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历史题目,不算难,望正确回答

游戏攻略04

一道历史题目,不算难,望正确回答,第1张

一道历史题目,不算难,望正确回答
导读: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演变过程中的发展趋势原始社会制度(远古---夏朝的建立)------奴隶制度(春秋末期)---------封建社会制度(战国的正式确立----清亡)简述; 民族是从原始部落民族上万年的发展直至夏朝建国前是原始社会制度。而随着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演变过程中的发展趋势

原始社会制度(远古---夏朝的建立)------奴隶制度(春秋末期)---------封建社会制度(战国的正式确立----清亡)

简述; 民族是从原始部落民族上万年的发展直至夏朝建国前是原始社会制度。而随着夏启建立中国第一个朝代时,奴隶制度也随之登上了中国历史的舞台并表示确立直到春秋木末期封建奴隶制度的逐步瓦解。而封建社会制度在春秋末期的缓慢建立以及在战国制度确立直到清朝的覆灭,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封建社会制度对中国历史有着重大的影响,中国古代的科技成就几乎都是在封建经济最高峰时所创造出来的。封建社会制度所一直伴随的君主集权制度在封建社会达到了最高峰,同时也对中国的历史有着深远的影响。

1发展历程:

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

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地方实行郡县制。

西汉巩固:汉武帝解决了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

隋唐完善:创立科举制,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北宋加强:北宋初年,“杯酒释兵权”解决兵权的问题;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和军权收归中央。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

元朝新发展: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明清达到顶峰(衰落):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

顶峰。

评价:

(一)双重作用。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如:秦朝、清朝前期维护国家统一。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如秦朝修筑长城、隋朝开凿大运河。③在统一的环境下,有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又利于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如元朝的民族融合。消极作用:①专制容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如秦朝暴政。②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束缚了文化。如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清朝“文字狱”。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如明清时期。

2特点:

1、夏商周时期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宗法制,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在王位和爵位的继承上实行世袭制;在地方管理上实行分封制;在王族内部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点的宗法制。

2、秦国统一了六国后建立了秦朝。秦朝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初期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

3、“汉承秦制”,由汉至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制约而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

4、明清时期,转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废丞相、设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专制王权的需要;废行省,设三司,直接隶属中央,中央对地方控制进一步加强;大兴文字狱,八股取士,思想文化专制不断加强。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发展和加强一直在推动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从历史上可以看出,每一次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尤其是皇权的加强,都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发展,最终以清朝军机处的设立作为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的标志,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也发展到了自身的最高点。

详解;

一、原始社会政治制度

原始社会是指170万年前——公元前21世纪的上百万年时期。由于人类在这个时期处于进化阶段,主要活动是找食物求生存,很少政治活动。原始社会时期分为原始群时期和氏族公社时期两个阶段。

原始群时期,人类社会组织是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的,比较松散,他们的主要活动就是共同劳动,共同抵御猛兽和自然灾害,共同消费,生活很简单,无政治制度可言。

氏族公社时期,由于人类的进步,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逐渐开始产生具有政治性的制度。在氏族公社之母系氏族时期,政治制度特点是:妇女在公社中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母系计算,实行共族共财制,财产由母系继承。历史发展到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政治制度有了长足的进步:男人在公社中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父系计算,实行财产公有制,财产由父系继承。在这一时期出现了著名的军事民主制度和禅让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也在进步,原始社会财产共有制开始被破坏,产生了私有制,从而中华民族进入了更高的一个社会时期——奴隶社会时期。

二、奴隶社会时期的政治制度

中华民族在奴隶社会时期发展了大约1000年(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1世纪),经过了夏朝和商朝两个朝代,创造了璀璨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这个时期的政治制度特点有如下几方面:

1、王位世袭制度——中国从夏朝大禹传位于子开始,就奠定了中国两千年来的政治制度的基调——王(皇)位世袭。王位世袭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古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件,他标志着氏族公社制度的瓦解,保护私有制度和剥削阶级的国家机器已经产生。

2、各具特色的政府组织形式——自从夏朝由禅让制变为世袭制后,国家产生了,阶级也产生了,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国家机器必然产生。夏朝和商朝的国家组织既有相同点又各有特色。王称天子,王下有百官。又有法律和刑罚,用于镇压奴隶的反抗行为。它们的不同在于百官的称呼和刑法的种类。

3、建立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制度——他们有着相同的经济基础,那就是土地私有制,奴隶主统治和剥削奴隶。当奴隶制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由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周王朝灭亡了奴隶制的商朝,使中国历史进入到封建社会时代。

三、封建社会时代的政治制度

从周朝开始的封建社会在中国延续了3000多年,既创造过辉煌的成就,也由于其强大的保守势力,严重的阻碍了中国发展的进程,最终落后于世界,导致了百年的屈辱。在这几千年里,政治制度大同小异,一脉相承。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秦始皇式的法家政治统治——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周公、孔孟仁义之道的思想统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三纲五常的儒家思想。其总的特点及变化情况论述如下:

1、至高无上的皇帝制度。虽然周朝的天子自称为王,但实际就是皇帝,皇权是至高无上的。周王是最高的统治者,他既是中央机构的首领,也是诸侯的共主。他采取“分土封侯”的宗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来统治天下。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两千年来,天子称皇帝,仍然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拥有最大的权力,既是国家的首领,也是宗族的首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2、诸侯分封制。自从周武王灭了商朝后,把全国疆域分封给兄弟儿孙和功臣开始到清朝鸦片战争为止,历朝历代的帝王为了使自己家族一统万世,都会分封自己的伯叔、兄弟、姊妹、儿孙。因为分封诸侯导致过很多的内部战争,最终使得从拥有一方统治权的诸侯被削弱为只享有衣食税收权的空爵!

3、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机构制度。几千来,中国中央机构总的来说是遵行了秦始皇的三公九卿制的模式。即使是从隋唐开始及其以后的三省六部制也是遵行其道的。只是结合各自时期统治需要略有变化而已。

秦始皇时的三公:百官之首的丞相;总管军事的太尉;主管监察的御史大夫。九卿:掌管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管宫殿警卫的郎中令;掌管宫门屯卫的卫尉;掌管御用车马的太仆;掌管刑法的廷尉;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的典客;掌管皇族、宗室谱系名籍的宗正;掌管财政的治粟内史;掌管山海池泽税收的少府。“汉承秦制”,汉朝没有多大改动秦制。后来汉武帝改革,成立了中朝(内朝),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东汉光武帝对三公九卿制做了大的改动,成立了尚书台,使得三公名不副实,出现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情况。此后经过魏晋时期和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制逐渐向三省六部制过渡,最终在隋朝形成三省六部制,并一直延续到清朝。其间虽小有改动,但是本质相同,万变不离其宗。

三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各省长官为丞相。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副官为侍郎。三省六部之官员就如三公九卿一样掌管着全国的一切权力。

4、郡县制。郡县制开始于秦朝,是商鞅变法的成果,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从秦始皇推行郡县制开始,两千年来,各个朝代都遵行不悖。虽然几经变换,从郡县制——州县制、——省府县制,但是这是一脉相承的。郡县制开始于秦始皇,结束于南北朝之北周。州县制开始于隋朝,直用到清末。省、府(州)、县制开始于元朝,延续到清末。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在延续着上面的制度。

,表现并不突出,所以不涉及。

三、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儒家学术思想长期影响古代政治制度。这部分的相关知识,在《历史3(必修)》中有专门的讨论。

四、贵族特权和官僚主义

和谐,按照当今政府推崇所取阐述的定义与提倡的口号。确实给臣民一个想象,思想迁附袅引进梦幻超脱仙界---完美国度。 这个词义的思想来源我想应该是道家思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句《道德经》经典阐述自然界万物处于经常的运动变化之中,道即是其基本法则,而人的生命活动要符合自然规律,这样能栖息顺应自然。

道家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人们所提出的哲学思想。是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道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阴阳六家等主要思想流传,而中国又以儒家思想影响最大。 其实,我们现在看到的很多古籍文本不是原篇,而是经过历代朝臣一次次修订,也许我们现在读到的很多儒家孔子学说,或道家老子学说都是宋代以后编辑修订的,作者镶入当时社会对那些经典著作的理解。也有政治原因,古代专制制度不但充分利用儒家思想,还篡改歪曲儒家的部分论述来为其服务,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变成这样一个集权统治的理论依据而流传千百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对于百家争鸣与各家形成与影响都是有他的历史背景,正如我们21世纪的人基本上都知道人类是由动物进化而来,但对于中国文化,特别是这种独有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古文化,和中国人这种秉性脉承分析,与对当今现代社会的认知观,大多数人是不知来龙去脉,或者这个文化又融合了其他什么文化,中间又有多少政治因素。 中国人基本上都知道历史上有个百家争鸣,但为什么会百家争鸣?而一些学者又遗憾时代后的文化没落,这些都要追溯到东周时期,那时中国社会处于历史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周王室衰微,诸侯坐大,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遭到极大破坏,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这时候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

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法家、道家。孔子生前弟子三千,这些大家都知道,但他们生前是很落魄的,按现在来说跟推销产品的推销员一样,只不过他当时推销的是"治国策",说不定还被人翻白眼。东周时期基本上那些重要思想都没有得到广泛运用,他们也奔波游说于各国之间,收效甚微,到秦灭六国统一以后,才决定采取一种能稳定国家的策略思想,当时秦始皇采取了法家思想,以各种严密残酷刑法奏效来统治着人们思想的延伸。我记得中国人很喜欢以"好人"或者"坏人"来指点论人,特别是小时候孩子问父母,父母给予的回答。在秦始皇时代,那只是一种政治家的统治手段探索,而中国的政治一向夹杂血腥。秦始皇不知道2000多年以后会有"民主"这个词。中国的统治者,或者篡位者很喜欢玩训化百姓思想的游戏,或谬化,越愚昧越好。也许秦始皇错在第一个做了个大头。但他好象没什么好遗憾的,就是死后被人骂的多了点,多了就多了,依现在那些故意炒作的人心眼,也就心神舒坦,无所谓

而后的汉朝汉文帝、汉景帝以道家思想治国,使人民从秦朝苛政中得以休养生息。这也是特性的历史背景所促成的选择。其后,儒家学者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并被后世帝王采纳。法家,道家从此成为非流思想。虽然道家并未被官方采纳,继续在中国古代思想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魏晋玄学,宋明理学都揉合了道家思想发展而成

佛教传我国后,也受到了道家的影响,禅宗在诸多方面受到了庄子的启发。道家先秦各学派中,虽然没有儒家和墨家这么多的门徒,地位也不如儒家崇高但随着历史的发展,道家思想以其独的宇宙、社会和人生领悟,在哲学思上呈现出永恒的价值与生命力。 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以儒家路线为基础,以法家路线为辅助,兼采道家的合理思想,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从此以后,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以道家权术政治为手段的治国模式基本上符合中国古代的国情,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奉行不变的治国圭臬。 而最具影响的儒家思想最初指的是司仪,后来逐步发展为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儒家的学说简称儒学,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公爵”一指古代五等爵的第一等,位在侯爵之上;二指英国贵族等级最高的爵位。公爵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一些邻近国家受中国影响也以此为爵位名。欧洲中世纪以后,在中文里也用“公爵”来翻译欧洲贵族爵位中相应等级的称号。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公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一等。西汉礼学家戴圣《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西周时的公国有四:宋国、虢国、周国、虞国。

周朝的公爵只封给前朝的后裔,而周公之国鲁国只是侯爵国(鲁周公本人由于是三公之一也可称“公”,但仅限其本人,而不世袭。)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按照周朝的礼法,前朝后裔宋公、虢公、虞公等像周天子行宾礼,而齐侯、徐侯、黄侯等行臣礼。在实际上周朝与宋国等仍是君臣关系,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按照周朝的封地制度“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从封地来说其实周朝是延续夏商的三等爵位,不过将第一级在封给宋国、虢国等时予以了特殊的“宾礼”地位明显优于其它侯国。所以在本质上周朝公爵和侯爵可以视为一级,只不过公爵的地位和待遇优越一些,正如在现代社会中相同等级的官员中有排名前后的划分。

秦、汉朝的二十等爵制内无公爵,只有汉末有魏公曹操。以后魏晋置五等爵,有郡公、县公,隋唐宋有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等,明朝有国公爵。

我国古代自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便出现了阶级,形成了国家,并逐渐建立了一套统治机构。国家机构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研究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对于了解我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阶级社会中,各级官吏,都是代表统治阶级管理和压迫人民的,各类职官机构,都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奴隶社会中,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全国的土地、奴隶及平民都属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把一部分土地、奴隶及平民分给同姓和异姓的贵族,封他们为诸侯。诸侯是受封区的统治者,但须服从王命,对王承担徭赋义务。在诸侯封地内,也建立一套掌握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的政权机构和官吏,成为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地方政权。诸侯又把土地、奴隶及平民分封给奴隶主贵族卿、大夫。卿、大夫是其封地内的统治者。有的卿、大夫担任着王国或诸侯国的重要官职,辅佐王和诸侯进行统治。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官,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自秦、汉以后,官制渐趋复杂,中央和地方官制不断变化和发展,兹分叙如下:

一、中央官制的变化概况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九卿”一套比较严密的中央官僚机构,以协助皇帝处理国家的军政事务。西汉初期基本沿袭秦制。自武帝始,皇帝常通过内廷管理文书的尚书台亲自裁决政务,并把秦时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逐渐改名为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权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权力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地位虽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故很有权势。至南北朝,凡属国家重要政令,皇帝都征求传中的意见,这样,门下省便成为参预国家大事的部门了。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制度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整,分工较明确。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参预朝政,执行宰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参预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其中枢密机构的官称则经多次的变革。

元代废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家大政,专制一切。并仿宋代殿阁学士之制,设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办文墨。明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称为“内阁”。最初内阁大学士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少。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文章,草拟诏令,品位渐次提高,权势随之增大,甚至超过宰相,号为“辅臣”。

清初沿明制,设立内阁。但国家大政决策机构是“议政五大臣”,内阁职权降低。到雍正年间,又另设军机处,由满汉大臣出任军机大臣。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疏。从此,各地章奏均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再经由内阁,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军机大臣亲近皇帝,总揽一切,是封建专制集权中央官制的最高发展。

二、地方官制的发展情况

秦划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每郡统辖若干县,是郡县二级制。郡置“守”,为行政长官,下置“尉”,佐守掌郡之军事,又置监御史,掌郡之监察。县分二等,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下设“尉”,掌县之治安,又设“丞”,佐令,执掌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行政长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汉初沿秦制,惟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的官制与中央官制相仿。汉武帝时,划全国为十三州(又称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奉帝命巡察诸郡、国。东汉末年,为镇压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一州之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同时,有些州的刺史往往加以“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之头衔,总揽本区军政,权势很大。

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还在全国设置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违法事件,并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还合并若干州为一军区,每区设总管(唐时改称都督),掌管该区军事;后来,唐又在边区设节度使,多带有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民、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人,权势极大。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独立,雄霸一方,世称“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中央集权,削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由中央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案件及财政事务。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

元代中央与地方的划分比较复杂,县上有州,州上有道,道上有行中书省。行中书省为中央中书省派出的机构,权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元代“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一级地方官署还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其下设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府之下是县或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地方政权为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制。明代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或派京官巡抚地方,称“巡抚”,事毕即罢。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抚,驾凌于三司之上。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在一些地方增设总督,多以部院大臣出任,往往加以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开设总督后,巡抚便在其属下,有些地方督、抚治所同在一城,互相水火,而只好撤销巡抚,成为有督无抚的省份。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惟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府以上的道依然保存,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的官职,俗称“道台”。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虽依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称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总之,自秦汉至明清,中央官制变化比较大,设官分职比较复杂。而地方官制,元以前基本上是郡(州)县二级,元以后层次较多,但郡(或府)、县二级则变化不大。地方最高政权的名称,组织,职掌等,则历代很不同,这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矛盾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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