着边际地恭维他:“而一个专员,能在普遍急功近利的仕途上将保护和禁猎的事提到政府工作报告中,这在中国若不是独一无二,也是少而又少的难得,作为我是应该热烈响应和积极配合了。当然更令我惊讶和着迷的是这才多少年,一个威胁人类的危险将可能成为一道供人欣赏的风景,这其中的内涵一下子刺激了我沉寂了很久的创作欲望!”(第23页)总之,“我立地成佛,突变式地成了一位生态保护主义者”(第23页),还莫名其妙地产生了要为这些狼拍照的想法。

事实上,“我”并没有成熟的“生态保护”思想,“我”之所以保护狼,竟然是由这样一些混乱的缺乏科学性的消极思想支持着的:“我崇拜世间的声音,总以每日听到的第一声音来预测这一天的凶吉祸福,但现在什么声音都没有。猎人们普遍患了软脚病,他们认作是没有了狼之后的灾难的降临,狼和他们是对应着的,有了狼就有了他们,有了他们是必要有着狼的,狼作为人类的恐惧象征,人却在世世代代的恐惧中生存繁衍下来,如今与人相斗相争了几千年的狼突然要灭绝,天下的星星也在这时候雨一样落下,预示着一种什么灾难呢”(第52页)似乎没有了狼,人类就活不下去,世界就要毁灭。重视狼的生态价值是应该的,但把它当做影响人类生死存亡的重大因素,则是荒唐的。然而,有了荒唐的想法,就会有荒唐的行为,“我”终于在舅舅和一个叫烂头的猎人的陪同下,踏上了寻找并给十五只狼拍照的路途。

由于过高地认识狼对人类生存的“生态”作用和价值,认为小说中的雄耳川人由于“长时期的没有狼,他们在生存竞争中已经变得很虚弱了”(第218页),“我”竟然建议“专员”向商州投放新的狼种。这个荒唐的建议,理所当然地遭到“村人”的不满和反对:“村人都知道我是建议过专员投放新的狼种的,对我就冷淡起来。”(第127页)到最后,当狼群真的来了以后,“愤怒的人群”甚至要揍他。“村人”和“我”的冲突,显示着对待狼的不同态度的对立,这种冲突和对立,在小说结尾的时候,达到极其尖锐的程度。当狼群已经疯狂地伤害村人和牲畜的时候,“我”依然站在狼的立场,帮助被围困的狼逃命,甚至,狐假虎威地抬出“行署”和“公安部门”来威胁那些与狼群进行殊死斗争的老百姓:“既然局面无法控制,那我马上离开这里,我去州行署汇报,行署会派公安部门来干预的。”(第231页)好像“行署”和“公安部门”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倒是狼的亲眷和靠山似的。难怪“村里人”要说:“打这狗日的城里人,城里人日子过得自自在在,只图保护狼哩,谁保护咱呀是这狗日的给傅山灌迷糊汤了,把他捆起来,捆起来!”接着,“一阵如雨的拳脚,我被打倒了。我双手搂抱了头,蹲在地上,立即有人从后裆处再次将我扳翻,我的头发被揪起来,衣服也被撕破了,眼前晃动的是无数血红的眼睛、咬得咯吱咯吱响的牙齿,一口浓痰就落在了我的鼻子上。我最终是被用一条麻绳捆在了门前的柿树上。我大声地叫喊我的舅舅,舅舅回头看了我一下,他没有来救我,连一句制止的话也没有。我还在叫:‘狼只剩下三只了!’众人哈哈大笑。”(第247页)到最后,在“我”看来,狼被打死,人活的意义也失去了:“这个时候,在我的心里,我也感到在舅舅的心里,我们都在真切地怀念狼了。”(第259页)紧接着,又出现了这样一段语言和义理都半通不通的议论:“人见了狼是不能不打的,这就是人。但人又不能没有了狼,这就又是人。往后的日子里,要活着,活着下去,我们只有心里有狼了。”(第260页)更为荒诞不经的是,由于没有了狼,舅舅竟然变成“狼人”了。而整个雄耳川的人,也因为替舅舅抱不平而“疯了”,面对这样的局面,“行署专员”因为“不能去把他们全抓起来,或者枪毙了他吧,政府正考虑是否要封锁了那里,作为一个禁区”,“我”竟然也认为“商州需要这样一个禁区”。

从《怀念狼》的情节事象可以看出,狼作为一个象征形象是失败的,是作者用话语碎片胡乱拼凑起来的形象,它看上去模糊不清,内里则空空如也;而那些关于狼的议论性文字里的作者的思想,不仅荒唐离奇、匪夷所思,而且是反人道的,根本无助于强化狼的象征意义,无助于升华小说的主题。一个简单的常识是,环境保护或维持生态平衡的目的,是为了人类能更好地生存,因此,环境保护的底线原则,就是不能通过牺牲人的利益或伤害人的生命来维护环境的生态平衡,甚至,当人与伤害人的自然力量的冲突达到你死我活的程度的时候,真正人道的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的生命和价值高于一切。另外,维护生态平衡,不是要求人必须回到茹毛饮血嗜杀成性的原始状态里去,也不是让人被动地服从一种野蛮的自然力量(包括狼),而是让人在均衡、和谐的生态环境中,过一种更文明、更进步、更富诗意的生活,因此,没有狼,大自然里缺少了一种生命样态,生态环境里缺了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但人类绝不至于活不下去,也没有必要莫名其妙地“怀念狼”。关于狼,黑塞提供的理念,远比贾平凹的糊涂认识要深刻、要有价值:“回头根本没有路,既回不到狼那里,也回不到孩提时代。事物的初始就不是无罪的和单纯的。一切创造物,初看起来是最单纯的东西,其实已经有罪了,已经蔷哂辛硕嗝嫘粤耍�丫�慌捉�莼�奈勰嘧橇髦辛耍�⑶矣涝恫换幔�涝恫换崮媪鞫�怠!赫尔曼•黑塞:《荒原狼》,李世隆等译,第54—55页,漓江出版社,1997年。)

性景恋与性歧变事象

从《废都》开始,贾平凹在小说创作中,对性以及与性相关的私秘现象的兴趣越来越强烈,叙写也越来越恣纵,几乎达到病态的程度。小说中屡屡写到肛门、痔疮、粪便、屙屎、小便、月经、精液、乳房、生殖器、手*、乳罩、裤头、裸尸以及阴茎隐匿和阴茎裸裎等大量类似事象。这种高频率出现的描写既不能增加小说的美感,又无助于塑造人物和深化主题,完全是多余地游离于作品的有机构成之外的。事实上,它与作者的趣味倾向有关,与一种病态的趣味类型有关。这种趣味类型又是两种病态的心理现象在审美行为中的表现:一种是性景恋,一种是性歧变。

霭理斯对性景恋是这样解释的,即“喜欢窥探性的情景,而获取性的兴奋”,而这种行为和心理,“在相当限度内,并不算是不正常的”,至于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乃是因为社会习惯太鄙陋,平时对于性生活及裸体的状态,太过于隐秘了;平时禁得越严的事物,我们越是要一探究竟,原是一种很寻常的心理”(霭理斯:《性心理学》,潘光旦译注,第74页,三联书店,1987年。)。事实上,在我看来,另一个原因,也许更重要,那就是时代风气,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时代缺乏优雅的教养,缺乏对于性的必要的纯洁态度和适度的“隐秘”,如果性及与性相关的事情,因此被变成餐桌上的粗俗故事,沙龙里的无所顾忌的话题,那么,就有可能,事实上也确实使这个时代的作家不自觉地变成性景恋患者。因为,他的时代,通过一种日常性的现实情景,解除了他的道德顾虑,给了他用文字叙写性景恋的勇气。虽然性景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心理现象和审美现象,也是一种在文学作品中并不鲜见的精神景观,但对它的研究远远不够。对乔伊斯这样的作家,格罗斯的研究也仅止于指出他“患有几种经典的克拉夫—伊宾式的病症:对同性恋的恐惧,对内衣内裤的奇特癖好,需受异性虐待和偷看性活动而获得性快感的幻想”(格罗斯:《乔伊斯》,袁鹤年译,第27—28页,三联书店,1986年;纳博科夫也指出,“性的主题在布卢姆的头脑里和乔伊斯的书中不断地同厕所的主题混合纠缠在一起”(《文学讲稿》,申慧辉译,第385页,三联书店,1991年)。)。

性歧变是一种指涉范围更为广泛的非常态性爱现象。根据霭理斯的解释,“从广处看,一切性的歧变全都是性爱的象征的例子,因为在这种例子里,对于常人没有多大性爱价值的事物,甚或全无价值的事物,都变做有价值的事物,换言之,都分别成日常的恋爱的象征”(霭理斯:《性心理学》,潘光旦译注,第184—185页,三联书店,1987年。)。他将性的歧变所涉及的对象事物归纳为三大类:一、身体的部分,有手、脚、乳、臀、发、分泌物、排泄物及尸恋等;二、器物,有手套、鞋袜与袜带、裙、手帕、衬衫以及不着身的物件等;三、动作与态度,包括自动的鞭笞、虐待、裸杀或体态的自我展览,被动的受虐,性景恋、解溲的动作和溲溺恋、粪便的动作或遗失恋以及动物的交尾行为等。

应该说,霭理斯归纳出来的三大类性歧变现象,在贾平凹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几乎所有长篇小说与新近发表的中篇小说《阿吉》和短篇小说《猎人》中,大都有叙写。而在《怀念狼》中,性歧变的描写,更是多得让人吃惊。据我的不完全统计,在这部不足二十万字的小说中,写及屎及屙屎、尿及溺尿的事象多达13次,写及屁股、屁眼(肛门)、放屁、洗屁股、痔疮的事象多达14次,写及人及动物生殖器及生殖器隐匿与生殖器展露的事象多达20次,写及精液及排精的事象有5次,写及性交(包括乌龟性交一次、人鸡性交一次、人“狼”性交一次)、手*、强奸10次,写及尸体4次,写及月经带(经血带、经血棉花套子)、脏裤头4次,总共70次,平均不到4页,就写及一次性歧变事象。如果这些叙写对于小说的主题和人物塑造来讲,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作者的勇气和努力,是应该受到肯定和鼓励的。问题是,在贾平凹的几乎所有小说中,关于性景恋和性歧变的叙写,都是游离性的,可有可无的,都显得渲染过度,既不雅,又不美,反映出作者追求生理快感的非审美倾向,也可见出他在审美趣味已堕入病态的境地。例如:

夫人原本闭门睡觉,半夜里要解手,屋里是放着尿桶的,但她爱洁净,偏去后院厕所,厕所的泄粪口对着院外,一只狼正从那时往里钻,一爪子就把她下身抓个稀巴烂,失血过多便死了。闹起白朗,一队匪兵又在磨房里轮奸了他的女儿,匪退后,邻居的阿婆用烤热的鞋底焐女儿阴部,焐出一碗的精液。(第5—6页)

这段文字里有典型的性景恋和性歧变事象叙写。作者的兴趣重心,不是关注人物的内心体验,不是叙述更有意义的事情,而是从外在的角度,用粗疏而夸张的文字,叙写那些能从生理上引起读者的兴奋感的性歧变事象。从整体上看,这些性景恋描写与小说的主体情节是没有关系的,不仅无助于显化、深化“怀念狼”的主题,甚至,解构着这部小说本来就不稳定的意义世界。

其他如写人鸡性交(第164页)、乌龟做爱(第78页),以及一个姓焦的人与大夫谈“性交”的笑话(第12页),都是同样粗俗、无聊而又多余的,除了看到一种病态的性景恋和性歧异景象,我们从中看不到别的有意义的东西。

那么,贾平凹为什么要在一部以“怀念狼”和生态问题为主题的小说中,大量地叙写性景恋及性歧异事象呢原因肯定很复杂。全面地分析,尤其从心理学角度来考察,是一项复杂而烦难的工作,只有那些具备多方面知识储备的人,才能胜任愉快。但是,在我看来,贾平凹小说中的严重的性景恋及性歧变病象,与他写作时缺乏诗意的道德敏感性有关。他似乎没有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伟大的文学之所以伟大,不仅因为它在艺术形式上是美的,还因为它在道德上是健康的、纯洁的。我们时代的文学之所以不够伟大,是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的写作是蔑视道德的写作。我们只用所谓的“才华”或“才气”来评价作家,而不问他的才华下面是什么。天长日久,我们就习惯于以一种褊狭的甚至是反文学的态度来对待文学,以至于丧失了对文学的真伪、美丑的分辨力。托尔斯泰说:“人们可以被训练得习惯任何事物,甚至习惯于最坏的事物。正像人们能习惯于霉臭的食物,习惯于烟、酒、鸦片一样,人们也能习惯于坏的艺术,事实正是如此。”(《列夫•托尔斯泰文集》,第十四卷,陈燊等译,第22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现在到了我们改变病态的文学习惯、恢复正常的文学判断力、培养健康的审美趣味的时候了,到了强调文学的道德影响力和人格建构作用的时候了。

是的,贾平凹小说中的过度的性景恋和性歧变叙写,是一种应该引起注意的文学病象。由于缺乏道德敏感性,在贾平凹的小说中,读者就很难看到那种令人陶醉的充满诗意的精神图景。而说到底,文学的巨大的力量,还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一种与信仰和道德密切相关的精神力量。一部缺乏稳定的信仰支撑和美好的道德激情的作品,是很难对人类的心灵生活产生普遍而持久的积极影响的。车尔尼雪夫斯基高度重视道德感情同艺术作品价值的关系。他说:“天真未凿的、仿佛完全保持着少年时代白璧无瑕的道德感情的纯洁性会给予文学以优美迷人的特殊魅力。依我们看来,托尔斯泰伯爵的小说的美妙可人,在许多方面是有赖于这种特质的”(倪蕊琴编选:《俄国作家批评家论列夫•托尔斯泰》,第3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一本作品如果洋溢着道德纯洁性的气息,就会像大自然一样令人感到清爽和宁静,——要知道大自然之所以能起诗意的影响,其秘密未始不在于它的纯洁无瑕。托尔斯泰伯爵的作品的优美迷人之处也是多少有赖于这种道德纯洁气息的”(倪蕊琴编选:《俄国作家批评家论列夫•托尔斯泰》,第35页。)。贾平凹的小说之所以充满大量的无意义的性景恋和性歧异叙写,之所以缺乏那种令人愉快的内在力量,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对道德感情的纯洁性的意义和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就是他所生活的时代缺乏那种令人清爽和宁静的“道德纯洁性的气息”。贾平凹如果想写出真正有价值的作品,就必须同包围着他的反文学的道德环境保持距离,就必须在自己心中培养对纯洁的道德原则的信仰,否则,他是不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作家的,是不会写出真正意义上的好作品的。

何谓消极写作

我曾这样评价过《怀念狼》:“这是一部消极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文本”;它的“基本性质是虚假和苍白,它的叙述策略上的突出特点是拼凑和编造,而它对读者的态度则是戏弄和缺乏平易待人的诚意。它是一场游戏……”(李建军:《关于文学批评和陕西作家创作的答问》,《文艺争鸣》,2000年第6期。)这些评价,我现在依然认为是妥洽而负责任的。《怀念狼》正是这样一部失败之作,它以其令人难以容忍的失败,成为我们时代消极写作的典型文本。

消极写作是我对我们这个时代颇为流行的一种写作模式的命名。这种写作模式有这样一些突出特点。一、缺乏现实感和真实性。积极的写作,正像别林斯基指出的那样,“总是以真实性、自然性、正确性、现实性来打动读者,使你在读它的时候,会不自觉地、但却深刻地相信,里面所叙述或所表现的一切,真是这样发生,并且不可能按照另外的样子发生”(《别林斯基选集》,第二卷,满涛译,第196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在他看来,“真实”与“现实”是一回事,没有“现实感”的“真实”是不存在的:“艺术是真实的表现,而只有现实才是至高无上的真实,一切超出现实之外的东西,也就是说,一切为某一个‘作家’凭空虚构出来的现实,都是虚谎,都是对真实的诽谤。”(《别林斯基选集》,第二卷,第197页。)但我们缺乏这种积极写作。我们乐于谈论文学的虚拟性、象征性,而羞于谈论文学的现实性和真实性。我们倾向于把强调文学与现实的关联,当做一种滞后和落伍的表现。我们更愿意谈论技巧、形式和主观领域的事情,而不认为深刻的意义和客观、真实的生活内容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于是,我们的写作就沦为消极的写作,就成了精致的技巧操作,成了空洞的话语游戏。这样的写作与其说是关注现实的方式,不如说是逃避现实的路径;与其说是叙写真实生活的一种努力,不如说是遮蔽真实生活的一种手段。巴赫金说:“任何创作总为自己的对象以及对象的结构所决定,因此不能允许有任意性,实质上不是杜撰什么,而只是揭示事物本身的内容。人们可以得出一个正确的思想,但这思想有它自己的逻辑,因此不能杜撰出思想,也就是说不能从头到脚地造出它来。”(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白春仁、顾亚铃译,第105页,三联书店,1988年。)但我们时代的消极写作,却把任意的杜撰和虚假的编造当做法宝,而不愿在现实生活的制约下,进行艰辛的创造。总之,由于消极写作缺乏现实感和真实性,它很少能调动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也很难赢得读者对它的信任和热爱。

二、消极写作是把写作变成一种消极的习惯的写作。这种写作的动因,不是来自对生活的发现,不是来自不可遏抑的内在激情,不是来自改变生活的强烈愿望,而是来自一种像不打麻将就手痒一样的消极需要。一般来讲,消极写作是那些专业作家,尤其是那些已经成名甚至被封为“大师”的人的基本写作模式。他们懂得消极写作的窍门,知道如何炮制文学赝品,正像托尔斯泰所说的那样:“要制造这样的赝品,在每一种艺术里各有它的一定的规法和诀窍,因此一个有才能的人掌握了这些规法和诀窍,就可以毫无感情地、冷漠地制造出这样的赝品来。”(《列夫•托尔斯泰文集》,第十四卷,陈〖FJF〗燊〖FJJ〗等译,第19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别林斯基在批评制造赝品的“多产”作家玛尔林斯基时指出,这位作家的“才能非常片面”,“他的作品中没有任何深度、任何戏剧性;结果,小说中所有一切的主人公们都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差别仅在姓名而已,在每一个新作品里都重复自己;词藻多于思想,大言壮语的叫嚣多于感情的流露”,而他之所以多产,“不是由于才禀的卓越,不是由于创作活动的过剩,而是由于写作的熟练和习惯。只要你有一些才禀,读书养性,积聚了些概念,给这些概念加上性格的烙印,那么,你就提起笔来,从早写到夜好了。最后你学得这样一种本领: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心情下,写任何你所想写的东西;如果你想到了几段浮夸的独白,你就不难把长篇小说、戏剧、中篇小说凑合上去;不过,你留心一下形式和文体:它们必须是独创的”(《别林斯基选集》,第一卷,满涛译,第96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

别林斯基把“多产”的消极写作者的问题分析得非常透彻。他所批评的这种病态的写作模式,正是许多中国“专业”作家的“诀窍”,而贾平凹就是“成功”地运用这种写作模式的典型,雷同的情节,相似的人物,相近的主题,相同的细节和笑话,在他的不少小说中反复出现。例如,关于狼与人的生存关系的议论,我们在《白夜》中早就读到过(《贾平凹文集》,第8卷,第284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刮牛皮癣的场面描写,同样也可以在《白夜》里读到(《贾平凹文集》,第8卷,第325页。);其他的如老鼠在房梁上打架或从灯绳上往下溜,蛇从房梁上爬过,钱藏在鞋底,狗抬起腿对着电线杆撒尿,等等,等等,都是贾平凹喜欢反复描写的事象。另外,在他的小说中,也存在着我在批评《檀香刑》时指出的“瞬间转换”叙述模式。这个模式是所有消极写作的叙述上的一个看家本领。不停地转换视点和引入新的冲突,是消极写作的一个修辞策略。它靠制造出来的变化和冲突来推进情节,吸引读者。它很快就会因其虚假和混乱,而使读者产生厌倦和受愚弄的不快之感,所以,消极写作可以制造出许多作品,可以使作者得到文学以外的收获,但是很难写出有生命、有价值的大作品。

三、消极写作是一种缺乏积极的精神建构力量的异化性写作。伟大的文学从来都是一种积极的精神现象,它把科学精神、民主理念、人道原则当做自己的灵魂;它敏锐地感受着时代的痛苦,发现时代生活中的问题,并将这些痛苦和问题,转化为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艺术形象,通过这些形象来影响大众,推动生活向更加文明的境界前进。相反,消极的写作是没有这些现代性的价值理念和精神指归的。它和光同尘、与时俯仰,是一种被时代生活的阴影遮蔽的写作,是一种迎合时代趣味的写作。在政治异化一切的时代,它是政治的工具;在商业价值主宰一切的时代,它把自己变成商品。我们时代的消极写作,主要是一种异化形式的商业化写作。它追求印数和码洋,把经济效果置于文化价值和道德效果之上。它放弃印刷文化对意义和深度的沉思与追寻,而自愿在消解意义的可视文化的聚光灯下倚门卖笑。对这种写作来讲,评价作家的尺度,不是精神性的,而是物质性的;不是内涵性的,而是形式性的;不是质量化的,而是数量化的。它同伊格尔顿批评的后现代主义文化一样,“用它那种游戏的、滑稽的和流行主义的精神使纯粹现代主义吓人的严峻变得堕落,这样,在对商品形式的模仿中,它成功地增加了市场所产生的更加有害的严峻。它已经释放了局部、地区和个人物质的权力,并且帮助它们均匀地分布到全球”(特里•伊格尔顿:《后现代主义的幻象》,华明译,第36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确实,消极写作不仅不给人的精神生活提供一种解放性的力量,而且还瓦解人的生存意志和内在激情,使人在对感官体验和物质享受的沉醉中,丧失对灵魂品质和精神生活的敏感和沉思,丧失

首先说 那几个任务你都可以忽略 因为仅仅是支线任务 而且奖励不多 (一般是加300-500EXP) 只是如果你看过《龙腾世纪》的第二部小说《召唤》的话,应该能回忆起一些情节。小说里面有提到法师塔里有形形色色的“地下交易” 比如实习生们从外部世界走私魔法书和魔法药剂,以及魔法教师之间钩心斗角的事情,

你问的 Lyrium Potions——所谓Lyrium其实是古英语里“泉水”的意思,这里就是简单的+MP的魔法水,Lyrium Potions从小到大分很多种,从游戏开始,到游戏结束都能从敌人身上捡到很多,呈天蓝色(看起来很好喝的样子 = =),很容易识别。

2 Justice Must be served

这个任务就是关于法师工会贿赂圣殿骑士Harrith,这个Harrith可以在Redcliff找到,就在风车磨坊边上。如果你包囊里正好有10瓶魔法药剂(10瓶Lesser Lyrium Potion 就是最小的那种就可以)就可以和他对话,然后选择给他药剂(+200EXP)。然后你可以选择去首都Denerim报告圣殿骑士团长 Tavish,此人就在市场边缘地带,很好辨认。如果你打小报告,那个Harrith的职业生涯就算告一段落了,你也能额外得到200EXP。然后别忘了会法师工会(Mage's Collective)领取赏钱(1个金币我记得)

3 The scrolls of Banastors

Banastor是个古代血法师,他把一些禁忌魔法写在了卷轴上,法师工会希望你帮他们找到这些卷轴。

这是起源里面典型的一个收集任务,你需要找到5个卷轴:其中2个在法师塔,需要队伍里有撬锁的盗贼(印象中都是锁在箱子里),2个在圣灰所在的地下迷宫里,同样需要撬锁,还有1个在Dalish Elf任务中的狼人的巢穴里。

具体地点还是留给你探索吧,不是很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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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法师塔里面那些支线任务:

1Watchguard of the Reaching

只需要找到所有笔记就可以,在1层见习法师区有3个笔记,2层魔法教师区有2个笔记,3层大厅里有1个笔记。奖励是一个Codex(相当于一条百科信息)和300EXP

2 召唤学

这是其实开发人员跟玩家开的一个小小玩笑,你可以按照在1楼找到的魔法卷轴上的提示一步一步点击那些书和纸,但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奖励。

所谓召唤学,就是让见习法师召唤出一些千奇百怪的玩意儿来自娱自乐(考虑到他们一辈子不能离开法师塔去外面的世界,这也可以理解- -)

3Five Pages,Four Mages

这也是个没什么营养的任务,点击所有的法师书房里的抄写记录就可以完成。做完以后你会发现一个阴谋,就是有个外面世界的商人高价出卖“正版魔法书”给塔里的法师,其实那些书都是赝品。你离开法师塔后会随机撞见这个人跟你兜售同样的“正版魔法书”(如果你之前做完了这个任务),你可以一刀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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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法师在起源里的作用还是很高的,在后期尤其重要,多练些精神伤害魔法(Crash Person/ Mana Explode之类)还有辅助类魔法(Haste一定要练成 还有Frost Weapon等)因为魔法输出取决于你的Magic值 所以升级时把3点附加点分配给Will power(1点) Magic(2点)上,原则上15/16级的法师就很强大了。

多使用键盘控制,另外记得给队员配置合理的战术(按键盘"\"调出战术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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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经验可以在其他地方挣啊?别告诉我你一个chantry board或者mage's collective的人物都没有做?在首都denerium有很多类似“杀毛贼”的任务 可以轻松升个1、2级

还是去下个游侠网的中文补丁吧,这样你能多一些头绪

1、哈利·波特与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

剧情简介

从小寄养在姨丈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11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同坏人的较量中被对方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与巫术的霍格华兹寄宿学院。进入霍格华兹学院后,哈利成了格林芬顿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荷米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有飞行课、黑魔法防御术、魔药学与变形魔法等等,当然还有让所有巫师疯狂的魁地奇球赛。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传授飞行技术的麦康娜教授因此推荐他加入格林芬顿魁地奇球赛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教授史纳皮,似乎总是对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但是,哈利发现史纳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屈拉教授,甚至石内卜脚上三头犬的咬痕,更可以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华兹里悄悄地滋长着,史纳皮似乎就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罗恩与荷米恩这三个好朋友决定一同去探个究竟,阻止邪恶阴谋的发生。哈利、罗恩与荷米恩这三个葛来分多一年级的新生,究竟有没有办法阻止这个不为人知的邪恶事件发生呢?

2、哈利·波特与密室(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

故事简介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一年之后,暑假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熬过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打点行装去学校时,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霍格沃茨,灾难将会临头。但哈利义无返顾地回到了霍格沃茨……

3、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

摘 要:

在姨妈家里过暑假,真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哈利·波特不但离开了他的好友,还不得不整天受麻瓜们的折磨。直到他13岁的那天,一切彻底地改变了。那天凌晨,哈利收到了好友赫敏和罗恩送来的生日礼物,他显得非常开心。刚好,这一天,玛格姨妈要在这里住一个星期,她惹怒了哈利,于是,哈利一气之下把她变成气球飞上了天。<br> 哈利自己也从姨妈家里逃了出来,他正孤单地在午夜的街上走着时,看见了一条可怕的黑狗。幸好这时一辆魔法世界的骑士巴士及时赶到,救起了哈利,并把哈利带到了伦敦。在伦敦,哈利度过了一段逍遥快乐的日子,他不仅见到了许多希奇的魔法物品,还完成了自己的论文,奇怪的是,他也遇见了一本名为《死亡预兆》的书,封面就是他离开姨妈家的那天晚上看到的黑狗,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哈利感到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4、哈利·波特与火焰杯(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炼,逐渐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的心头笼上了一团浓重的阴云,但三个少年依然拥有他们自己的天地,霍格沃茨是他们心目中永远的伊甸园。然而,少男少女的心思是那样难以捉摸,三人之间的美好友情竟是那样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渴望与美丽的秋·张共同走进一个美丽的故事,但这个朦朦胧胧的憧憬却遭受了小小的失意。他要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魔法学生,可不幸的是,哈利注定永远都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一步步推向了伏地魔的魔爪。哈利渴望在百年不遇的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谁知整个竞赛竟是一个天大的黑魔法阴谋。

5、哈利·波特与凤凰社(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Phoenix)

剧情简介:

小哈利开始了自己在霍格华兹魔法学校第五年的学习生活。然而,平静的生活很快被伏地魔的频频袭击所打破,出于恐惧,整个巫师社会矢口否认这一事实。魔法部部长福吉担心德高望重的校长邓布利多有意谎称伏地魔复活,是为了破坏自己的权威进而取代自己的位置,因此委派一位新的抵御黑魔法的教师监视学校的一举一动。面对威胁一切的黑暗力量,哈利在好友赫敏和罗恩的帮助下,与一小群“邓不利多之军”开始了秘密会晤,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6、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

内容介绍

哈利·波特的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同学德拉科·马尔福代替其被捕入狱的父亲成为了一名食死徒,即杀人狂伏地魔的追随者。更糟的是,伏地魔因为其父未能替他偷到一个在他看来很重要的预言球,还连累一大批食死徒统统被捕入狱而大发雷霆,给他的独生子德拉科·马尔福安排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杀死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目的其实是想置他于死地,并以此泄愤。德拉科·马尔福的母亲去请求在霍格沃茨教授魔药课的教授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帮助。西弗勒斯 ·斯内普不但答应的他的请求,还立下了牢不可破誓约。而德拉科·马尔福一开始居然把这次任务当成了炫耀本领的机会,威胁一个叫做博金的老头给他修复消失柜,并要他把修好的消失柜一直放在他的店铺里,并且不许卖出去。所谓消失柜实际上有两件,另一件在霍格沃茨的有求必应屋(一间被施了魔法的屋子,会根据需要而变化,在地图上永远也找不到)。两者之间有一种魔法通道可以相通。德拉科·马尔福想利用这个通道把食死徒引进学校帮忙。

新学期开始,哈利·波特回到霍格沃茨上学。新来的斯拉格霍恩教授顶替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担任了魔药课教师。而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则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黑魔法防御术课的教师。哈利原以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继续担任魔药课教师,就没有选修这门课程。而斯拉格霍恩教授则非常欢迎哈利上他的课。哈利终于再次走进了魔药课的课堂。但是,哈利并没有购买魔药课课本。因此,斯拉格霍恩教授还特地从旧书柜里翻了一本借给他。这本魔药课本上写满了笔记,哈利原先很不高兴,但后来发现这些笔记往往非常有价值。哈利只要按照笔记上面所写的做,每次制作出来的药剂都是全年级最棒的。哈利还在课本上发现了一行字:“这本书属于混血王子。”

与此同时德拉科·马尔福正在有求必应屋没日没夜地修复另一件消失柜。但是他水平不够,修了很长时间都一直没有效果。终于,他开始想其他办法了。第一次,他的办法是用魔法控制着一个学校附近酒吧的女老板,让她躲在厕所里施魔法控制一个来这里度周末的霍格沃茨女生,让她把一个施了致命毒咒的项链送到邓布利多教授那里。但是,那个女生还没进学校,自己就先碰到了项链。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鲁伯特·海格及时将她送到了医院,这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他依旧是控制罗斯莫塔,但不同的是,这次是在酒里下毒,让斯拉格霍恩教授转交给邓布利多教授。但斯拉格霍恩教授爱占小便宜,偷偷扣下了酒,准备自己喝。有一天,哈利的好朋友罗恩·韦斯莱中了爱情药。哈利带他到斯拉格霍恩教授解毒,没想到刚刚解了毒,就又中了毒。原因是他为了提神喝了那些毒酒。哈利利用在“混血王子”魔药课本上看来的“偏方”给他做了及时救治,才又保住了一条命。两次都没成功,德拉科·马尔福只得继续慢慢地修复消失柜。

邓布利多教授虽然还活得好好得,但他却也没闲着。他利用晚上的时间给哈利“补课”:他告诉哈利伏地魔虽然杀人不眨眼,但实际自己很怕死,于是就制作了6件魂器用来储藏自己的灵魂。分别是自己青年时的日记(已销毁)、斯莱特林的戒指(已销毁)和挂坠盒、赫奇帕奇的杯子,另外两样是什么还是未知。他将和共同去寻找并销毁。

终于有一天,德拉科·马尔福修好了消失柜,准备把食死徒引进来。无巧不成书,邓布利多也在同一天发现了一件魂器的藏匿地点,决心和哈利同去销毁它。邓布利多为了得到魂器,和哈利潜入了一个海滨岩洞,并且喝掉覆盖在魂器上的保护液,结果自废魔力,靠哈利搀扶才勉强到学校外的村庄,结果发现食死徒已经闯进了学校,并且发射象征大屠杀的“黑魔标记”。实际上,霍格沃茨并没有发生大屠杀,而是食死徒发现邓布利多不在,才发射这么一个标记,目的就是要吸引邓布利多回去。邓布利多毫不知情,和哈利骑着在校外借来的扫帚飞回学校,不幸正好被德拉科·马尔福撞上。邓布利多把哈利暂时定住,却在施咒的一瞬间丧失自卫能力,被德拉科·马尔福解除了魔杖,但他知道,德拉科·马尔福根本就不是一个杀手。德拉科·马尔福也果真一直没下得了手。但就在这时西弗勒斯·斯内普冲了过来,直接结果了邓布利多的性命……

邓布利多死了!哈利在禁锢解除后一直追着西弗勒斯·斯内普要杀掉他。就在这是,西弗勒斯·斯内普对哈利说:“我就是混血王子!”哈利一直追到校门口,但还是让“混血王子”给跑了。那些闯进霍格沃茨的食死徒看见邓布利多被杀,也就都跟着跑掉了……

哈利为邓布利多哭泣,这才发现他偷到的那件魂器居然是个赝品!而真品则已经被一个署名RAB的人拿走了。邓布利多几乎是用命换来的魂器居然是假的!长路漫漫充满艰险,哈利·波特即将踏上寻找并销毁伏地魔魂器,并最终何伏地魔决斗的漫长征程。

《哈利波特与死圣》情节梗概

本文译自维基百科文章 http://enwikipediaorg/wiki/Harry_Potter_and_the_Deathly_Hallows

最初发表在《译言》上: 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crane/1304

开端

故事开始时场景在马尔夫(Lucius Malfoy)家,斯内普(Snape)和魔法部的一个官员亚科雷(Yaxley)同时伏地魔哈利·波特打算离开德斯里(Dursley)家的日期。而伏地魔借用了Lucius(德拉科·马尔夫的父亲)的魔杖,因为他自己的魔杖力量不如哈利的。伏地魔打算在哈利搬到安全地点的路上把哈利杀掉,而且当时哈利超过17岁。亚科雷说哈利会在30号,17岁生日时离开,而斯内普认为哈利应该会早一星期出发。

斯内普说对了,哈利打算在17岁生日之前离开德斯里家。那天晚上哈利读到了阿布斯·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的朋友,绰号“狗喘”的道奇(Elphias "Dogbreath" Doge)写的讣告,也在报纸上读到了介绍邓布利多家庭的文化。里面介绍了邓布利多的哥哥阿博佛斯(Aberforth)和姐姐阿丽亚娜(Ariana),让哈利十分伤心,他很遗憾没有机会更多地了解邓布利多。

德斯里一家被两个巫师安全送走,随后凤凰社的成员们把哈利也偷偷送走了。虽然凤凰社的6个成员分别服用了分身药(Polyjuice potion)化成了哈利样子,但是在和海格(Hagrid)一同赶路的途中还是被人了出来,因为哈利的习惯是用解除武装咒语,避免伤害别人。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击哈利,然而哈利的魔杖还是毁损了伏地魔的魔杖。可惜哈利的猫头鹰海德薇(Hedwig)被杀了。哈利一路艰险终于在韦斯莱家(The Burrow)跟凤凰社会合了。乔治(George Weasley)路上被斯内普用咒语搞掉了一支耳朵,穆迪(Mad-Eye Moody)被伏地魔杀死了。哈利心怀对伏地魔的愤怒想像到伏地魔质问做魔杖的奥利凡德(Ollivander)为什么自己的魔杖打不过哈利的。

几天之后魔法部长来到韦斯莱家给哈利、罗恩和赫敏带来了邓布利多的遗赠。给罗恩的是邓布利多的灭明器(Deluminator, 或Put-Outer),能够把光线全都吸收掉。赫敏收到的是一本用古代鲁因文字(Runes)写得童书。而哈利的是高迪克·格莱芬多(Godric Gryffindor)的剑和哈利抢到的第一个金色飞贼。魔法部长暂时扣留了那把剑。三人怎么想也想不出送给他们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不过哈利在他的金色飞贼上看到一行铭文“我在结局开启”。

第二天比尔(Bill Weasley)和芙蓉(Fleur Delacour)婚礼,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消息说伏地魔攻占了魔法部。哈利、罗恩、赫敏离开和婚礼,先是躲到一个麻瓜的咖啡馆,然而食死徒马上又追了上来,于是他们又转到了格里莫广场 12号,这里是布莱克(Black)家的老房子。这是三人突然意识到在湖中发现的伏地魔的盒子上写着RAB,可能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弟弟雷古勒斯(Regulus Arturus Black)。他曾试图再回到湖里毁掉伏地魔的魂器(Horcrux),然而却死在那里。不过家中的小怪物克利切(Kreacher),经过三人劝说,告诉他们弗莱彻(Mundungus Fletcher)从这里偷走了盒子。弗莱彻被克利切抓住,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拿那个盒子贿赂桃乐斯·乌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免得自己被逮捕。

寻魂器

在魔法部侦查了一个月之后,三人打算潜入魔法部。他们服下了分身药,伏击了三个魔法部的工作人员试图从乌姆里奇那里偷出魂器。三人进入魔法部之后发现了很多变化,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受到公开审问。原本的喷泉没有了,那个地方竖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两个巫师坐在一堆麻瓜的尸骨上。三人在人群中走散,但是最终还是发现了乌姆里奇,当时她正在讯问麻瓜后裔。三人把乌姆里奇打倒取走了魂器。三人释放了几名麻瓜血统的巫师,劝说他们尽快离开这个国家。可是亚科雷发现了三人住在格里莫广场(Grimmauld Place)12号,于是三人只得逃到农村,一路颠沛流利。

如此几个月之后,三人偶然听到一段谈话说魔法部里的格莱芬多剑是赝品,真正的不知所踪。哈利请教了菲尼亚斯(Phineas Black)的画像,原来邓布利多曾经用那把剑摧毁了一个魂器。哈利打算去找真正的剑的下落,但是罗恩反对说找那把剑根本没有意义。罗恩与哈利大吵一架后离队了。哈利和赫敏消沉了很多,但是还是决定前往高迪克山谷(Godric's Hollow),说不定邓布利多把真的剑留在那里了呢。

到了高迪克山谷,二人先是去探望了哈利家的纪念地,随后去了墓地,哈利家和邓布利多家的许多人都葬在这里。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老妇人,是邓布利多家的老朋友,她还曾经写过一本《魔法历史》。二人觉得这个老妇人可能知道剑的下落就跟跟她回家了。可是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老妇人是毒蛇娜吉妮(Nagini)假扮的。幸好哈利和赫敏在这里逃开了伏地魔的追杀,不过哈利的魔杖坏了,而赫敏试图用自己的魔杖修好,可是也失败了。

两人又在那里躲藏了两天,终于在一只出现在他们住所旁的雌鹿的带领下找到了格莱芬多剑的下落。剑沉在树林里冰冻的水潭下,哈利脱了外衣潜到水里寻找宝剑,但是哈利身上的魂器却总是误导哈利,差一点让哈利溺死在水中。幸好罗恩回来了,把哈利从水中救出,也从把剑从湖里去了出来。两个人合力用剑把哈利手中的魂器毁掉了。赫敏见到罗恩回来不止是喜悦,还发现了下一步的任务:找到 Xenophilius Lovegood,卢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的父亲向他讨教一路上出现过许多次的格林华德(Grindelwald,岩石森林)记号是什么意思。

死圣物

在洛夫古德家,哈利、罗恩、赫敏听到了许多以前的巫师的故事。比如有三个兄弟战胜了死亡,每人都得因此到了一个圣物。这三件“死圣物”(Deathly Hallows),一个是战无不胜的魔杖,长者杖(Elder Wand);一个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宝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还有一个是隐身斗篷。哈利相信自己身上的斗篷就是那一件,所以很兴奋。然而很快他们三人就发现Xenophilius向魔法部告了密。他的女儿卢娜,被魔法部抓住了,所以他想要是他把哈利等人交给魔法部,自己的女儿或许就能放出来。三人逃脱诸多巫师的追捕时颇为惊险,但是哈利仍然很有勇气,他相信只要收集齐三件死圣物就能打败伏地魔。

一连几星期这三人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死圣物和魂器。他们偶然在收音机上搜到一个电台在讲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此时哈利一不小心吐出 “伏地魔”三个字。伏地魔的名字根本没人敢提起,说出这三个字只会惹上祸端。伏地魔的手下人马上就找到了哈利、罗恩和赫敏,带到了马尔夫家。赫敏受到贝拉(Bellatrix Lestrange)残酷无情的审讯、折磨,追问格莱芬多剑是怎么到赫敏手中的。贝拉以为是从她那里偷来的,其实不是因为她手中的其实是伪造的。哈利和罗恩也被囚禁了,同被抓住的还有迪安·托马斯(Dean Thomas),精灵拉环(Griphook the goblin),做魔杖的奥利凡德以及卢娜。哈利拿出自己的魔镜的碎片向Dobby求救。Dobby赶来救了Dean和奥利凡德,可是虫尾巴(Wormtail)听到声音追回来查看,被哈利和罗恩二人制服,不过虫尾巴始终都没有试图要杀死哈利。罗恩取下虫尾巴手中的魔杖,拽下伏地魔为他做的假手,又用这一只假手扼死了虫尾巴。罗恩、哈利和Dobby此时冲上楼梯去救赫敏。他们很迅速就逃跑了,没有遇上正匆匆赶来的伏地魔。可惜的是Dobby却在逃跑途中被贝拉杀害。随后几人来到了贝壳屋(Shell Cottage),比尔和芙蓉的家。

哈利和朋友们埋葬了Dobby,又重新计划一番。哈利向奥利凡德询问了长者杖的事情,决定不去阻止伏地魔从上一任主人邓布利多的墓中寻找魔杖了。哈利转而询问拉环怎么才能闯进Gringott,而且答应把本来是精灵做的格莱芬多剑送给他作酬劳。详细地计划好之后几人出发去了Gringott,看是不是有机会在贝拉家的墓穴里找到伏地魔另一个魂器。赫敏扮成贝拉,罗恩也乔装打扮。拉环和哈利一起穿着隐身斗篷走下墓穴。他们走过很多全套终于找到了另一个伏地魔的魂器霍夫帕夫杯。然而就在拿杯时他们却被发现了,拉环抓上宝剑慌忙逃跑,哈利、罗恩和赫敏也惊险地逃了出来。不过伏地魔也终于知道了原来哈利正在寻找他的魂器。

逃跑后不久哈利仿佛又进入了幻境,他看到伏地魔的眼睛也能听到他的话。伏地魔原原本本地说出了所有的魂器都放在了哪里,伏地魔也知道哈利正在找自己的魂器。伏地魔无意间提到自己最后一个魂器还在霍格沃茨学校,哈利怀疑那件魂器附在了学校创始人雷文克劳留下的遗物上。哈利觉得要是像拿到霍格沃茨的那个魂器,就应该马上行动,因为如果伏地魔发现其他的魂器不见了一定会加强戒备。

霍格沃茨的第二战

哈利、赫敏、罗恩在霍格斯米德(Hogsmeade)的街上被食死徒碰上,是阿博佛斯的机智救了他们。阿博佛斯在他姐姐阿丽亚娜的画像后边开了一条通往霍格沃茨的暗道。

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警告管理者伏地魔在秘密行动,低年级学生为了安全都被疏散了,而高年级的学生鼓励留下来战斗。凤凰社的成员也都召集了起来准备帮忙。弗雷德疏远了的哥哥Percy也跟家人又团聚了。

哈利、赫敏、罗恩来到有求必应屋寻找雷文克劳(Ravenclaw)的冠冕。马尔夫和他的两个小弟高尔(Goyle)和Crabbe也在那里寻找。 Crabbe用错了咒语,把几个世纪以来学生们攒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烧得一干二净,冠冕也被烧掉了。哈利和朋友们用在那里找的扫帚飞走了,走时还从火里救了德拉科·马尔夫和高尔,但是没能及时找到Crabbe,被烧死在火中。罗恩和赫敏则跑到密室里取走了怪蛇的毒牙,只有毒牙才能毁掉做在霍夫帕夫(Hufflepuff)杯子里的魂器。

弗雷德在一堵墙爆炸时被烧死了,海格也被抓在Acromantulas手里。哈利又一次进入幻境之后,他和罗恩与赫敏推断出了伏地魔的居所在哪里,于是三人来到了Shrieking Shack。他们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娜吉妮除掉斯内普,伏地魔以为这样就能把长者杖的魔力传到他身上。在被毒蛇咬伤的弥留之际,斯内普把自己的记忆完完全全送给哈利·波特。哈利在冥想盆(Pensieve)里回顾了斯内普的记忆,原来斯内普一直都是邓布利多一边的,而且他一直都对哈利的母亲Lily Evans心存爱意。邓布利多命令斯内普情势危急时杀掉自己,况且放在藏有魂器的指环上的咒语已经造成邓布利多的性命只剩一年了。哈利也发现自己居然也是一个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只要哈利还活着,伏地魔就除不掉,哈利一时觉得人生没了意义。哈利叫上纳威(Neville)帮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杀掉毒蛇娜吉妮。这时伏地魔建议双方停火一个小时,以便双方都能料理死伤者,如果一小时之后哈利不自动出现,那伏地魔就会继续杀戮。哈利穿着隐身斗篷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对伏地魔,路上他看到了卢平(Remus Lupin)和唐克斯(Tonks)的尸体。死在那里还有Colin Creevey,一个留下来战斗的学生,才上六年级。他走到死亡森林边缘突然想起金色飞贼上的铭文里的“结局”,于是哈利把金色飞贼放在嘴里,心中想的是 “我要死了”。哈利发现那颗金色飞贼里藏着的是那颗回魂石,三间死圣物中的一个。于是哈利召唤回了父母的、小天狼星布莱克和卢平的灵魂,他们飘在哈利两旁,给他帮助和保护。

见到伏地魔之后,哈利发现海格被押作人质。哈利一现出身来就被一记Avada Kedavra咒击倒。哈利醒来时仿佛置身在国王十字车站,碰到了已经去世的邓布利多。也说不清哈利是真的死去,还是邓布利多偶然到哈利梦中来访。哈利发觉咒语击溃了参在自己体内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灵魂,梦中的火车站角落里有一个将死的生命,或许就是那一点灵魂。他也发现邓布利多曾经奋力寻找三件圣具,不过理由倒并不那么高尚。最后邓布利多兄弟二人和Grindelwald曾有一场决斗,决斗中阿丽亚娜被误伤致死。而事到如今,只有哈利才有资格拥有三间死圣物。哈利也知道了自己的魔杖之所以会击败伏地魔的,是因为曾被哈利的魔杖施过Priori Incantatem咒语;下一次遇到伏地魔时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管他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魔杖。邓布利多问哈利是要“一起走”还是要继续活着除掉伏地魔,他选择了后者。

在森林里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带回霍格沃茨学校,杀杀士气。然而纳威勇敢地站起来拒绝加入伏地魔的食死徒队伍。作为惩罚伏地魔给纳威施了咒语还给他头上戴上一定着火的帽子。就在此时霍格斯米德城的男女老幼都冲上前来和霍格沃茨最后的守护者们一道与伏地魔决一死战。哈利趁乱给自己批上隐身斗篷,而纳威也敏捷地解除了自己的咒语,抽出格莱芬多剑一剑下去砍掉了毒蛇娜吉妮的脑袋,藏在毒蛇体内的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就这样被毁掉了。同时厨房的门也猛地开了,一群小妖怪在克利切的带领下也参与战斗。紧接着Antonin Dolohov被Filius Flitwick杀死,贝拉被莫丽杀死了。哈利为了保护莫丽不要被伏地魔报复,现出身来。

哈利在大殿里直面伏地魔,表面看起来好像哈利根本没有优势,毕竟长老杖在伏地魔手中。可是哈利猜测长老杖原来的主人不是斯内普而是马尔夫。解除邓布利多武装、决斗时把他打倒的是马尔夫,而斯内普只是依照邓布利多的愿望把他杀掉。然而又是解除掉马尔夫武力的人却是哈利,所以长老杖真正的力量应该在哈利这里。所以伏地魔用长老杖对哈利施死咒时哈利只是用他惯常的Expelliarmus咒语让死咒又反弹到伏地魔身上。伏地魔就这样结果了。

哈利与罗恩、赫敏呆在邓布利多生前的办公室里,墙上挂着的历任校长的画像对哈利无一不是热情赞扬。哈利用长老杖的魔力修好了自己的魔杖,而长老杖没有留给自己而是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墓地里。

7、哈利·波特与死圣(暂译)(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