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急的求一个剧本,关于模拟法庭的,帮忙吧,各位

游戏攻略05

非常急的求一个剧本,关于模拟法庭的,帮忙吧,各位,第1张

非常急的求一个剧本,关于模拟法庭的,帮忙吧,各位
导读:  我有一剧本,你可以参考着修改一下  导读:模拟法庭剧本doc(一、 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1)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2)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3)请主审法官入席  (4)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

  我有一剧本,你可以参考着修改一下

  导读:模拟法庭剧本doc(一、 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1)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2)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3)请主审法官入席

  (4)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蒋明、张霞与被告上海市星河宾馆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

  原告1:蒋明,男,汉族,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职工,住广东省深圳市。

  原告2:张霞,女,汉族,深圳市瀚适实业有限公司职工,住广东省深圳市。

  主审法官: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

  被告:上海市星河宾馆

  主审法官:原告已经委托上海市建珍律师事务所建珍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已经委托上海市佳艺律师事务所,刘佳、王艺桦为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主审法官:原告蒋明、张霞与被告上海市星河宾馆纠纷一案,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彭湃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何洁、审判员雷阳子共同组成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回避:

  原告蒋明、张霞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上海星河宾馆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主审法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或其诉讼代理人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

  原告代理人:2008年8月23日下午2时40分左右,原告……3、判令被告向原告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4、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主审法官:被告有无收到原告的起诉状?收到。

  有无在法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有

  下面由被告代理人宣读答辩状。

  被告代理人:

  1、 原告请求权利不明……

  2、 原告诉被告侵权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可预测性和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是宾馆不能完全预见得到的

  主审法官:根据原告的陈述以及被告的答辩,本庭的调查重点在于被告是否对原告存在侵权行为,双方当事人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主审法官:现在就此重点进行法庭举证质证。先由原告向本庭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原告:

  关于第一个焦点问题……

  关于第二个焦点问题,被告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违约行为。

  我方证据清单中,证据三证明了被告作出了确保人身安全的承诺,而这种承诺是合同中的一种特约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被告没有履行其承诺,造成了被害人的人身伤亡,违反了信赖利益。

  请原告将证据提交法庭

  审判长:被告有无收到原告所列证据的复印件?收到

  是否需要核对原件?需要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我对这几份证据的真实性……

  原告的证据七,所提交的经济损失清单和相关凭证在范围与计算标准上缺乏依据。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向本庭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被告:我方的证据清单……

  我方的证据六证明了被害人没有使用我方提供的安全设施装置,致使犯罪分子强行入室作案得逞。

  审判长:请被告将证据提交法庭

  原告有无收到被告所列证据的复印件?收到

  是否需要核对原件?需要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提供的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我对这几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但对证据三中的证人证言的采信度存在质疑,请求法官传唤证人。证人姓名:陆纪新到庭,接受双方质证。

  主审法官:传证人陆纪新到庭

  证人陆纪新,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

  证人陆纪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必须对你所知道的事实情况如实提供证言和回答问题,不得作伪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么?

  现在原告进行发问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证人有无发问?

  可以发问

  证人可以退庭

  原告还有无问题问被告?

  被告还有无问题问原告?

  主审法官:原、被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主审法官:双方在事实方面没有补充,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以上调查,本庭认定原告之女蒋晓雯在被告上海星河宾馆内遇害身亡,损害事实可以确定,对此双方有无异议?

  (法庭辩论阶段)

  下面进行法庭辩论。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原告:

  (一)基本观点:

  ……

  主审法官:下面由被告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 ………种说法不符合客观事实,辨认等,再加上被害人的过失,所以,这种“没有注意”不能说明我方没有尽到相当程度的注意义务。

  本庭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如下:1、被告是有无过错,否存在违法行为。2、被告的行为与被害人蒋晓雯遇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被害人蒋晓雯对自己的遇害是否负有责任。4、本案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整5、赔偿数额问题。双方当事人有无异议?

  现在就这五个争议焦点依次进行自由辩论,双方是否清楚?

  ………

  法庭辩论结束

  主审法官:原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主审法官:被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主审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庭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本案进行调解。原告,你是否同意调解?

  主审法官: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做调解工作。

  现在休庭合议。(退庭合议)

  主审法官:继续开庭。原告蒋明、张霞与被告上海星河宾馆纠纷一案,经过今天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合议庭的评议,本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现在当庭宣判如下:(可宣读判决书全文也可只宣读事实及法律依据、处理结果部分,但一定得交待上诉权利。宣读判决结果时由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

  书记员:全体起立。在主审法官退出法庭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退出法庭。(全剧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蒋明、张霞诉被告上海市星河宾馆侵权赔偿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原告孙楚楚的委托代理人刘建霞、杨小珍和被告上海星河宾馆的委托代理人刘佳、王艺桦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之女蒋晓雯在被告宾馆内遇害的原因在于被告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到位。宾馆电视监控系统形同虚设,保安和安全巡检人员严重失职,无人查验犯罪分子的证件或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访客登记,以至于犯罪分子在该宾馆内逗留长达三个小时,直至其犯罪行为结束都未被察觉。蒋晓雯的遇害与被告的失职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另外,被告对入住其宾馆的旅客有“24小时的保安巡视,确保您的人身安全”的承诺,还说如果服务不符承诺内容,愿承担包括赔偿在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据此原告认为,被告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给原告赔偿经济损失61596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

  被告辩称:被告作为有影响的涉外宾馆,内部有着必要的、规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应措施,不存在对犯罪分子作案有利的客观条件。蒋晓雯遇害及其财物被劫,是犯罪分子所为,与被告的管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被告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原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错误,被告提供的服务没有直接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受害人的损害结果并非被告所愿意见到,也非被告所能预见到。基于考虑到受害人蒋晓雯的被害对二原告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被告愿意从道义上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不承担原告所诉称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另外,原告提供的赔偿数额以及赔偿依据均无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

  1998年8月23日,原告蒋明、张霞之女蒋晓雯为参加药品交流会来沪,入住被告的星河宾馆1911客房。下午2时20分左右,犯罪分子宋刚进入星河宾馆内,宾馆未对其进行来访登记,其间由于初次作案紧张宋刚在电梯内七上七下。4时40分左右宋刚按动1911客房门铃,待蒋晓雯开门后强行入室将其杀害并劫走其随身携带的人民币2.3万余元、港币20元和价值人民币7140元的欧米茄牌手表一块被劫走,随后于下午4时52分着被害人蒋晓雯的女式大衣并携带蒋晓雯的女式背包离开宾馆。

  又查:上海市星河宾馆是一家四星级宾馆,配备了完整的录像监控系统和相应的保安措施,并在每个客房内张贴了相应的安全告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佐证:(1)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发出的会议邀请书及该公司新特药业务部的证明;(2)上海市公安局《尸体检验报告》;(3)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关于蒋晓雯被害结论及遗体处理意见;(4)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为破案印刷的照片资料;(5)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区分局的现场勘验笔录;(6)27个电视监控的录像截图;(7)证人蒋志阳的证词。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上海星河宾馆作为一家四星级宾馆,营业场所较大、服务项目较多,因此应具备较强的危险预见和防范损害能力,应尽到较大的安全保障义务。犯罪分子宋刚在短时间内反复在宾馆里上下电梯,后又着女式服装,携女式皮包离开,被告的保安人员对此没有察觉,客观上为宋刚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条件。因此,虽然两原告之女的遇害是由宋刚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但因被告未能在其能够防止损害的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被告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两原告之女未在开门时注意有关的安全事项,自身亦存在着一定的过错。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第98条,第106条第2款,第119条判决如下:

  1. 被告上海市星河宾馆于10日内赔偿原告张霞人民币8万3千元。

  2.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20030元,由原告张霞承担13000元,被告上海市星河宾馆70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剧本

时间:2007年03月20日

地点:衡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人物:

审判员:司马燕

书记员:郭风

原告:秦亮,男,1976年2月生,任职于宁安市图书馆,住

宁安苑3区4幢306室

被告:张军,男,1972年5月生,宁安市天达家私广场业

主,住宁安市通江路28号

委托代理人:姚海,男,宁安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人身侵权纠纷

案情梗概: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

(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

原告:我叫秦亮,1976年2月生,在本市图书馆工作,住本市宁安苑3区4幢306室。没有委托代理人。

主审法官: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

被告:我叫张军,1972年5月生,经营本市天达家私广场,住本市通江路28号203室。我委托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海作一般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我叫姚海,男,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秦亮与被告张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司马燕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郭风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主审法官: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事实。

原告:我于2001年10月28日在父亲秦国平和女友方露的陪同下在被告处购买木质家具一套(包括:三人沙发一张,单人沙发两张,大小茶几各一张)及电视柜一张,总计价金3290元。

购买过程中,我多次向被告询问该家具的材质,被告均非常肯定的说是红木的一种“花梨木”,并称可以开具发票。在此情况下,我相信了被告所称,认为虽然不是品质很好的红木,但毕竟是红木,于是购买了该套家具。以上事实有所购家具实物、购买发票、证人秦国平、方露的证言等证据证实。

使用过程中,发现该套家具之材质实际上是一般木质而非花梨木。我即向被告提出退货等请求,并经过安市消费者协会的调解,然被告拒绝。

综上,我认为:被告在销售家具过程中,没有履行如实告知原告所购商品真实信息的义务。而是为了多做生意,借原告缺乏木材方面的辨识能力之机,故意作出虚假答复,误导、欺骗原告,从而导致原告在违背自己真实意图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购买了被告那套所谓的“花梨木”家具。被告违背了民事活动所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侵犯了原告知悉所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陈述虚假事实,已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我的诉讼请求是:

1、判令被告退货并返还原告家具款3920元;

2、增加一倍赔偿,即3920元;

主审法官: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告委托代理人:原告陈述的不是事实。2001年10月28日被告确实出售了这套家具给原告,但被告并未告知原告是花梨木材质。被告是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原告进行的买卖。这一点从价格上即可以看出。这套家具若是真正的“花梨木”则需1万多元,而不是近4 000元。至于发票上写的“花梨沙发”是指外观品质,指外观上有梨花的图案。此名称本身是从供货商即江吴县厂家引用过来的。因此我认为被告不存在欺诈原告的行为,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根据原被告陈述,双方对2001年10月28日原告在被告处购买3920元的木质家具事实均无异议。当天被告开具给原告的送货单记载为“花梨沙发”一套、“花梨低柜”一套,双方对此亦无异议。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是被告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送货单上的“花梨”能否认定是指家具的材质。双方当事人围绕此焦点提供相关证据。

  近年来,模拟法庭被各大高校法学院广泛应用于教学之中。模拟法庭的出现适应了当下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社会迫切需要实用型人才的趋势,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模拟法庭主持人台词,仅供参考。

模拟法庭主持人台词(一)

 开场语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夏日炎炎,挡不住我们对知识的渴求;物欲的横流,也不能阻止我们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位正直、善良公民的利剑。我们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了普及 法律知识 ,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模拟法庭。

 出席今天庭审活动的领导有:察布查尔县检察院检察长兼察县三中法制副校长马文瑞;察布查尔县检察院 ××;察县三中党支部书记王洪东。向他们莅临现场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友情我校党支部书记王洪东致开幕词。

 我宣布:察布查尔第三中学青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开庭。

 结束语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刚才,我校 八年级 2班的同学的同学们为大家再现了一起抢劫案的庭审现场,通过刚才的庭审,我们大家一定会认识到不良行为长期存在不仅会给我们自身和家庭造成巨大的危害,而且还会伤害到他人。一个有着美好前途的花季少年,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原因有很多,有家庭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但最重要的是自身的原因,对自己约束不严,自我控制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盲目冲动。血的教训,应该警醒我们,不再重蹈覆辙。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学校的规定,杜绝不良习惯,做一名文明的中学生,为我校“法治校园”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下面,友请 做 总结 点评。

 现在我宣布: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到此结束,谢谢领导和同学们的观看,请各位领导、同学们多提宝贵意见!再见。

模拟法庭主持人台词(二)

 弘扬法律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大家好,这里是科技节系列活动之“学生模拟法庭”活动的现场。在活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今天出席活动的嘉宾和我校行政领导,他们是: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学博士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庭 程春华 庭长

 东莞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主任、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李文伟副教授

 东莞市教研室王定国老师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保铭 法官 东莞理工学院 马远琼 老师

 我校:黎德文校长、柴松方副校长、校长助理陈绮主任、教导处徐永顺主任、德育处徐岚主任、德育处闫兰勤副主任、教导处杨碧玉副主任、校工会江镇强副主席

 参加本次活动的还有我校政治科组的老师、高一年级的老师和各班同学。欢迎你们!

 同学们,我校一直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举办科技节、发展科技类社团等方式为同学们提高科学素养、激发创新能力搭建平台,本周我校科技节异彩纷呈,有讲座类、展评类、活动类等项目,同学们在水火箭、鸡蛋撞地球、动力车等活动中尽情感受了科学的魅力,体验创新带来的愉悦。

 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我们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因此,每届科技节活动期间,我校都举办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弘扬法律精神,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在现实生活中,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20xx年香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一纸诉状,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将粤东市个体工商户王国权告上法庭。本次《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模拟审理的正是该案。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模拟法庭的同学登场。 (庭审过程约30分钟)

 2、主持人主持观众参与互动(互动过程约10分钟)

 同学们,现在是体验环节。听完双方的起诉请求和 法庭 辩论 ,你认为个体工商户王国权有无侵犯香港美心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若侵权,你认为要赔偿多少假如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哪位同学来试一

 试 [问2个学生即可,如学生反应不热烈,提醒参与有礼物]

 下面进入有奖抢答环节:1、2、3、4、5

 (回答正确则有奖品,回答有误则最多邀请两位同学回答)

 好,此案到底结局如何事不宜迟,让我们揭晓答案吧。

 问题(约10分钟)

 同学们在庭审中的表现如何在本案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请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程春华庭长为我们点评,有请程法官。

 谢谢程法官!程法官以丰富的审判 经验 ,深厚的专业知识,生动的语言给我们上了一次普法课。同时,程法官在每年的《模拟法庭》活动中,从提供审判案例,到提供专业指导,并安排同学们到法院旁听,给予我们大力的支持!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

 (约10分钟)

 本案因涉及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类,下面掌声有请东莞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主任李文伟副教授为我们简单介绍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

 谢谢李主任!李文伟主任和她的团队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调研及战略研究,并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服务,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感谢她对我校的知识产权 教育 的大力支持。

 老师们,同学们,我校的科技节给我们提供了展示才华的平台,让我们体验科学的魅力,感受创新的愉悦,在此过程中,我们更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实现中国梦而作出贡献!

 本次模拟法庭到此结束,感谢老师同学们的积极参与。请各位领导嘉宾上台合影留念。其他同学有序离场。

模拟法庭主持人台词(三)

 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各位的到来,我是本次活动的主持人xxx。

 法律是秩序的象征,有了法律,我们才能拥有如今安稳的生活。为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 文化 ,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激发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热情,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现举办模拟法庭的活动。

 在活动开始之前,请允许我介绍莅临此次活动的嘉宾,他们分别是,

 现在我宣布,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始。

 在模拟法庭开始前请大家了解本次审判的案例。

 以下是法庭的案例视频。

 看完视频之后是不是觉得演员们的表演十分精彩呢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只是关注这段视频拍得是否精彩,更重要的是要学会以一个法律人的眼光去看待一件事情,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结果如何吗事不宜迟,马上开始我们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的进行是严肃庄重的,接下来就让我们玩一个法制知识现场问答的游戏轻松下吧。 请听第一题。(一共10题)

 问答环节到此已经结束了, 现在继续我们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到此已经全部结束了。下面有请 为我们作点评,请大家掌声鼓励。

 谢谢 的精彩点评,同时也希望通过这次模拟法庭,能使大家对法律能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现在我宣布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圆满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

1、宣布开庭;

2、宣读法庭纪律;

3、查验双方当事人、代理人是否到场及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

4、进行法庭调查,原告读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5、主审法官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并询问双方有无补充。

6、针对争议焦点,原告陈述事实出示证据,被告就原告证据质证,陈述事实并出示自己的证据,原告就被告证据质证。双方补充自己的事实。

7、宣布进行法庭辩论,原告发表辩论意见或代理人发表代理词,被告发表辩论意见,一般双方辩论三轮就会没什么可说的了。

8、问双方是否还有补充说明的,如果没有,法庭辩论结束。

9、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如果都同意,可以问双方的调解意见,进行调解。如有一方不同意,则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