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句话反映了哪个地区哪个时代的什么情况?这种情况是怎样形成的?

游戏攻略07

“我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句话反映了哪个地区哪个时代的什么情况?这种情况是怎样形成的?,第1张

我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句话反映了哪个地区哪个时代的什么情况?这种情况是怎样形成的?
导读:楼上是不是打错了,这句话应该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在形式上,西方的宗主和附庸之间互有义务,但是附庸对宗主的宗主没有义务,宗主对于附庸的附庸也没有支配权在西欧的教主-国王-领主-爵士制度下,通常领主的爵士不会再对国王效忠,也就因此

楼上是不是打错了,这句话应该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在形式上,西方的宗主和附庸之间互有义务,但是附庸对宗主的宗主没有义务,宗主对于附庸的附庸也没有支配权在西欧的教主-国王-领主-爵士制度下,通常领主的爵士不会再对国王效忠,也就因此有了一句名言即“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而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则认为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更是天下人的共同主子。诸侯及其属民都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即所谓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说起网易游戏呢,大家都有这么一个印象,就是,不管你充多少钱还是需要肝的,也不能够让你变得非常的强大,总之,就是没有任何的感觉,而说起网易最火的十大手游呢,我则是觉得有这些,首先第1款的话就是第五人格,第五人格这一款游戏上线到如今,也是有这一段时间了,也是一款求生类的游戏,玩家需要相互进行配合,才可以更好的获得胜利,逃出生天。

还有第2款的话就是倩女幽魂了,这一款游戏也是比较好玩的,有着九大职业可以让玩家选择。第3款呢就是楚留香,楚留香这一款游戏呢,也是一个非常逼真的武侠大世界,并且具有捏脸系统,还是比较不错的,还有各种各样的时装,可以供玩家们自主选择。第4个的话就是率土之滨,这一款游戏呢,也是以我国三国历史故事进行设计的,玩家可以在游戏当中招兵买马,成为一代领主。

还有第5个的话就是天下,天下这款游戏呢,也是一个非常精致的游戏,走进这一款游戏就像是走入仙境一样,非常的美。还有第6个的话就是天涯明月刀了,这款游戏呢,也是即将要上线的,在游戏当中玩家可以体验到不一样的武侠故事。第7个的话就是光明大陆,这款游戏呢,也是具有欧美艺术风格,在游戏当中世界非常的大,同时,还可以百人同屏进行竞技,非常的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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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是西周王朝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对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实行统治的一种措施,也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力和财产方面的再分配制度。分封的原则与对象是根据与周王血缘关系的亲疏,功劳的大小(辅佐与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认周王的统治,或古帝王之后。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内容

宗法制是西周统治者创立的利用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护政治关系的上下尊卑贵贱秩序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础,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财产继承与分配秩序的原则。

宗法制的基本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

        最近网上有两个关于生命的悲剧。

          以上两个悲剧,让我想到了两个词:皇帝思维与恐惧滑坡

        《中国哲学简史》中有一段这样的论述:所以他们(海洋国家)的社会组织形式,不是以家族共同利益为基础,而是以城市共同利益为基础。由于这个原故,希腊人就围绕着城邦而组织其社会,与中国(大陆国家)社会制度形成对照,中国社会制度可以叫做家邦,因为在这种制度之下,邦是用家来理解的。在一个城邦里,社会组织不是独裁的,因为在同一个市民阶级之内,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理由认为某个人应当比别人重要,或高于别人。但是在一个家邦里,社会组织就是独裁的,分等级的,因为在一家之内,父的权威天然地高于子的权威。

        中国持续了2000多年的社会制度,其伦理思想或许早已刻入在生活在这片土壤上的人们的DNA上了。在很大的范围内,就形成了无数的不容忤逆的权威代表者,他们是这片领域的领主、皇帝,他们自然而然就继承了、激发了体内的皇帝思维。

        “皇帝”不容亵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一言九鼎,谁若忤逆了皇帝的意志,拒绝了皇帝的要求,结局就是九十一生,甚至是十死而无一生,这是有史可鉴的。试想一下,皇帝被臣民否定了,拒绝了,他还是皇帝吗?他不是皇帝了,就意味着他的皇位被夺走,谋权后一般都跟着害命,轻一点也会被囚禁直至死。皇帝怎么能允许这样的局面出现呢?纵民不聊生、血流成河也会在所不惜。所以,历史上,皇帝多疯子,尤其是末代皇帝。

        时过境迁。我们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们没有了皇帝。但是“皇帝”却又是无处不在。

        一个丈夫,在被妻子质疑、拒绝后: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我是这么在乎你?我为这个家到处奔波,牺牲自我,我现在还身强力壮,有能力。如果我以后没能力了,那你还不要天天骂我,如果我以后丢了工作了,你还不要抛弃我,如果你抛弃了我,我的孩子会怎么看我,我的同事、朋友怎么看我。如果这样,我不就是一无所有了、一文不值了吗,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啊?……

          一个父亲,在被孩子质疑、拒绝后:你怎么可以拒绝我呢?我这一切都是为你好啊。如果你今天不听我的话,那么成绩就搞不好,如果成绩不行,就考不取大学,如果考不取大学,就不能找到好的工作,如果找不到好的工作,以后就要啃老,如果啃老,势必会拖累我……

          一个领导,在被下属质疑、拒绝后:你怎么可以不服从我的安排呢?你怎么能质疑我的决策呢?如果你质疑并不执行我的决策,那么我怎么完成我的工作呢?我做不好我的工作,就会被上级批评。如果有另外一个人像你学习怎么办,那我威望扫地不说,还要被上级撤职啊!被上级撤职了,丢了官职再成平民,那下属会怎么看我啊,会嘲讽我。我肯定会被我孩子认为是个无能的人,那我……

          一个老师,在被学生质疑、拒绝后:你怎么可以不听从我的教导呢?质疑我的水平呢?如果让其他同事知道了,那我不是会被嘲笑啊,如果同事传到领导那里去,我是不是要被约谈啊。如果传到了社会上去,我还怎么走到大街上啊……

        你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欲望受阻后的内心的或者行动上的过激反应呢?这就是皇帝思维触发的恐惧滑坡,它的心理机制是假设推导,恐惧滑坡的程度不同,推导的程度不同,恐惧滑坡的极端不是杀死自己就是杀死别人。

          与恐惧滑坡息息相关的,除了和中国的社会结构所培育出来的“皇帝思维”,还有就是中国家长的教育模式:过分放任与过分管教。

        过度放任,无欲不满,溺爱无边。在生命的律动中,他没有面对困难独自去解决后获得成功的体验,势必会超级自卑。稍大后,为了让自己明白自己的分量,他就会故意惹是生非,以此觉察自己之能耐,现如此留守儿童,此等情形,颇为常见。

          过度管教,打击教育,只为你好。现如今孩子背负着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重担。当孩子要和同学相约游玩时,可能会听到“你还有心思出去玩啊,你看看某某某,考第一,和人家一比,你就是废物”;当孩子要看动画片时,可能会听到“一天就知道,看电视,不知去多读点书啊,这样你怎么能考得好成绩,读个好学校,你这样以后肯定是一事成!。” 当孩子看到一个老人摔倒,他想去扶一把的时候,你可能会听到:“你想干什么?你怎么那么蠢,碰瓷的怎么办?当孩子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时被发现时,可能会听到“年级小小,不好好读书,整天想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

        被拒绝,总归于伤心。如若再在孩子的人格上进行攻击,就是雪上加霜,孩子表面上还是那个孩子,其实他已经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了。长期以往,会出现两种状况:一是对内:由于经常性的欲望受阻,他就会在内心不断的否定自己的想法,否定自己的价值,为自己有欲望的想法而感到羞愧、可耻,认为自己不配有欲望,甚至会觉得自己生无可恋!抑郁多半来源于此。二是对外:把别人阻断了他的欲望,即使是正当的阻断,当成是攻击他的人,是否定他的人格的行为。错把对事当成针对人。进入了“你怎么可以……那么我……”“如果你……那么我……”的无限制的心理驱动模式;造成不同程度的恐惧滑坡。

        正确的做法是拒绝但理解!让孩子觉得你和他是一个阵营的,而不是敌对阵营。当孩子作业多的时候,想偷懒的时候,肯定要拒绝,不写作业是错的,但是我们可以先进行情感认同,比如说,爸爸知道你很辛苦,爸爸小的时候还不如你现在呢?但是不完成作业是不行的!要不要,休息一下,再接着完成。比如说。孩子看电视时间过长,那肯定是要阻止他继续的,我们可以进行补偿认同,比如说,你已经看了半小时了,再看会伤害视力,不可以看了哦!妈妈陪你下两盘你喜欢的象棋怎么样?……让孩子感觉到虽然他被拒绝了,阻断了自己的意愿,但是父母是爱我的,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心理健康,从家庭开始,且行且珍惜!

  1、中国先秦时代尤其是西周时代的分封往往是先有爵后有地,而欧洲封建制往往是先有地后有爵。即是说,先秦的分封制大多有两个基础,一是与王室有较近的渊源,二是有较大的功绩。这些具备了,就封给一个适当的爵位,然后指给一块地建国,有爵(指公侯伯子男五等,各国内部的等级爵位不算)者互不从属(当然战国的几个新兴诸侯是用政治军事的方法取得的实权)。而欧洲的封建领主,往往是通过武力、联姻、继承等手段取得土地,然后再宣誓效忠某位更高级领主,获得爵位。

  2、从属关系上差别较大。先秦的分封制是层层从属,从礼制上讲,诸侯效忠于天子,大夫效忠于诸侯,如此大夫也效忠与天子,即效忠于上级的上级直至天子。而欧洲各级封建主之间只效忠于直接上级,隔级之间无效忠关系,这也正是欧洲很多国王国土广阔却无法调动国内的骑士的原因。

  3、由于以上的爵位关系和从属关系的不同,在继承上就有了不同。先秦的土地继承是严格按照宗法制的男系继承,女系及外戚无权继承,而且理论上讲诸侯的继承都要受到王室的节制,王室有权否认继承(实际操作是另一回事,但诸侯的丧事和爵位继承都要通报王室)。而欧洲虽然有着更加严格的长幼制度(即长子继承全部,幼子什么也得不到。先秦宗法幼子降一级分封),但在继承权上相当松,女儿有继承权,外戚也有继承权,这就造成了大诸侯跨国领有土地、同时从属于两个上级领主、继承纠纷国际化等情况的产生。

  4、总体来说,欧洲封建制没有分封制那么严格。先秦诸侯只能从属于天子,不服就要受到讨伐。等级森严,一成不变。而欧洲效忠关系十分松弛和自由,没有严格的宗法与分封制度。等级也有可能随着国力的改变而改变。

  5、以上的不同又导致了贡赋制度的不同。先秦的贡赋制度其政治意义远胜于经济意义。诸侯贡赋为各地方物,代表这方土地属于天子。其贡献之物多为军事和祭祀物资,内容以林、猎、渔、矿为主,偶有谷类,也主要用于祭祀,如黍、椒(豆子)、麦、稻等。《左传·僖公四年》记载管仲伐楚时借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即反映了这个问题。天子及王室日常用度出自王室领地,公卿又各有专门的采地,如周、召、单等,这些并不依靠诸侯,因此从经济上来说诸侯与天子之间并无从属关系。而欧洲各级封建领主之间的供赋更像是租税,经济意义十分明显。内容以农牧产品为主。封建领主的日常生活主要就是靠直接农民的地租和下级领主的供赋来维持的。领主之间主要是经济从属。

  

  西周的采邑与封国的关系

  正因为周人的采邑制在立国之前已经初步形成,故在武王伐纣获胜,占据了殷商王朝统领的广大东方地区时,就推而广之,顺理成章的变成了对新拓国土管理的基本制度。同时,也成为周王朝对全部国土进行统治管理的有效措施和主要方法。绝大多数周王的子弟,以及仕于王朝的同姓和异姓的贵族,特别是那些有功之臣,都可能有机会得到周王或上司的赏赐,从而获得属于自己的采邑。

  除了周初武王、成王的大量分封外,西周时期的受封者在文献记载中比较明确的还有一些,如穆王时期的祭公谋父、造父,宣王时期的郑桓公友、秦非子等。

  《史记·周本纪》载祭公谋父是周穆王时的大臣,曾阻谏征犬戎。《集解》引韦昭曰:“祭,畿内之国,周公之后,为王卿士。谋父,字也。”《正义》引《括地志》云:“故祭城在郑州管城县东北十五里,郑大夫祭仲邑也。《释例》云‘祭城在河南,上有敖仓,周公后所封也’。”应在今河南郑州市以北。

  郑桓公友初分之郑也在畿内。《史记·郑世家》载:“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周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索隐》:“郑,县名,属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县杜、郑是也。”《周本纪》所记相同。《集解》引“徐广曰:‘年表云母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一般认为地在今陕西华县境内,但现在也有在陕西凤翔境内的说法⑤。

  与前两者有所不同,造父、非子均不是周室王族子孙,而是异姓他族。《秦本纪》记载造父因善驭,为周穆王驾八骏“千里救乱”有功而“封赵城”为赵氏,地在今山西霍县,成为战国赵国的始祖。因为非子为周王室“主马于千渭之间,马大繁息”之功,周孝王“分土为附庸,邑之秦,”地在今甘肃清水境内。并得以复氏继祀。在此基础上,秦人逐步发展为西垂大夫,以至后来始国并成为诸侯。

  金文的记载就更多。如《墙盘》所记微氏家族为殷遗民,归周后武王命周公为之舍寓于周。《宜侯矢簋》所记周康王在宜,将虞侯改封于宜地,赏赐土地人民,以及弓、矢诸物,而称宜侯矢。

  据有关历史文献和金文资料,我们还能发现这样的一个事实,即西周时期许多人或家族的采邑并非仅有一处,而可能存在两处甚至多处。也就是说一个人因为功绩的大小,或者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等原因,往往有初封,以及后来的益封或改封,本人或其家族成员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分别获得采邑。

  《礼记·王制》所说“方伯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虽可能并不尽然,但从《左传》记载郑与鲁易枋、许田的故事,还是能看出确存在这样的事实。《周本纪·索隐》:谓“枋是郑祀太山之田,许是鲁朝京师之汤沐邑,有周公庙,郑以其近,故易取之”。《正义》杜预云:“成王营王城,有迁都之志,故赐周公许田,以为鲁国朝宿之邑,后世因而立周公别庙焉。郑桓公友,周宣王之母弟,封郑,有助祭泰山汤沐邑在枋。郑以天子不能复巡狩,故欲以枋易许田,各从本国所近之宜也。恐鲁以周公别庙为疑,故云已废泰山之祀,而欲为鲁祀周公,逊辞以求也。”《括地志》云:“许田在许州许昌县南四十里,有鲁城,周公庙在城中。枋田在沂州费县东南。”说明鲁在国境外还有受赐的采邑,并建有周公庙,郑也有靠近泰山的采邑。名称虽是“汤沐邑”或“祀田”,其实际也是采邑的性质。但到东周由于王室衰微,无力进行巡狩和祭祀泰山等重大活动,诸侯们为了就近管理的方便,就可以互相易换了。估计这些田地的范围可能也不是很小,不然就不值得要当作重要的事记载下来了。

  再如秦非子初为附庸,受封采邑于秦。至其四世孙庄公破西戎,为西垂大夫,周宣王增加赐予其先大骆所居地犬丘,地可能在今甘肃礼县东北部⑥。以及《大克鼎》载周王赐给克的康、匣等多处田地,宜侯由虞改封于宜等均可对此说明。还有郑桓公徙民洛东,虢、郐献十邑而居之等。

  无论是在灭商之前,还是在西周建立以后,以上例证体现的都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王室所有制。分配形式则是周王据具体情况赏赐采邑,呈现的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社会图景。正好可以印证《国语》记载周襄王所说的,“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

  虽然,从三年《卫盉》、五祀《卫鼎》等铜器铭文可以了解到西周中期已经出现了土地交易的现象。但参加交易的人员有王室大臣,说明其活动仍要得到王室的认可,并不是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还不能认为当时已经存在实际意义上土地私有或买卖问题。宣王十八的《吴虎鼎》是西周晚期的标准器,记载吴虎在接受其先祖或同族的土地时,不仅有大臣参与四至勘界,还有周宣王重申的厉王命令,就是最好的证明。毕竟当时地广人稀,一直到西周晚期周王室仍有田地可以赐人。甚至到了春秋中期,《左传》还记载周襄王曾赐四邑之地给晋文公。

  这些赐田的性质,主要是作为姬周王族和异姓贵族的采地,即采邑。从理论上讲,各级贵族只拥有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并无所有权。所以,一旦有过错,王室就有权予以追夺。故武王去世后管叔、蔡叔挟武庚作乱,被杀或被迁,即是其例。后蔡叔子胡率德改行,又得复封于蔡。

  不过,像这样的例子,在整个西周时期也还是比较罕见的。绝大多数封地均成了各家私产,子孙传袭,世代继承,文献和金文中常见的西周及东周世族就是这样形成的。这些家族在其采邑上建起了宗庙,形成都邑,多数后来进一步发展为大小不等的封国。正如《史记·外戚世家》所说的“家化为国,不变其姓”,这也是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将国称为“国家”的历史根源。但在西周却没有称其为国的证据,只有赐某人以“某田”或“采”,邑名后缀以国是晚出的说法。所以,周代封国实始于周天子分赐的采邑,因采邑及封国曾受过周王的册命,从礼制讲还是周天子统属,故其封国之君主,仍是王臣。

  在封国之内,国君同样也可以把土地分赐给自己的子弟、属臣,作为采邑。《史记·郑世家》载郑桓公“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时在西周灭亡前两年,虢、郐有邑献郑,可以说明之。再说,周初封鲁的殷民六族,封唐叔的怀姓九宗等,也不大可能都居于一邑之内,很难想象让其都邑外方百里封地的范围,不设置任何进行控制经营的居址邑落。所以,西周诸侯国内无采邑的认识呵能是有些偏颇。但这类采邑并不称国,而只称邑,受赐者只是采邑主,属于封国之大夫,一般不是王室的大臣。由此就可以明白《礼记》所说“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的道理所在了。

  而如果是封国内的采邑,由于没有得到周天子赏赐册命,即使发展壮大,富可敌国,势并诸侯,但仍不会被视之为国。其主人仍为封国之卿士,要跻身国君的行列,尚需要周天子的册命认可,否则就难以得到世人的承认。所以,《秦本纪》载周平王是在秦襄公等诸侯的护送下东迁的,岐、丰故地已根本无力恢复,但他仍可堂而皇之地封秦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甚至到了战国之初,韩、赵、魏三家已将晋国土地瓜分殆尽,原来的宗主国国君晋幽公反朝于三卿,但还需要天子名义上的册封,有了周威列王的赐命才得为诸侯⑧。可见周天子为天下土地之主的观念,确实是根深蒂固的。

  作为天下共主的周天子,分封之制虽说是为了“公侯伯子男,各有宁宇”,但实质还是为了巩固屏护姬周王朝的统治。《左传·定公四年》所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的话,是再清楚不过的了。由于周天子不断赏田赐采,以至到头来无地可赐,结果则是权威丧失,其统治也就难以为继了

西周的土地所有制是封建领主所有制。西周最高的封建领主是周天子。周天子是全国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诗·小雅·北山》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天子把王畿之内的土地,作为自己直接管理的领地,王畿之外的土地则分封诸侯。诸侯是自己封国内的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左传》昭公七年说:“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

王畿之内的土地有一部分是王室的藉田,由司徒来管理。每年春耕时,周天子率领他的大臣举行一次亲耕藉田的典礼。当然,所谓亲耕,只是一种仪式,而“终于千亩”的则是被称为“庶人”的农奴。①王畿之内的山林川泽,天子也派有虞人、麓人、川衡等官吏管理。除此以外的土地则由天子封赐给他的大臣作为采邑,《中鼎》铭载,王把■土赐给中为采邑。《■尊》铭载,王把■赐给■为采邑。

周天子有时也不以“邑”的名义而以田若干赐给大臣。《■■》铭载,王“锡田于■五十田,于早五十田。”《大克鼎》铭载:“王若曰:克……锡女田于野,锡女田于渒,锡女井家■田于■,以厥臣妾,锡女田于康,锡女田于匽,锡女田于■原,锡女田于寒山”有时赏赐的土地也以里计算。《召卣》铭载:“王自■赏毕土,方五十里。”

诸侯和卿大夫都有权把自己的一部分封地再分赐给自己的臣属。《卯■》铭载荣伯呼命卯曰:“锡于■一田”,锡于■一田,锡于队一田,锡于■一田。”《不■■》铭载,白氏赐给不■“臣五家,田十田。”贵族之间也可以彼此交换田地,不过土地买卖的情况还没有发现。

天子和诸侯都有权把封赐出去的土地收回。《大■》铭载周天子把封赐给■的田地收回,改封他人。但一般说来,诸侯和卿大夫是把自己的封国或封邑传给子孙。按宗法制的规定,当时合法的土地继承人是嫡长子。由于土地世代相传,就使被封赐的土地,成为各级封建领主的世袭所有。

纵观整个中国古代与近代社会,政府运转一直都在中央严密管制下,简言之,即地方权力归于中央。这一政治结构的设计师是战国时代的韩非,韩非认为国家权力的运行与管理的实现,应当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这儿的圣人就是君主。中央对于地方,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指挥自如,君主对于全国,则是“天下主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以对地方与人口的管理为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观念根深蒂固,中央政府通过全国划一的户籍管理、土地赋税管理以及严格的上计制度,将所有的土地与人口都纳入其直接控制之下,地方政府无任何自主权与支配权,只是中央政府的派出代理机构。宋朝之后,州县长官都改作“知州”与“知县”;这与以往的州刺史、州太守以及县令大不相同,“知”就是代理、兼任,这些人的正式职务都是中央官员,是以中央官员的身份兼任地方,如清官包公的第一个职务就是以中央王朝的“大理评事” “知建昌县”。这一点与欧洲中世纪大相径庭,欧洲中世纪各国国君与中央政府是地道的小政府与有限君权,地方的控制者是分封采邑而形成的领主,领主对封地内的所有事务拥有全权,国君对于领主封地内的土地与人口则无权过问。当时欧洲也流行着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类似的格言,即“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但其实质含义正好相反。这样泾渭不同的前提下的政府职能自然也会大不相同。

中国无论古今历史上的各级政府是全能的一元化政府,从中央到地方,有着机构齐全、涵盖几乎所有事务的机构与管理者。无论是国计民生的大小事务,还是司法、治安、民政以及宗教、教化等等,都在各级政府的职能之中。如经济事务的管理,从农业到工商业,无一遗漏,中央王朝既有大农令、大农丞、劝农使,又有均输官、平准宫,还有工部、户部、少府等等,县一级则有工曹、户曹、市曹等等,县城中的市场也有市令与均平令进行市场秩序与物价管理。对于社会精神生活与不同信仰也是在一元化的管理下,倡导什么礼俗、尊崇什么宗教,以至于表彰孝子烈妇、调和邻里之争都在政府的统辖之下。与之相应,中国历史上没有独立于政府管理之外的宗教体系与宗教组织,也没有自成体系、相对独立的工商业行会或居民自治组织。中国历史上存在着工商业行会,也有过村社组织,但都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中,实际上都是政府体系的末梢或变体,一旦成为异己的力量,政府会毫不犹豫地加以革除。