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水合同

游戏攻略02

供用水合同,第1张

用水合同
导读:法律分析:签订供用水合同方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按民法通则规定的法理,签订合同人与实际使用人对供水方承担连带责任,即连带承担清偿水费的义务。供水方与用水方(出租方)、实际使用人(承租方)用水关系,一般情形下,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出租方,因出租方

法律分析:签订供用水合同方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按民法通则规定的法理,签订合同人与实际使用人对供水方承担连带责任,即连带承担清偿水费的义务。供水方与用水方(出租方)、实际使用人(承租方)用水关系,一般情形下,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出租方,因出租方欠缴水费的,供水方按照等相关法律,履行中止供水通知程序,可对其中止供水。因终止供水,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按租赁合同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第三条 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比如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

今甲方买乙方梦幻西游,游戏号

价钱

XXX

门牌xxx

ID:XXX

如果在甲方玩的期间,有冻结号或者安全码叫该乙方陪甲方双倍的价钱

签名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城市供用水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城市供用水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水人可供水量、压力、用水人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以及水费的计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计划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单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时间:_________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

 第三条水费的交付时间和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六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随时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效力相同。

 第七条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起诉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城市供用部门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城市供用水合同范本2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质

 一用水地址,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或住宅面积),计量水表安装地点详见查勘图。

 二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用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压符合国家标准。

 四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为不影响市网供水压力,用水人贮水时间为23:00至次日凌晨5:00。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费结算

 一供,用水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检定或认定。

 二,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三,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水费单

 提示的日期前交清水费。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的维护责任

 水源侧(含计费水表)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或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按日加收应缴纳水费总额1%的违约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或报停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并追收欠缴水费。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埋,淹,锁,损坏及用水人造成的表停,表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3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则按当年的月最高水量加倍计收水费,以后核查实际抄度的,已缴纳的水费多不退,少照补。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被迫降压外,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降低水压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知(突发性爆管除外)。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88373456 88373318)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人责任范围内的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水表计量正常的,则由用水人负责相应的检验费用。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供水质量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纳水费。

 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不得在供水管道中直接装泵抽水。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防栓)。需要试用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三个月超过水表常用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用水人承担工料费;用水人月用水量连续三个月低于水表常用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由于供水人责任的水质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水质事故除外。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二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交齐水费,违约金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在交齐所有欠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罚。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用水人责任造成供水人对外停水,用水人应赔偿供水人的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水人和用水人各保留一份。在供水人装表通水之日起,供,用水关系存在期内均为有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当地工商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报装一户一表的用水人应交清以前发生的共用水费,否则供水人保留追索水费的权利。

 供水人(签章):

 用水人(签章):

首先进入“网上营业厅”,点击“水表过户”,按照“样表”要求填写,以照片方式上传申请所需资料。水务集团内部审核通过后,会以邮递方式递送供用水合同。

改装一户一表用户凭申请书(每户住户签字)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

二、审批受理单位个人用户经公司人员现场测勘后到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签订供水合同,并预缴安装工程款。一户一表用户经公司人员现场测勘后,持每户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到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签订供水合同并缴纳工程安装款。

三、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现场查勘—审批—缴费—签订供水合同—工程施工—验收。

四、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告知用户水表户号,用户按时缴纳水费。 办理流程:

客户提出需求——受理登记——设计及预算编制——签订施工合同——缴纳工程费用——施工及验收——绘制竣工图及编制决算——办理决算——签订供用水合同——立户通水

(1) 客户到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厅提出水表安装需求,工作人员对客户具体需求和接水条件等进行了解后,辅导符合条件的客户阅读《用水报装指南》、填写《水表安装业务登记表》等资料。

(2) 客户填妥《水表安装业务登记表》等表格,连同所需资料提交客户服务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予以正式登记。

(3) 现场查勘、设计出图,编制工程预算。

(4) 客户审核设计图和工程预算后,签订施工合同,按施工合同约定交纳工程款。

(5)按施工合同约定进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绘制竣工图、编制工程决算书。

(6)客户审核决算,按施工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后,签订供用水合同,自来水公司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立户通水。

有效期是无限的。供水合同都不签订有效期限,只要自来水公司的管网存在,每个业主根据使用自来水的量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所使用水费,自来水每天都是必须的,所以供水合同没有签订有效期限,就没有供水协议到期后还有效这一说。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

供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

11 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供水方式

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太仓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 水费结算

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太仓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第四条 供水设施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权利义务

51 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

52 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53 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54 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条 用水人权利义务

61 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

62 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63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第七条 水表

71 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72 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 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 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而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92 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第十条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

用水人:

地址: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水人(签章):

用水人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